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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自考考试大纲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19-05-31 09:17:55 编辑:fyt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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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自考生网收集整理的“2019年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自考考试大纲”课程内容,请考生们备考时以此文件为准。

课程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课程代码:00923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行政管理学(本科)专业、秘书学(本科)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是经济法学(本科)专业的选考课程,主要研究对象为行政法现象和行政诉讼关系,兼具行政法和诉讼法两大部门的知识,是实现依法行政所必需的理论基础,整个理论体系以规制行政过程中的公权力、保障人权、建立良好的法秩序为价值立场和目标,具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体系复杂、覆盖面广等特点。(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生应掌握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基础理论,熟悉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制度、规范以及行政诉讼的基本过程,理解我国行政法治理念的内涵、形成与发展,对国外主要相关学说、观点、制度有一定的了解。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为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之关系,共同为考生建构起全面的理论体系,提供必要的知识储备,为考生未来的学习、工作、生活打好基础。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包括行政、行政法、行政法学等。对行政法学有一个初步的宏观认识,概括地、整体地了解本门课程所要学习的对象。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行政、行政法、行政法学的概念、特征、调整对象、分类(重点)识记:行政、行政法、行政法学的概念

理解:行政法学的调整对象

(二)学习行政法的意义(次重点)识记:学习行政法学的意义(

 

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和掌握法源的概念,行政法法源的含义、分类,以及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与非制定法法源各自所包含的类型;了解宪法、法律、行政立法等主要的行政法法源所规定与调整的事项的范围,相互之间的效力位阶,以及发生冲突时的解决规则。并知晓我国的行政法法源。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法源的概念,行政法法源的含义、分类,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和非制定法法源的内容,制定法法源的效力位阶以及冲突解决规则(重点)

识记:法源

理解: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非制定法法源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的效力位阶

应用:同一位阶或位阶不明确的法律规范发生冲突,适用遵循的原则

(二)主要行政法法源的内容(次重点)

识记:宪法作为行政法法源,包含的行政法规范、地方政府规章可规定的事项

(三)我国的行政法法源(一般)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和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性质、功能、分类,掌握行政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以及各个具体原则的内容,知晓我国行政法上关于各个基本原则的主要规定或表现。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性质、功能、分类,行政实体性基本原则和程序性基本原则的概念,各个具体原则的涵义(重点)

识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性质、功能、分类

理解:依法行政原则、比例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平原则

(二)各具体基本原则的内容、要求或具体表现(次重点)

理解:依法行政原则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要求、越权无效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要求、比例原则要求、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要求行政公开原则要求、行政公正原则要求、行政公平原则要求

 

第四章行政主体概述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对行政法主体以及相关概念有一个概括地、整体地了解,能够识别、分析行政法主体,并对行政组织法有所了解,为之后章节的具体探讨打好基础。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法主体的概念、内涵(重点)识记:行政法主体的概念、内涵

(二)行政组织法的概念、内容(次重点)识记:行政组织法的概念、内容

(三)行政组织法的体系(一般)

 

第五章行政机关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行政机关的概念、性质、特征、一般职责、主要职权、体系等基本知识,并对相关概念以及重要的行政机关有所了解。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性质、特征、一般职责、主要职权、体系识记:行政机关的概念、性质、特征(重点)

理解:行政机关的一般职责

(二)领导-从属制、首长负责制的概念(次重点)识记:领导-从属制、首长负责制的概念

 

第六章其他行政主体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机关之外的其他行政主体的类型,掌握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受委托组织的概念、特征等相关知识,能够准确识别和判断。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其他行政主体的概念、分类,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含义、条件、范围,行政委托的概念,受委托组织的含义、条件、范围、法律地位、权利义务。

(重点)

识记:其他行政主体的概念

理解: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含义、条件、范围,行政委托的概念,受委托组织的含义、条件、范围、法律地位、权利义务

(二)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的含义(次重点)识记: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的含义

 

第七章公务员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公务员的概念、特征、分类、权利义务,公职关系的概念、发生、内容和消灭,公务员的任用方式以及相关基本制度,并对特别劳动关系等有关概念有所了解。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公务员的概念、特征、分类、权利义务,公职关系的概念、发生、内容和消灭。(重点)

识记:公务员的概念、特征、分类;公职关系的概念、发生、内容和消灭。理解:公务员权利义务

(二)公务员人事管理关系和特别劳动关系的内容(次重点)识记:人事管理关系

第八章行政相对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行政相对人的概念、特征、分类、权利义务、法律地位等知识,能够准确识别和判断行政相对人。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分类、权利义务(重点)识记:行政相对人的概念、权利义务

理解:行政相对人的分类

(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次重点)理解: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第九章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行政法制监督以及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概念、涵义、种类、方式等知识。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种类和和监督内容(重点)识记: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种类和和监督内容

(二)各个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具体监督方式(次重点)识记:各个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具体监督方式

(三)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关系与区别(一般)识记: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关系与区别

 

第十章行政行为概述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对行政行为有一个整体的、概括的、初步的认识,能够识别和判断一般的行政行为,为之后章节的学习奠定基础。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体系(重点)识记: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

(二)行政行为的模式的概念(次重点)识记:行政行为的模式的概念

 

第十一章行政立法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作为一种典型行政行为的行政立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原则、程序、合法性要件等知识,熟悉行政立法权限和行政立法的产生、运作以及废止的整个过程。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特征、分类、程序(重点)

识记:行政立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原则、程序

(二)行政立法的合法性要件和监督(次重点)识记:行政立法的合法性要件和监督

 

