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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侵权责任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代码:14081)
Ⅰ课程性质与课程目标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侵权责任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总论和分论,前七章是侵权责任法总论部分,重点讲授侵权责任法一般原理及较为普遍性的基础理论。后十三章是分论部分,重点讲授各类特别侵权责任制度的特征及具体的归责内容。与其他法学课程相比,侵权责任法的基础理论与基本原理因具体案件的不同而千变万化,因此,结合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是学好侵权责任法的重要方法。
二、课程目标
本课程旨在使学生理解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掌握侵权责任法的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并能够初步结合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运用侵权法理论原理对一般侵权与各类具体侵权法律关系的构成、归责、责任承担进行分析判断,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侵权纠纷的能力,为将来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基础。
三、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侵权责任编是我国民法典最后一编,侵权责任法课程是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理论阐释,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并对相关其他各类民事责任有所了解。侵权责任制度旨在对民事权益进行保护,在学习侵权责任法之前,应首先学习民法学的基础性课程,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和《人格权法》等。
Ⅱ考核目标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其含义是:
识记:要求理解侵权责任法基本法律概念、基本法律原理的含义,制度主要特点,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领会:要求在理解侵权责任法基本概念,以及基本原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理解概念之间、基本原理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应用:要求能够结合案例,运用侵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对一般侵权法律关系以及各类具体侵权法律关系进行相应分析判断。
Ⅲ课程内容与考核要求
第一章侵权责任概述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侵权责任制度概况。
1.理解把握侵权行为概念及其基本特征,理解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概念的区别。
2.理解把握侵权责任概念及其特征。
3.理解并掌握侵权责任的基本分类
4.理解并掌握侵权责任的特殊形态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侵权行为概述
第二节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第三节侵权责任与侵权请求权的关系
第四节侵权责任的分类
第五节侵权责任的特殊形态
(三)考核知识点
1.侵权行为概念与特征
2.侵权责任分类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侵权行为的特征。
2.领会:侵权责任分类。
第二章侵权责任法概述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的主要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侵权责任法的概况。
1.理解侵权责任法的功能及所保护的民事权益。
2.了解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历史发展,以及侵权责任法的渊源。
3.了解我国侵权责任法体系,以及与相关其他法律的关系。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功能
第二节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权益范围
第三节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历史发展
第四节侵权责任法的渊源
第五节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体系
第六节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三)考核知识点
1.侵权责任法的特点
2.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2.领会:侵权责任法的特点和功能
第三章归责原则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理解并初步掌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1.掌握过错责任原则概念、特点、功能、适用。
2.掌握过错推定责任的概念、特点、适用范围。
3.掌握严格责任的概念、特点、适用条件和范围。
4.理解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的关系。
5.理解过错推定责任与严格责任的关系。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归责原则概述
第二节过错责任原则
第三节过错推定责任
第四节严格责任原则
(三)考核知识点
1.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概念与特点
2.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特点
3.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范围
4.严格责任的适用范围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原则的概念与特点;过错推定责任适用范围;严格责任适用范围。
2.领会: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责任区分;
第四章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初步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理解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与特殊构成要件含义。
2.理解损害概念,理解损害认定、分类。
3.理解过错在归责中的重要性,掌握过错的概念、特征、形式。
4.理解因果关系在归责中的重要性,结合实践,掌握因果关系的认定,因果关系中断,因果关系的证明与推定。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概述
第二节损害
第三节过错
第四节因果关系
(三)考核知识点
1.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2.损害类型。
3.过错的形式。
4、因果关系的认定、中断、证明和推定。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损害的类型;过错的形式;
2.应用:因果关系的认定、中断、证明和推定。
第五章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
1.理解免除和减轻责任事由概念。
2.理解并掌握受害人故意概念。
3.理解并掌握第三人的原因概念。
4.结合实践,理解并全面掌握受害人自甘冒险的概念与构成。
5.结合实践,理解并掌握自助行为的概念、构成及法律效力。
6.理解并掌握过失相抵概念及运用。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概述
第二节侵权责任编中的减轻和免除责任事由
第三节过失相抵
(三)考核知识点
1.受害人故意
2.第三人原因
3.自甘冒险
4.自助行为
5.过失相抵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受害人故意、自甘冒险、自助行为、过失相抵概念
2.应用:自甘冒险的构成;自助行为的构成;过失相抵的构成。
第六章数人侵权责任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基本掌握数人侵权责任制度。
1.理解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特征,重点掌握共同过错的内容。
2.掌握教唆、帮助行为概念及构成。
3.理解共同危险行为概念,结合实践,重点掌握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
4.理解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两种类型,重点理解并掌握因果关系构成以及责任的差异。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共同侵权行为概述
第二节共同过错的内容
第三节教唆和帮助行为
第四节共同危险行为
第五节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责任
(三)考核知识点
1.共同过错概念
2.教唆和帮助行为
3.共同危险行为
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共同过错概念;共同危险行为概念与特征。
