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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应用型自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知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6-07-01 10:00:54 编辑:c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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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应用型自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知

成都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应用型自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知

各二级学院、助学点: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成都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应用型自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费缴纳时间及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助学点(以下简称"办学单位")在群文件里下载"成都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应用型自考毕业论文(设计)报考名单",并通知考生于2026年7月—2026年9月登录"成都师范学院财务处(243批次及以前注册的考生)""智慧成师(244批次及以后注册的考生)"微信公众号缴纳论文答辩费。按照《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23修订)文件规定,2024级以前应用型自考本科生的毕业论文答辩费为200元/生,2024级(243批次)及以后的应用型自考本科生的毕业论文答辩费为450元/生。已缴纳论文答辩费的考生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二、论文答辩流程

因教育部、省教育厅每年抽查各高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组织情况,请各办学单位严格按照《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23修订)》(成师院政字〔2023〕241号)(该文件请在成都师范学院自考QQ工作群共享里下载)中的要求,务必认真履行细则中的各个环节,并将各环节的材料存档备查。

(一)请各办学单位于2026年7月2日—7月4日登录文鼎论文管理平台系统(网址:https://cdsfxyzk.wdxuetang.cn//admin以下简称"系统"),下载"2026年下半年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信息表"模板,根据模板内容填写指导教师的信息(已上传了指导教师的信息无需重复上传)。信息上传成功后,于2026年7月10日前登录系统进行指导教师的毕业论文(设计)分配,指导教师与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比例不超过1:20。

(二)请各办学单位通知报考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本次论文的所有环节均需在系统中按时完成。请考生于2026年7月11日起登录系统(网址:https://cdsfxyzk.wdxuetang.cn/student),于2026年9月2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有阶段任务。

(三)请各办学单位及时通知指导教师登录系统(网址:https://cdsfxyzk.wdxuetang.cn/teacher),审核考生各环节的相关材料。若任意一个环节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将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则无法参加论文答辩,请指导教师合理安排时间。

重点提醒考生及指导教师:开题报告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无法上传论文定稿,请考生及指导教师合理安排时间,9月28日后论文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需下一批次重新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报考。

(四)答辩支撑材料:开题报告(在论文管理平台系统中下载)、评分手册、指导教师评阅表、指导进程表、答辩决议等,由指导教师、答辩教师及各办学单位完成并签字盖章,由各办学单位保存纸质材料备查。

(五)论文查重检测

1.为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和学术造假,考生务必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测。毕业论文(设计)必须通过查重检测合格后才能定稿和取得成绩。重复率要求不超过30%(含30%)。

2.毕业论文(设计)需由考生自行进行查重检测,查重检测报告由考生本人上传至论文管理平台,查重检测报告需与论文定稿一致,上传后不得随意替换或修改。未按时上传查重报告或重复率超过规定标准者,论文成绩视为不合格,须延期至下一批次重新报考。各助学点须严格把关,确保查重结果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六)请各办学单位务必在2026年10月10日—10月18日期间选择时间进行论文答辩;2026年9月20日前登录系统上传论文答辩方案及填报答辩信息表;2026年10月19日—10月22日登录系统填报论文成绩;自愿放弃本次论文、未参加论文答辩及未缴纳论文答辩费的考生成绩填写"-1"。

(七)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报考且论文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论文成绩由我校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系统,未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报考、论文成绩不合格、未缴纳论文答辩费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将不予上报。

(八)若各办学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考生的论文答辩成绩,造成本次论文答辩成绩不能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责任自负。

三、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按照《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23修订)》(成师院政字〔2023〕241号)文件要求撰写论文。

(二)考生应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合理合法地引用他人资料,坚决杜绝抄袭、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应虚心接受教师指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写作要求。若威胁、辱骂指导教师或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写作任务,指导老师有权终止论文指导,并将论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四、2026年下半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节点

序号

时间节点

阶段任务

备注

1

2026年7月2日-

2026年7月4日

助学点上传指导教师信息表

指导教师信息表模板在论文管理平台中下载,已上传了指导教师的信息无需再次上传。

2

2026年7月2日-

2026年7月10日

助学点分配指导教师

请助学点务必在7月10日前完成指导教师的分配

3

2026年7月11日-

2026年9月28日

1.考生自拟题目,指导教师审核直至通过

2.考生上传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核开题报告直至通过

3.考生上传论文初稿、知网查重报告,指导教师审核论文直至通过

4.考生上传论文定稿、知网查重报告,指导教师再次检查论文定稿

请考生务必在2026年9月28日前完成全阶段任务,若未完成,系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且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需下一批次重新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系统进行毕业论文的报考。

4

2026年9月20日前

1.助学点在系统中上传论文答辩组织方案

2.填写答辩信息表

系统中可下载论文答辩组织方案模板。

5

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8日

组织论文答辩

务必在此期间内选择时间进行答辩。

6

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2日

上传论文成绩

放弃本次论文、未参加答辩及未缴纳论文答辩费的考生,成绩填写“-1”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答辩的考生须严格按时间、按规定完成各阶段任务,否则只能跟随下次报考重新报名及撰写论文。

(二)请各办学单位务必将相关事宜和时间节点通知每位考生,并按照《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23修订)》(成师院政字〔2023〕241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相关工作。

(三)若考生在报名及缴费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助学点老师,由助学点汇总问题后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来源:https://www.cdnu.edu.cn/jxjyxy/info/1214/35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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