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理学05677串讲资料:法和社会”由自考生网为考生们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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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法和社会的一般理论
知识点一法和社会的一般关系
1、社会的概念的三层含义:
(1)社会是由意志的个体组成的,是人们共同生活的结合体。
(2)社会是有意志的个体通过互动形成的体系,共同的兴趣和结合在一起带来的利益是人们结成社会的深层原因。
(3)社会是由相关的社会资源的累积、联接而成的。
2、社会的性质决定法的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最终决定法的本质。
知识点二法对社会的调控
1、法是社会变迁的推动设置。法可以直接推动有目的、有计划的社会变革。
2、法是调控社会的重要手段。法对社会的调控主要表现在:
(1)通过调和社会各种利益冲突,保证社会秩序得以确立和维护。
(2)利用法解决经济、政治、文化、科技、道德、宗教等方面的社会问题,实现法的价值、发挥法的作用。
(3)通过法有效地控制社会,还必须使法和其他社会生活相配合。
3、法对社会的反映并非是单向性的,法和社会之间存在着一种互动的关系。因此,立足于从动态的视角把握和理解法和社会的关系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第二部分法和经济及科技
知识点一法和经济关系的历史观察
(1)商品交换的形式和法的产生:法是商品交换的必然产物,又是商品交换以至整个商品经济不可或缺的调整机制。商品交易实践产生了平等和所有权的观念、关系以及契约形式,并最终发展为法制。
(2)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法的发展:法的发展程度,法对商品经济的作用程度,直接受商品经济发达程度及其对法的需求程度的制约。
知识点二法和经济的一般关系
(一)法和经济基础
1、经济基础决定法。主要表现在法的起源、性质、特点、发展变化等,由经济基础决定或在很大程度上由经济基础决定。具体来说,经济基础决定发的产生和性质,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也由经济基础所决定。法的发展变化及其特点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经济基础。
2、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法特殊的强制性,可以帮助执法阶级摧毁或改造旧的经济基础,阻止不利于自己的经济基础的产生。法特殊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有助于确认、维护一定的经济基础,维护一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使经济基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法的指引和预测作用,可以促进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向健全、完善的方向发展。
(二)法和社会生产力
生产力标准是衡量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本标准。法对生产力的作用主要在于:
(1)法对生产力的作用一般要通过经济基础的中介。
(2)法对生产力也有直接的促进或阻碍作用。
(三)法对经济的作用机制
1、确立和维护经济基本制度、经济体制和经济模式
2、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激励和规制经济活动,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方面,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确认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
(2)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
(3)解决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知识点三法和科技
(一)法和科技的必然关联
科学技术作为一种知识体系,尤其是作为一种社会生产力,它的发展、变革会引发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变革,从根本上决定了它和作为特殊社会规范的法之间有着深刻的以至直接的关联。
(二)法和科技的相互关系
1、科学技术对法的影响:
(1)科技发展影响法律制度的内容。
(2)科技发展诱发法律制度变迁。
(3)科技发展影响立法制度和立法技术。
(4)科技发展影响法的适用。
(5)科学技术影响法制信息机制,并由此影响整个法的运行机制和法学研究方法。
2、法对科学技术的作用:
(1)法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发挥引导、组织和管理的作用。
(2)法对科学技术发展发挥保障作用,对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具有抵制和防范作用。
(3)法对科学技术发明创造发挥鼓励作用,对科学技术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发挥保证和促进的作用。
(4)法对国际科技合作发挥推动和协调作用。
第三部分法和政治及国家
知识点一法和政治的一般关系
(一)政治的概念
政治可以被界定为一种以公共权利为后盾,对利益、价值、权利等社会资源做出强制性、权威性分配的决策活动。
(二)政治对法的影响和制约作用:
1、政治对法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主要表现在:
(1)政治关系的基本状况是法的状况的重要根据。
(2)政治可以为法的发展提供条件和环境。