2.领会:教唆和帮助行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3.应用: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
第七章侵权损害赔偿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学习目标是使学生全面掌握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1.理解侵害财产与侵害人身损害赔偿的差异。
2.掌握人身伤亡的财产损害赔偿内容。具体掌握人身伤害的一般赔偿标准,人身伤害导致残疾的赔偿标准,人身伤害导致死亡的赔偿内容。
3.理解精神损害赔偿的特点,以及与财产损害赔偿的不同;掌握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4.理解惩罚性赔偿的特点,重点掌握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特点。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侵权损害赔偿概述
第二节财产损害责任
第三节精神损害赔偿
第四节惩罚性赔偿
(三)考核知识点
1.损益相抵
2.公平分担责任
3.精神损害赔偿
4.惩罚性赔偿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损益相抵概念;公平分担责任特征;精神损害赔偿概念
2.领会:公平分担责任构成;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3.应用:公平责任分担的具体适用
第八章监护人责任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学习的主要目标是让学生全面掌握监护人责任制度主要内容。
1.理解监护人责任的特点。
2.掌握监护人责任的构成要件。
4.结合实践,掌握监护责任减轻及监护人将监护责任委托他人时的责任。
5.理解被监护人承担的责任性质是公平责任。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监护人责任概述
第二节监护人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监护人责任的承担
第四节被监护人的公平责任
(三)考核知识点
1.监护人责任特征
2.监护人责任减轻
3.监护人将责任委托他人时的责任承担
4.被监护人承担的公平责任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监护人责任特征
2.领会:被监护人承担的公平责任
3.应用:监护人责任减轻的应用;监护人将责任委托他人时的责任承担。
第九章用工责任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单位用工责任与个人用工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1.理解用工责任制度的特点。
2.理解单位用工责任的含义与特征,重点理解和把握单位用工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与工伤保险的关系。
4.掌握单位用工责任的构成,以及单位用工者行使追偿权的具体内容。
5.掌握劳务派遣中的用工责任,重点掌握劳务派遣中用工责任的构成。
6.理解个人用工责任的含义及特点。重点掌握构成个人用工责任的不同情形,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判断。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用工责任概述
第二节单位用工责任
第三节个人用工责任
(三)考核知识点
1.单位用工责任归责原则、构成要件、用工单位的追偿权
2.劳务派遣中的用工责任
3.个人用工责任的三种情形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劳务派遣用工责任
2.领会:单位用工责任的归责原则。
2.应用:单位用工责任的构成、用工单位的追偿权;个人用工责任的三种情形。
第十章定作人的侵权责任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学习的主要自标是使学生掌握定作人侵权责任制度。
1.理解定作人侵权责任概念与特征,重点理解定作人责任的归责原则。
2.掌握定作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结合实践,掌握定作人过错的形态与认定,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判断。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定作人侵权责任概述
第二节定作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考核知识点
1.定作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2.定作人侵权责任的构成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领会:定作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2.应用:定作人侵权责任的构成判断
第十一章网络侵权责任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网络侵权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1.理解网络侵权责任概念与特征,并了解特别法网络侵权责任的规范。
2.理解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这两种网络单独侵权的含义,结合实践把握其特征,重点掌握责任构成与责任承担。
3.结合实践掌握通知规则、反通知规则与知道规则的构成与具体应用。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网络侵权责任概述
第二节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单独侵权责任
第三节通知规则与反通知规则
第三节知道规则
(三)考核知识点
1.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单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2.通知规则与反通知归责
3.知道归责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通知归责概念;反通知归责概念;知道归责概念
2.领会: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单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通知归责适用;反通知归责程序与效力;知道归责的构成。
第十二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制度。
1.理解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概念与特征,并了解与相关责任的关系
2.理解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归责原则,特别需要理解与一般过错责任的区分。
3.掌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结合实践,重点需要掌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中,过错与因果关系的判断。
4.了解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两种类型。
5.结合实践,掌握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经营者或组织者承担的责任,以及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的追偿权。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概述
第二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四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两种类型
第五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二)考核知识点
1.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归责原则
2.第三人造成损害时侵权责任的承担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领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归责原则
2.应用:第三人造成损害时,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构成,以及第三人和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的责任承担。
第十三章教育机构的责任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教育机构侵权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1.理解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特点,并了解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分类。
2.重点掌握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教育职责时,承担侵权责任的判断。结合实践,重点掌握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教育职责,构成过错的具体因素。
3.掌握第三方导致学生人身损害时的责任承担,以及教育机构的追偿权,理解教育机构在这种情况下所承担责任的性质。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教育机构责任概述
第二节校内人员致学生人身损害的责任
第三节校外第三人致学生人身损害的责任
(三)考核知识点
