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专业资料
微信QQ群
考生网QQ群

群号:517231281

扫码加群
点击二维码加群

考生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zikaosw

课程试听
最新资讯

手机端访问

1、直接输入www.zikaosw.cn
2、扫描左侧二维码

登录 | 注册
登录/注册后,可享受
  • 课程免费试听
  • 试做在线题库
  • 学习提升指导
自考生网
当前位置 自学考试 > 自考复习资料 > 经济法概论自考复习资料 > 文章详情

自考经济法概论27873复习资料(10)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2-08-31 09:00:00 编辑:ly

自考27873经济法概论考试资料:

以下为“自考经济法概论27873复习资料(10)”由自考生网为考生们整理、提供。更多自考经济法概论27873复习资料可查看“自考经济法概论27873复习资料”栏目。

自考经济法概论资料购买请点击这里》》》

合同有哪几种形式?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口头合同是以语言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并达成协议的行为,虽然合同法肯定口头合同形式,但在内容重要的合同中,如果使用口头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在合同订立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

书面形式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

一般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最主要的是合同书形式,即当事人将合同内容写成合同书形式,并签字盖章

特殊书面形式是指,对已形成的一般书面形式按法规规定进行公证,鉴证,登记和批准

其他形式,其他形式是指当事人通过积极行动来体现合同的存在内容的形式,即通过积极行为能为意思表达订立合同,而他人能够通过这一行动推进合同存在与其内容

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与承诺)

简述商品买卖合同的内容

1)产品名称:

2)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

3)产品的计量:

4)产品包装

5)产品的交货单位、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提接货单位成人,交费期限:

6)产品的验收:

7)产品价格、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

合同的效力问题(注意区分)

(1)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与相应条件与期限有关系。

(2)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权利人的确认或追认):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B、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

C、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追认期限 1 个月)

(3)因表见代理而订立的合同:代理行为有效,无论被代理人是否追认,都必须履行义务。

(4)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显失公平的合同。

C、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5)合同无效情形包括: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C、以非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E、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规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效力)

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争议纠纷解决条款。

无效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有等法律后果

温馨提示: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参考,考试政策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更多优惠课程课程推荐
资料套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