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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自考全日制在校生“助学二学历”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0-03-09 10:59:56 编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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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自考全日制在校生“助学二学历”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和社会竞争力,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在全日制在校生中开展南京工程学院自考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简称“助学二学历”)。为了鼓励学生报考我校二学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助学二学历”学分认定的范围

“助学二学历”的学分可适用于冲抵主修专业中公共选修课程的学分。

二、“助学二学历”学分认定的原则

1、学生正常参加全日制本科学习与“助学二学历”学习;

2、学生正常参加全日制本科的公共选修课学习;

3、学生必须满足“助学二学历”毕业申请条件;

4、学生在全日制本科毕业审核时,如果公共选修课学分未达到毕业标准,可以提出使用“助学二学历”的课程来冲抵部分学分,累计不超过4学分。

三、“助学二学历”学分认定的具体操作办法

1、学生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填写《南京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助学二学历”学分认定表》,并同时提供“助学二学历”学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将《南京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助学二学历”学分认定表》送交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3、教务处对《南京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助学二学历”学分认定表》进行审核,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四、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5年4月

温馨提示: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参考,考试政策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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