1.教育机构责任和监护人责任
2.校内人员致学生人身损害的责任
3.校外第三人致学生人身损害的责任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领会:教育机构责任和监护人责任比较;校外第三人致学生人身损害的责任性质。
2.应用:校内人员致学生人身损害的责任构成;校外第三人致学生人身损害的责任构成
第十四章产品责任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产权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1.理解产品责任特点,重点理解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
2.掌握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结合实践,重点掌握产品缺陷概念、产品缺陷的分类及证明,同时掌握产品缺陷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具体类型。
3.掌握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
4.理解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产品连带责任的特点基础上,掌握产品责任的承担制度,包括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之间的追偿制度。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产品责任概述
第二节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产品责任的减免事由
第四节产品责任的承担
第五节责任承担方式
第六节投入流通以后的召回等义务
第七节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
(三)考核知识点
1.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2.产品缺陷概念;产品缺陷类型
3.产品责任构成要件
4.产品责任的减免事由
5.产品责任的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的责任性质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产品缺陷概念;产品缺陷类型;产品责任构成要件;产品责任减免事由。
2.领会: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产品责任的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的责任性质。
第十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1.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特点,重点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在归责原则上的特殊性。
2.结合实践,掌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充分理解归责中过错推定与严格责任相结合的特点。
3.掌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及免责事由。
4.掌握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
5.掌握机动车未办理过户手续时,所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
6.掌握机动车挂靠情形下的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
7.掌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所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
8.掌握转让拼装车或者报废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9.掌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
10.理解好意同乘概念,结合实践,掌握好意同乘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及责任承担。
11.理解强制保险人的严格责任原则。掌握强制保险中的免责事由。理解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概述
第二节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
第四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特殊情形
第五节好意同乘
第六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
(三)考核知识点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
2.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分离的责任承担
3.机动车未办理过户手续时,所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
4.机动车挂靠情形下的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
5.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所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
6.转让拼装车或者报废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7.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
8.好意同乘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及责任承担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好意同乘概念
2.领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
3.应用: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分离的责任承担;机动车未办理过户手续时,所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机动车挂靠情形下的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所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转让拼装车或者报废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好意同乘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及责任承担。
第十六章医疗损害责任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1.理解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与特点,了解医疗损害责任与违反医疗服务合同责任。
2.掌握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结合实践,重点掌握医疗损害责任中的过错推定责任制度。
3.掌握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4.掌握医疗领域特殊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5.掌握医疗机构侵害患者知情权、隐私权的构成及责任。
6.掌握医疗机构侵害患者隐私权、个人信息的构成及责任。
7.掌握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医疗损害责任概述
第二节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四节特殊情形下的过错推定责任
第五节医疗领域内的特殊产品责任
第六节侵害患者知情权和同意权的责任
第七节侵害患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责任
第八节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
(三)考核知识点
1.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2.医疗损害特殊情形下的过错推定责任
3.医疗领域特殊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与责任性质。
4.医疗机构侵害患者知情权、同意权、隐私权及个人信息的责任。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医疗损害特殊情形下的过错推定责任
2.领会: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医疗领域特殊产品责任的责任性质
3.应用:医疗机构侵害患者知情权、同意权、隐私权及个人信息的责任构成。
第十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主要内容。
1.理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特点。
2.掌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
3.理解数个主体造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责任的特点,并掌握责任承担。
4.掌握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的免责事由。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概述
