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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03322复习资料(4)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2-09-06 09:00:00 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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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关系的分类。(领会)

答:1、根据主体和内容进行分类包括:狭义劳动关系、相对劳动关系和广义劳动关系。

2、根据就业性质进行分类包括:雇用劳动关系、聘用劳动关系、录用关系和任命关系。

3、根据组织状态进行分类包括:集体劳动关系、个体劳动关系。

4、根据用人单位性质进行分类包括:政府部门劳动关系、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劳动关系和营利组织劳动关系。

5、根据用人单位注册地进行分类包括:国内劳动关系、外资劳动关系和外国劳动关系。

6、根据劳动关系合法与否(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分类包括;正规劳动关系和非正规劳动关系。

5、劳动关系主体,包括雇主、雇员和第三方。(领会)

6、社会保障关系的分类。(领会)

答:包括参保关系、缴费关系、基金管理关系和待遇支付关系。

7、社会保障关系的主体,包括保障人、参保人、受益人和相对人。(领会)

8、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领会)

答: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障公民劳动权、建立公平劳动标准和确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9、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领会)

答: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公民权利保障、明确国家责任和公民角色、鼓励社会伙伴参与、公平与效率结合、建立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国际协调发展。

10、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识记)

答:劳动法律关系即为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经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劳动关系当事人即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

11、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定义。(识记)

答: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即由社会保障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保障关系。经社会保障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保障关系当事人既享有法定权利又承担法定义务。

12、劳动法律关系和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三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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