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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0220复习资料(16)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2-11-01 09:00:00 编辑:贝

以下为“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0220复习资料(16)”由自考生网为考生们整理、提供。更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0220复习资料可查看“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0220复习资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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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行政诉讼管辖

一,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案例分析)

发明专利案件、海关案件

被告是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

级别管辖是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有:

(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二,一般地域管辖(案例分析)

一般地域管辖也称普通地域管辖,是指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即以被告所在地来确定管辖法院。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既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特殊地域管辖(案例分析)

1. 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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