第二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四节数个主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责任
第五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六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免责事由
(三)考核知识点
1.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归责原则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领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十八章高度危险责任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告度危险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1.理解高度危险责任的特点基础上,掌握高度危险责任概念。
2.理解高度危险致害责任归责原则。
3.掌握民用核设施、民用航空器致害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责任承担、免责事由。
4.掌握高度危险物、高度危险行为致害责任构成及免责事由。
5.理解并掌握高度危险责任赔偿限额的适用。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高度危险责任概述
第二节高度危险作业致害的责任
第三节民用核设施致害责任
第四节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
第五节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
第六节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
第七节高度危险责任中的赔偿限额
(三)考核知识点
1.高度危险责任的归责原则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领会:高度危险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十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一)学习目标与要求
本章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1.理解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概念与特点,结合实践,重点掌握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2.掌握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与免责、减轻责任事由。
3.掌握违反管理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的构成。
4.掌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
5.掌握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归责原则及责任构成。
6.掌握遗弃或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及责任承担。
7.掌握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的责任承担。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概述
第二节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
第四节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殊规则
第五节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
(三)考核知识点
1.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2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与免责事由
3.违反管理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的构成。
4.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
5.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归责原则及责任构成。
6.遗弃或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及责任承担。
7.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的责任承担。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领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2.应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与免责事由;违反管理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的构成;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归责原则及责任构成;遗弃或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及责任承担;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的责任承担。
第二十章建筑物和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本章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建筑物和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1.理解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特点,了解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类型,重点掌握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2.理解建筑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点,重点掌握建筑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及责任构成、责任主体。
3.理解高楼抛掷物和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并掌握责任承担的内容。
4.理解堆放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主体。
5.理解公共道路上的物品致害责任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主体。
6.理解林木折断致人损害责任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主体。
7.理解地面施工致害责任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归责原则及责任构成及责任承担主体。
8.理解窨井等地下设施致人损害责任的概念和特点,掌握责任构成及责任承担。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建筑物和物件致人损害责任概述
第二节建筑物等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责任
第三节高楼抛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
第四节其他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三)考核知识点
1.物件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
2.建筑物等物件倒塌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
3.建筑物等物件脱落、坠落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责任构成。
4.高楼抛掷物和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构成及责任承担。
5.堆放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主体。
6.公共道路上的物品致害责任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主体。
7.林木折断致人损害责任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主体。
8.地面施工致害责任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归责原则及责任构成及责任承担主体。
9.窨井等地下设施致人损害责任的概念和特点,掌握责任构成及责任承担。
