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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和档案管理办法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3-09-27 10:03:08 编辑:c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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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和档案管理办法

自考证书、档案管理包括自考准考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学籍表、自考档案的申请、办理、发放、补办等工作。本办法未尽事宜以上级部门相关管理制度为准,上级规定如有变化,则以上级规定为准。

一、准考证

考生注册成功后可在省自考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

二、毕业证书

(一)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在系统中提出办理毕业证书申请。

(1)在毕业预提名册中,在同一考号下按同一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考完全部课程,完成毕业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2)前置学历信息审核无误。

(3)无费用拖欠情况;

(4)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5)若属于停考专业指定参加课程考试的,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的毕业条件,须审核考生提供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方可受理其毕业申请。

(6)凡使用同一准考证号申请办理第二个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填写“同一准考证号办理第二个专业毕业申报表”。校自考办对考生提出的第二个专业毕业的申请审核通过,则将考生的原准考证号倒数第五位换成“9”,如有重号,再换成“8”,依此类推,生成申办第二个专业毕业准考证号,以确保准考证号的唯一性。

(二)毕业证申请办理时间

毕业证申请办理时间为每年的5月、11月,具体安排依上级部门通知。

(三)所需材料

申请毕业学历层次

材料及要求

要求

申请专科毕业

毕业申请书;

1.考生本人手填申请书;

2.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3.信息准确无误,材料清晰

申请本科毕业

(四)办理流程

1、考生在系统中提交办理申请、学历审核申请(本科)。

2、助学点审核考生信息,向自考办提交汇总纸质材料及电子毕业申请数据。同时向学校结清考生费用。

3、自考办汇总材料和数据后上报省考委。

4、省考委办理毕业证书。

(五)证书发放

毕业证书在教育部注册成功后按省考委、学校自考办、助学点、考生,四级流程发放。学校在每年的3月和9月发放毕业证。

证书一旦上网注册,不再更正内容。

(六)办理要求

1、自考办不接受未结清办学费用的助学点考生毕业申请。

2、毕业申请期间不受理考生更改考籍申请。

3、考生和助学点务必严格按当次自考办毕业证申请的工作安排执行。

4、申请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持有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上可查实的境内外学历证书。凡不能查实者,一律不办理本科毕业证。

5、考生如提供伪造、涂改或假证明材料办理毕业证书,一经查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取消申办毕业证书资格。

6、考生在网上提出毕业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经助学点审核、汇总后交学校自考办。

7、自考办将根据网上申请数据来审核考生材料,不符合的将驳回考生申请。

8、各单位务必确保申请数据与材料一至,必须严格按以上步骤提交申请数据,不得添加考生申请。

(七)毕业证遗失

考生毕业证书遗失、损毁,可以向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遗失证明。流程如下:

考生向学校自考办提出遗失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2005年6月及以前毕业的考生,应交二寸蓝底彩色照片两张。

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的时间与办理毕业证书的时间相同。

三、毕业生学籍表

自考毕业生学籍表随毕业证一起发放,不单独办理也不能补办。如《学籍表》遗失或损毁需补办的考生,携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向省自考办申请,可出具《成绩证明》,加盖“成绩专用章”。

四、自考档案

考生取得自考毕业证书后,如有需要,可到自考办办理自考档案。档案由以下材料构成: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档案袋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

4、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要求:

1、档案袋和毕业生登记表在考生申请毕业时由助学点发放,并指导考生如实填写。

2、毕业生学籍表由助学点随毕业证书一并发给考生本人。

3、毕业生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由助学点填写“同意毕业”并经办人签字。

4、考生携以上材料到学校自考办,经审核后加盖公章并再密封和盖上密封专用章。

5、自考档案封装后交由考生自行保管、处置,自考办不作统一交送。

6、如档案遗失或损毁,考生可备齐材料后重新办理。

来源:https://zk.cdtu.edu.cn/info/1016/1650.htm

温馨提示: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参考,考试政策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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