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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2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自考资料:住房保障法律制度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4-04-02 09:23:26 编辑:紫薇

考生网为考生收集整理了“0332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自考资料:住房保障法律制度“以供考生们复习使用。自考教材每隔几年都会更新、变动,但相关知识大体不变,考生们抓住考点进行复习即可。

0332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自考资料:住房保障法律制度

更多资料可查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考试题库自考教材(相同课程各省教材不一定相同,请按省搜索)。

住房保障法律制度

1、住房保障的定义。(识记)

答:住房保障即政府利用国家和社会的力量解决中、低和无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2、住房保障法律定义和法律特征。(识记)

答:住房保障法是调整住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住房保障法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1)调整对象涉及政府住房政策、市场中介职能和公民居住权等社会关系;

(2)公民住房保障包括低价售房、低价租房,不包括单位公用住房和福利住房;

(3)住房保障通常与公民经济状况调查制度关联。

3、住房保障有四种类型,即商品化住房保障、商品兼福利住房保障、福利兼商品住房保障、福利住房保障。(领会)

答:1.商品化住房保障

商品化住房保障,其住宅由私人拥有,商品化程度较高。主要特点是:(1)利用金融机制和运用抵押贷款方式进行住房建设,通过提高居民购买能力实现住房保障;居民可以从金融机构得到相当于房价50%以上的住房信贷。(2)给买房者以优惠,包括降低贷款利率和对用来还本付息的个人收入免征所得税。(3)向低收人家庭提供福利贷款、住房津贴,并允许租住低租金的公共住房。

2.商品兼福利住房保障

商品兼福利住房保障,其住宅由私人拥有,商品化和福利化并重。主要特点:(1)国家在发展住宅商品化同时加强政府干预,实行一系列住房福利政策;(2)政府将原来住宅建设投资用于补助和鼓励居民购房。

3.福利兼商品住房保障

福利兼商品住房保障,其住宅归国家所有,进行低租分配。主要特点:(1)国家发展公房建设;(2)制定统一的分配住房政策;(3)实行低租原则;(4)由用人单位进行住房分配。具体措施:(1)鼓励私人建房、买房,推行住宅私有化;(2)积极发展合作建房;(3)提高租金;(4)改革住房分配制度,逐渐实现市场化的分配机制。

4.福利住房保障

福利住房保障,其住宅归国家所有,把住房作为福利进行分配。主要特点:(1)国家投资建设公房;(2)住房规划高度统一;(3)实行低租或免租政策;(4)国家制定和执行统一的住房分配制度。

4、简单应用:本节基本知识,分析发展住宅经济、住房保障制度与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进步的关系。

5、中国住房改革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住房公积金定义和主要特点。(识记)

答:住房改革的基本原则:“合理开发和利用住房资源,适度满足居民需要。”

住房改革的主要内容:

1、加快租金制度的改革,使住房消费支出约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15%左右。

2、取消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即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特点是:

(1)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按规定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有以上四种情况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及所付房租超过规定标准的,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配使用。

6、改革前住房保障的主要特点和弊端。(领会)

答:实践证明,改革前住房保障制度弊端很多,不能解决住房资源开发和满足居民需要的矛盾。

(1)排斥市场机制。

(2)低租金刺激了不正常的住房需求膨胀,扩大了供需矛盾。

(3)住房消费比例过低,居民消费结构不合理。

(4)房价高、工资低,加大了经济体制转轨的难度。

7、《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制度建设,包括覆盖范围、管理机制、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使用。(领会)(课后2)

答:(一)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即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特点是:(1)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按规定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2)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有以上四种情况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及所付房租超过规定标准的,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配使用。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

1.覆盖范围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都应当参加住房公积金计划,并履行缴费义务。

2.管理机制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3.住房公积金的建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设立专户

4.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人的规定比例的。

5.监督机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2)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3)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法律责任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职工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5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简单应用:在生活中,实际操作建立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规定。

答:住房公积金的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设立专户。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人的规定比例的。

9、综合应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意义。

答:发展住宅经济与住房保障制度相结合,是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进步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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