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自考国际投资法00232复习资料(4)”由自考生网为考生们整理、提供。更多自考国际投资法00232复习资料可查看“自考国际投资法00232复习资料”栏目。
与习惯国际法上最低待遇标准的关系
FET-CIL:一项独立自治的待遇标准,而不是简单重述习惯国际法最低待遇标准;是习惯国际法最低待遇标准,而且是1920年代意义上的最低待遇标准;是习惯国际法最低待遇标准,但是却是当代演进意义上的习惯国际法及其最低待遇标准。
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的关系
独立性;不同于国民待遇,不同于最惠国待遇;如果不加具体限定那么也不同于习惯国际法最低待遇。
中国BIT:一般都规定了公平与公正待遇。早期都没有规定习惯国际法或者国际法要求或者国际最低待遇标准,但是,2007年以来有少数几个条约作出了此类规定。
最新发展:
缔约方得根据国际习惯法给予所涉投资待遇,包括公平公正待遇以及充分保护与安全。为更加明确起见,第1款规定国际习惯法关于外国人最低待遇标准作为给予所涉投资的最低待遇标准。公平公正待遇以及充分保护与安全的概念并不要求多于或高于该标准所要求的待遇,也不创设额外的实质性权利。
公平公正待遇包括按照体现在世界主要法律体系中的正当程序原则在刑事、民事与行政程序方面不得拒绝司法的义务。
违反本条约其他条款或某一单独国际协定并不表明对本款的违反。
(三)充分的保护与安全(FPS)【最开始是针对外国投资者人身、健康、财产的侵害,而且是有形的侵害、直接的侵害】
地位:多数投资条约有此规定。
定义:东道国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保护投资免受不利的影响。
性质:绝对待遇标准
表述:等同于公平公正待遇;独立于公平公正待遇;结合国际法;独立于国际法。
含义:
物理保护:保护投资者及其投资免于各种物理意义上的不当干扰和暴力侵害。
法律保护: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免于东道国实施法律和规章的侵犯,投资者应该享有安全稳定的投资环境。
义务的限制:
它只要求东道国必须采取“适当注意”并且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外国投资者。
这个标准并不提供防止物理的或者法律的侵犯的绝对不受任何损害的保护。
东道国也并不承担防止这种物理或者法律侵犯的严格责任的义务。
晚近案例:
一些仲裁庭认为,FPS义务不限于物理上的安全与保护,还包括非物理上的安全与保护,尤其是法律保护(legal protection)。 一些仲裁庭认为FPS义务只限于物理保护(physical protection)。
全专业电子资料、题库、学位、网课
最高直省2344元
上千+科次精品网课
买网课即送全真模考题库
五千+科次教材资料
电子资料满三件9折
五千+科次在线题库
全真呈现历年考试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