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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自考复习资料: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介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3-07-14 10:00:08 编辑:兔子

自考生网为考生收集整理了“0422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自考复习资料: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介“以供考生们复习使用。自考教材每隔几年都会更新、变动,但相关知识大体不变,考生们抓住考点进行复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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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介

一、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发布

2012年1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下简称“13计价规范”)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MGB 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MGB 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2013)、《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9—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XGB 50862—2013)等9本计量规范(以下简称“13工程计量规范”),全部10本规范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13计价规范”及“13工程计量规范”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以下简称“08计价规范”)基础上,以原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基础定额、消耗量定额、预算定额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计价定额为参考,以工程计价相关的国家或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为依据,收集近年来新的施工技术、工艺和新材料的项目资料,经过整理,在全国广泛征求意见后编制而成。

二、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

“13计价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合同价款支付、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合同价款调整和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等计价活动。相对于“08计价规范”,“13计价规范”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修改为“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从而对清单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进一步进行了明确,表明了不分何种计价方式.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必须执行“13计价规范”。之所以规定“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主要是因为工程建设具有周期长、金额大、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从而决定了建设工程计价具有分阶段计价的特点,建设工程决策阶段、设计阶段的计价要求与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要求是有区别的,这就避免了因理解上的歧义而发生纠纷。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的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2)使用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以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的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区别于“08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

“13计价规范”规定:“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这说明了不论采用什么计价方式,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均由这五部分组成,这五部分也称之为建筑安装工程费。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以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L2O11]O21号)的有关规定,“13计价规范”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另外,由于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不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的投资,更应体现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平的原则,因此“13计价规范”规定,工程建设双方,包括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方,在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从事计价活动均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四、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修订变化

16章、54节、329条,各章名称为: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期中支付、竣工结算与支付、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和工程计价表格。相比“08计价规范”而言,分别增加了11章、37节、192条;“13工程计量规范"是在“08计价规范”附录A、B、C、D、E、F基础上制定的,包括9个专业,下文部分共计261条,附录部分共计3915个项目,在“08计价规范”的基础上新增2185个项目,减少350个项目。

内容可查看“自考复习资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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