(3)政治可以影响和制约法和法治的内容。
(4)政治的发展变化往往直接导致法和法治的发展变化,导致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以及法的贯彻实施。
2、法对政治的确认、调整和影响作用
法具有确认和调整政治关系并直接影响政治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法可以确认各阶级、阶层、集团在国家生活中国的地位,调整统治阶级同被统治阶级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关系以及统治阶级和同盟者的关系,从而实现确认和调整对掌握政权阶级有利的政治关系。
(2)法可以反映和实现一定阶级、集团的政治目的和政治要求并使其具体化为普遍的、明确的行为规范,以获得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现。
(3)法还可以对危害掌握政权阶级的行为采取制裁措施,维护其政治统治。
3、法和政治的区别。
(1)政治的内容更为丰富,法、法治、政策方针等方面都可能含有政治内容。
(2)并非每一具体的法都有相应的政治内容或要求法还有执行社会公的事务的职能,不能把法调整的一切社会关系都归结为政治关系。
(3)法在反映执政内容时是一种整治措施,但它不是一般的整治措施,而是有特殊强制力的整治措施。政治的调控功能是通过政治行为和过程实现的,法则是通过确认和保障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
知识点二法和国家
(一)国家的概念
1、国内法意义上的“国家”是指在法律上代表公共利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特殊权利主体,国家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和责任。
2、国家的主要特征:
(1)国家是政治实体,设有系统的国家机构体系。
(2)国家是一种特殊的公共权利。
(3)国家兼有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两种职能,这两种职能又通过行使对内、外职能来实现。
(二)法和国家的相互关系
1、法对国家的依赖性:
(1)法的制定、变动和实施,依赖于国家;
(2)法的性质、作用和特点,与国家直接关联;
(3)法的形式和法律制度直接受国家形式的影响。
2、法定的国家的作用:
(1)确认国家政权的合法地位;
(2)组织国家机构、确立国家体制;
(3)实现国家职能;
(4)制约国家政权活动;
(5)巩固和完善国家制度。
知识点三法和政策
(一)政策的含义
1、政策是一定国家、政党、阶级以及其他社会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依据自己的长远目标,结合当前情况或历史条件所制定的实际行动和准则。
2、公共政策是指由法律授权的机关在社会各利益团体充分表达自我意志的基础上所指定的能在各利益方之间取得平衡的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
3、公共政策的类型:
(1)就主体而言,政策包括执政党政策、国家政策和其他社会组织政策;
(2)就内容而言,包括经济政策、政治政策、文化政策、科技政策、教育政策等;
(3)就层次而言,有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的不同。
(二)法的政策的区别
(1)制定的主体和方式不同;
(2)实施的方式不同;
(3)表现的形式不同;
(4)调整的范围和社会功能不同;
(5)稳定性和灵活性程度不同。
第四部分法和道德及宗教
知识点一道德的含义
道德是关于评定善和恶、是和非、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荣誉和耻辱、文明和野蛮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归根到底它是由人们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并由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保证实现的。
知识点二法和道德的一致性和区别
(一)法和道德的一致性
1、道德和法的一致性表现在:
(1)从起源上看,两者都是由原始社会规范演化而成,且在发生发展中又相互转化。
(2)在形式属性上,两者都是社会规范,具有社会规范所具有的规范性、概括性、连续性、稳定性、效率性等属性。
(3)两者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和思想基础,共同的本质在基本原则上也诸多一致。
(4)两者相互渗透。
2、在道德与法的联系问题上,需要注意两点:
(1)关于法和道德在本质上的联系。
(2)关于法和道德在内容上的联系。
(二)法和道德的区别
法和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道德,主要有以下区别:
1、归属的范畴不同
2、产生的条件不同
3、表现的形式不同
4、调整范围和内容不同
5、实施的方式不同
6、发展的前途不同
(三)法和道德的相互作用
当代的法和道德之间也是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的关系,但内容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是法的重要精神力量
(2)法是传播、推行道德的有效途径。
知识点三法和宗教
(一)宗教的概念
宗教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普遍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其宗旨在于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并由此获得精神上的慰藉。一般来说,法律由宗教教义、宗教礼仪和宗教组织三部分组成。目前世界上比较盛行的三大宗教是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
(二)法和宗教的联系和区别
1、法和宗教的联系
(1)法在起源阶段和宗教有密切联系。