(四)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领会:物件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建筑物等物件倒塌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建筑物等物件脱落、坠落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堆放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归责原则;公共道路上的物品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林木折断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地面施工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2.应用:建筑物等物件脱落、坠落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高楼抛掷物和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构成及责任承担;放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主体;公共道路上的物品致害责任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主体;林木折断致人损害责任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主体。地面施工致害责任的构成及责任承担主体。窨井等地下设施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及责任承担。
Ⅳ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一、自学考试大纲的目的和作用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根据专业自学考试计划的要求,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而确定。其目的是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课程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定。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明确了课程学习的内容以及深广度,规定了课程自学考试的范围和标准。因此,它是编写自学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的依据,是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自学辅导的依据,是自学者学习教材、掌握课程内容知识范围和程度的依据,也是进行自学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与教材的关系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进行学习和考核的依据,教材是学习掌握课程知识的基本内容与范围,教材的内容是大纲所规定的课程知识和内容的扩展与发挥。课程内容在教材中可以体现一定的深度或难度,但在大纲中对考核的要求一定要适当。
大纲与教材所体现的课程内容应基本一致;大纲里面的课程内容和考核知识点,教材里一般也要有。反过来教材里有的内容,大纲里就不一定体现。
三、关于自学教材
《侵权责任法》,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第2版。
四、关于自学要求和自学方法的指导
1、应考者应该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掌握《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内容,对其中的基本法律概念及特征,应以识记为主,对各类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免责事由,需要在理解领会的基础上多加思维。在掌握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再抓重点、难点,进一步巩固提高学习效果。
2、学习《侵权责任法》要注意总论部分的基础原理,在分论部分各类侵权责任构成分析中的具体运用。将前后内容联系起来进行思考。侵权责任法每项侵权责任制度均围绕着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责任承担,免责事由展开,基本法律原理在构架上具有共性。与此同时,各类侵权责任制度也有其特殊性体现,因此,围绕普遍架构对各类侵权的特殊性进行比较分析,对本课程的学习大有裨益。
3、自学考试完全靠自觉学习、自主学习,自学考试除了考试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督促举措。学员应充分利用指定的资料,认真看书、认真做练习题,尽可能争取听辅导课。做练习是重要的学习环节,通过做练习能发现自己的疏漏,再回头看书,才能准确把握。一定要安排足够的时间。
4、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于本门课程的自考者而言,要做一定的案例题应用练习。
5、自考者在学习书本的同时,阅读民法典侵权编的重点法条。
五、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所提出的总的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层次,并深刻理解各知识点的考核要求。
3、对应考者进行辅导时,应以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以考试大纲为依据,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考试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应考者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倡应考者“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提出问题,依靠自己学懂”的学习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基础、突出重点,要帮助应考者对课程内容建立一个整体的概念,对应考者提出的问题,应以启发引导为主。
6、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应考者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和解决问题。
7、要使应考者了解试题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8.要正确处理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关系,努力引导自学应考者将识记、领会和应用联系起来,把基础知识转化为应用能力,在全面辅导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和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对考核内容的说明
1.本课程要求考生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内容都作为考核的内容。课程中各章的内容均由若干知识点组成,在自学考试中成为考核知识点。因此,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考试内容是以分解为考核知识点的方式给出的。由于各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识自身的特点不同,自学考试将对各知识点分别按三个认知(或叫能力)层次确定其考核要求。
2.在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都将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应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命题时也会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科技文化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予以体现。
七、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
1、本课程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本大纲各章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知识点及知识点下的知识细目,都属于考核的内容。考试命题既要覆盖到章,又要避免面面俱到。
3、命题不应有超出大纲中考核知识点范围的题,考核目标不得高于大纲中所规定的相应的最高能力层次要求。
4、本课程在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20%,领会占30%,应用占50%。
5、要合理安排试题的难易程度,试题的难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2:3:3:2。
6.各种题型的具体样式参见本大纲附录。
附录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1.运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侵权责任进行归责时,最终构成要件是()
A.因果关系B.损害事实C.加害行为D.过错的证明
二、多项选择题
1.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
A.两人以上的行为人实施了危险行为B.因果关系不明C.行为人不存在共同故意
D.其中一人或数人行为造成他人损害E.行为人存在共同过失
三、名词解释
1.严格责任原则
四、简答题
1.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五、案例分析题
王某与张某均为羽毛球业余爱好者,某日,王某、张某与案外四人在某公园进行羽毛球3V3比赛。比赛过程中,王某被张某击打的羽毛球击中右眼。王某被诊断为右眼人工晶体脱位、前房积血等。请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王某诉请张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
(2)如果张某的球技有避免造成王某损害的能力,张某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比赛由王某所在单位主办,王某是单位球队成员,王某应否向张某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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