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30612TK 层次:本科 主考学校:广西警察学院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属性 |
1 | 15040 | 3 | 公共课 | |
2 | 15043 | 3 | 公共课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公共课 |
4 | 13000 | 7 | 公共课 | |
5 | 00369 | 6 | 专业课 | |
6 | 00371 | 6 | 专业课 | |
7 | 00859 | 5 | 专业课 | |
8 | 13144 | 6 | 专业课 | |
9 | 13660 | 6 | 专业课 | |
10 | 13661 | 6 | 专业课 | |
11 | 13662 | 7 | 专业课 | |
12 | 13664 | 6 | 专业课 | |
13 | 13665 | 7 | 专业课 | |
14 | 13900 | 7 | 专业课 | |
15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毕业考核 |
说明:
1. 总学分:78 学分。
2. 本专业属于特殊专业,主考学校为广西警察学院,不接受个人报名报考,报名报 考条件请咨询主考学校。
3. 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证书信息学信网可 查);属于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书。
4. 考生取得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合 格方具备毕业条件。
5. 不参加 13000 英语(专升本)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在本专业课程考试计划外所有 开考课程中选考不少于 2 门、合计学分不低于 7 学分的课程,所选课程应是未曾用 于办理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课程。考生从外省转入的合格课程成绩不能用于顶替英 语(专升本)课程。
6.《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设置和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 通知》(桂考委(2019)2 号)规定的新旧课程顶替表仍然适用本专业。
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新旧课程顶替对照表
新专业计划 | 原专业计划 |
备注 | |||||
序 号 | 课程 代码 | 新课程名称 | 学 分 | 课程 代码 | 旧课程名称 | 学 分 |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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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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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 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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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00015 |
英语( 二) |
14 |
1 顶 2 |
5 | 13660 | 公安领导科学 | 6 | ||||
6 | 00369 | 警察伦理学 | 6 | 00369 | 警察伦理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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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0371 | 公安决策学 | 6 | 00371 | 公安决策学 | 6 |
|
8 |
00859 |
警察组织行为学 |
5 | 0001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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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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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3144 | 犯罪学 | 6 | 00235 | 犯罪学(一)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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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3661 | 公安情报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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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3662 | 公安人力资源管理 | 7 | 0037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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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3664 | 公安政治工作学 | 6 | 0037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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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3665 | 公安指挥 | 7 | 0037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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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3900 | 警察行政法学 | 7 | 04729 | 4 | 国考 | |
15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08738 | 毕业论文并答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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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新旧课程顶替仅适用于考生在我区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课程,考生从外 省转入的课程不能用于顶替。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 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 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 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加快构建 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 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的组织纪律、 良好的 警察职业道德和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备公安学、公安法学、 管理学和政治工作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开展公安综合管理、 公安政治工作和警务保障等专业核心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和 其他政法部门从事内部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宣传思想教 育、警察公共关系、 内部事务管理和警务保障等方面工作的应 用型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公安学、法学和管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 和基本知识,具备胜任公安机关或其他政法部门内部综合管理、公安政治工作和警务保障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对公安机关 人、财、物、信息等重要资源进行分析、调配、整合、使用、 维护等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管理学、公安法学、公安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 本知识;
2.掌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公安人力资源管理、公安机关 事务管理、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公安宣传、警察公共关系、公 安监督和警务保障等方面的技术与操作能力;
3.具有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公安政治工作和警务保障等岗 位的基本实践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和公安机关组织 与人民警察管理相关法律和法规;
5. 了解公安管理学、公安政治工作学和警务保障的理论前 沿和发展动态, 了解公安组织管理与公安队伍改革的现实状况 及相关领域的国际发展趋势;
6.具有一定的公安管理专业领域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公安行政公文起草和处理能力以 及口头表达能力;
8.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 力。
四、主干学科
公安学、管理学、法学
五、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属于本科层次,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 分制计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 课程学分。
本专业考试计划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 办公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 年)》制定, 必考课程 14 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对应的实践课程不计入课程 总门数),毕业总学分 78 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必考课程合格成 绩,完成毕业论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经考生 申请, 由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 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 校申请,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六、主要课程说明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略)。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略)。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略)。 4.英语(专升本)(略)。
5.警察伦理学
本课程是一门研究警察伦理的学科,使考生全面、系统掌 握警察伦理的基本理论和主要观点,能够运用警察伦理学的理 论分析公安实践中的有关现象和问题,提高自身职业素养, 以 适应公安工作发展对人民警察的要求。
6.公安决策学
本课程是关于公安机关依法制定和实施公安决策的规律的 学科,它运用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主 要研究公安决策的性质、原则、体制、程序和技术方法,阐明公安决策的规律和特点。
7.警察组织行为学
本课程主要包括警察组织行为学基础、警察个体行为、警 察群体行为、警察领导行为等方面。应考者通过本课程学习, 应熟悉组织行为学的发展,掌握警察个体行为、群体行为和领 导行为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熟练掌握激励理论、沟通障碍 与警察冲突的克服与处理、警察工作压力的缓解、组织文化的 功能等知识。
8.犯罪学(略)。
9.公安领导科学。
本课程主要包括领导活动的历史演变、领导体制和领导方 式、领导方法与艺术、领导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课程 针对公安队伍建设、干部培养与选拔、干部考核及任免、领导 素质提升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公安机关科学选配领导、科学培 养领导等具有指导意义。
10.公安情报学。
本课程是情报学与公安学的分支学科,研究公安情报的搜 集、存贮、检索、分析、传递、应用活动规律的一门应用学科, 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了解公安情报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学 科性质以及相关的情报工作实务;掌握公安情报工作的流程和 范围;公安情报搜集与分析的方法;把握公安情报工作的基本 规律和工作对策。
11.公安人力资源管理
本课程主要研究公安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主要制 度,考生需要掌握公安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提高处理 公安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实际能力。
12.公安政治工作学
本课程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对 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绝对领导而在公安机关中进行的思想工 作和组织工作,是指导公安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 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体 系。
13.公安指挥
本课程主要包括公安指挥基本理论、信息化基本原理、公 安指挥实务等三个教学模块。考生通过本课程学习,应从根本 上理解指挥的内涵;系统掌握公安指挥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程 序,具备组织典型警务活动的技能,并具备合理运用信息化系 统开展指挥活动进的能力。
14.警察行政法学(略)。 15.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必修课程。毕业论文的选 题、开题、格式、答辩和成绩核定等,按照主考学校有关规定 执行。
七、实践性环节学习及毕业考核要求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 毕业论文并答辩。
八、其它说明
1.公安管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公安民警及警务辅助人员 (含铁路、林业、 民航、海关)、武装警察、法院、检察院、 司法、安全、企事业单位安全岗位相关从业人员和公安类院校 学生,考生报名后须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方算报名成功。
2.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 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