(2)在人类早期阶段,公共权利借助于神的力量的支撑,君主为了论政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往往将其统治的渊源归结于上帝或神。
(3)宗教同法的价值有某些相同之处。
(4)法和宗教都是实现社会控制的规范体系。
2、法和宗教的区别:
(1)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
(2)产生方式不同
(3)调整范围和方式不同
(4)调整方式和实现的方式不同
(5)表现的形式不同
(三)法和宗教的相互影响
1、宗教对法的影响:
(1)宗教影响和推动立法
(2)宗教影响司法程序
(3)宗教信仰有助于提供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2、法对宗教的影响:
(1)法对宗教的影响程度因国家类型而有所差异。
(2)在近现代政教分离的国家里,法与宗教分离,法对各种宗教争端保持中立,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
(3)现代法律对宗教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法对本国宗教政策的规定。
第五部分法和可持续发展
知识点一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及特征
1、可持续发展是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一个全新概念,是人类在应对全球化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急基于协调经济、环境和社会三者关系所作出的理性抉择。可持续发展理论包括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方面的内容。
2、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特征
(1)以“发展”为终极目标
(2)以“可持续”为核心内容
(3)以现代生态文明为文化理念。
知识点二国际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立法进展
(一)立法原则和国家责任
环发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指出:人类的法律必须重新制定,以使人类的活动与自然界的永恒的普遍规律相协调。
(二)可持续发展立法的国际进展
国际方面的进展主要包括《里约宣言》、《21世纪议程》和《森林问题的原则和声明》。
知识点三可持续发展和中国法制实践
目前,我国可持续发展法制建设的主要问题是,在自然资源的保护和污染控制方面存在大量立法空白,此外可持续发展法制体系发展不均衡。未来我国可持续发展法制建设需要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重塑可持续发展法制建设理念。我们认为,可持续发展法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学概念,它涉及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人口、社会保障、经济等领域,体现了当代高科技社会条件下,可持续发展观对传统法学部门和传统法学理论的整合。可持续发展法是通过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来影响人与自然的关系。(2)构建可持续发展法的体系的基本框架。具体内容包括:环境资源法的改善;人口资源法的完善;循环经济法的建立和完善。
第六部分法和全球化
知识点一全球化和法律全球化
(一)全球化的含义
在这个世界部分地区所发生的事件,多做出的决策和行动,可以对遥远的世界部分地区的个人和团体产生巨大意义的后果。全球化包括的两种不同的现象:作用范围(或者扩大)和强烈程度(或者深化)。
(二)法律全球化的内涵和表现
法律全球化是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经济、政治和文化全球化的综合作用的产物,同时又是进一步推动全球化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运动形式上表现为两种形态:
1、国际法的国内化。即国际组织的条约、规章为内国所接受,转变为对内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以及由于诸多国家加入到某国际组织中,从而使该组织的规则成为国际性的规则。
2、国内法的国际化。即基于某种原因,某国或某地区通行的法律制度在全球范围内更广泛地流行。这往往与某一或某些国家在世界经济或政治中的主导地位有关。
知识点二法律全球化对法制发展的需要
(一)理念层面
法律全球化将引发理念系统的重要变化,主要体现在
(1)法律价值观的转换
(2)法律发展观的更新
(3)法治理念的转变
(二)制度层面
(1)全球性立法主体的出现
(2)各国法律制度的趋同性增强
知识点三积极应对法律全球化
为了积极应对法律全球化,我们应当认真对待以下三种关系:
(一)法律全球化和国家主权
迄今为止,国家仍然是国际关系产生、发展、变化的主要原因,相互尊重主权仍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法律发展的全球化趋势并不能淹没主权国家的自主独立性。法律全球化恰恰是主权国家行为的结果。即使在全球化
时代,维护国家主权仍然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二)法律全球化和法律西方化
法律的“西方化”是指非西方国家被西方法律文化同化乃至被纳入其法律体系的趋势或过程。我们应当警惕和制止少数或数个国家借助法律全球化的名义而推行政治霸权主义和法律帝国主义。
(三)法律全球化和本土化
法律全球化进程中的全球性与本土性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明智的选择应该是在全球化与本土化的对立统一过程中寻找我国当代法制建设的制度资源和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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