第十二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地位、监控,能够准确识别、判断行政规范性文件,掌握行政创制性文件、行政解释性文件、行政指导性文件的涵义。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创制性文件、行政解释性文件、行政指导性文件的涵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要件。(重点)

识记: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创制性文件、行政解释性文件、行政指导性文件的涵义行

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要件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次重点)识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控机制(一般)识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控机制

 

第十三章具体行政行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为本课程的重点内容之一,考生应充分理解和掌握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等基础知识,对各种特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与了解。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要件、分类、效力、生效时间,具体行政行为错误和瑕疵的概念以及区分(重点)

识记: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要件、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和瑕疵理解:具体行政行为分类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应用: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时间、生效延迟的情况、失效时间、其他失效情形

(二)行政权能的概念,法律效果的概念和分类,直接法律效果的概念,表示行为的概念(次重点)

识记:行政权能的概念,法律效果的概念,直接法律效果的概念,表示行为的概念

(三)对行政裁量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制(一般)

理解:行政裁量事项的范围、对行政裁量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制的必要性、对行政裁量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制的理由、规制行政裁量具体行政行为的途径

 

第十四章行政处理(一)——依申请行政行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行政处理的概念、效力、分类,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种类、程序,以及各个具体的依申请行政行为。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各个具体的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概念、分类、原则(重点)理解:行政许可的概念、分类、特征、原则

行政给付的概念、分类、特征、原则行政奖励的概念、原则

行政确认的概念、形式、分类、原则行政裁决的概念、内容、原则

(二)行政处理和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效力、种类(次重点)识记:行政处理和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效力、种类

 

第十五章行政处理(二)——依职权行政行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种类、程序,以及各个具体的依职权行政行为。

(一)各个具体的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概念、分类、原则(重点)理解:各个具体的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概念、分类、原则应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二)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种类。(次重点)识记: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种类。(

 

第十六章行政机关实施的其他行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和掌握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特征、原则等知识。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事实行为(重点)

理解: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事实行为概念及内涵

 

第十七章行政程序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行政程序的概念、特征、分类、基本原则和制度,价值等知识,能够分析实践中具体的行政程序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程序的概念、特征、分类、基本原则、基本制度(重点)识记:行政程序的概念、特征、分类

理解: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

(二)行政程序的价值(次重点)识记:行政程序的价值

 

第十八章行政救济概述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从宏观上了解和认识行政救济制度,了解行政救济的概念、种类等相关知识。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救济的概念和种类(重点)识记:行政救济

(二)申诉与控告的种类(次重点)识记:申诉与控告

 

第十九章行政复议概述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初步了解和熟悉行政复议制度,掌握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性质、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等知识,对行政复议形成一个概括的整体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行政复议的概念、性质、特征、基本原则、基本制度。(重点)识记:行政复议的概念、性质、特征

理解:行政复议基本原则

 

第二十章行政复议范围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行政复议的范围,能够准确区分和识别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可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以及排除行政复议的事项。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的范围,排除行政复议的事项(重点)识记: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排除行政复议的事项

(二)可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和条件(次重点)识记:可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条件(

 

第二十一章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主体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的概念、管辖,以及行政复议参加人的范围。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复议机关的概念、种类、职责,行政复议机构的概念、职责,行政复议的管辖。(重点)

识记:行政复议机关的概念、种类

理解: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行政复议的管辖。应用:行政复议的管辖规则

(二)行政复议参加人的范围(次重点)理解:行政复议的参加人

 

第二十二章行政复议的程序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行政复议的详细程序和具体流程。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申请复议的条件、期限,复议申请的受理,受理复议申请的法律后果,复议的审理程序,复议决定的种类(重点)

识记:申请复议的条件、复议申请的审查处理理解:复议受理的法律后果

应用:行政复议的审理程序

(二)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次重点)理解: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三章行政诉讼概述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诉讼和行政诉讼法的概念、内涵、性质、功能、原则,从宏观层面了解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形成一个概括的初步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性质、功能、基本原则。(重点)识记:行政诉讼的概念及特征、性质、功能

理解:行政诉讼与民事、刑事诉讼的共有原则

(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次重点)识记:行政诉讼法概念及特征、渊源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概念及内容、义务

(三)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一般)识记: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第二十四章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意义等相关知识,掌握和能够识别可诉和不可诉的行政行为。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意义,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典型不可诉行为(重点)

识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可诉性行政行为的特征、可诉性不作为的特征理解:典型不可诉行为

(二)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法律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次重点)识记: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

法律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

 

第二十五章行政诉讼的管辖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种类、原则,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以及管辖异议等相关概念的涵义、规则。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和管辖异议(重点)

识记: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及其规则、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

理解:管辖异议、条件、处理

(二)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种类、原则(次重点)识记:行政诉讼的管辖的概念、确定管辖的原则

(三)管辖模式的创新实践(一般)

识记:行政诉讼原、被告资格的转移;行政诉讼管辖模式的创新

 

第二十六章行政诉讼的参加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概念、特征,行政诉讼原、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理人的概念、特征、分类等知识。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原告、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第三人、行政诉讼共同诉讼人的概念、特征、分类(重点)

识记: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原告、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第三人、行政诉讼共同诉讼人的概念、特征

(二)行政诉讼的代表人和代理人(次重点)识记:行政诉讼的代表人和代理人

 

第二十七章行政诉讼证据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特征、种类等相关知识,了解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证据规则、证明标准、证据保全。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特征、种类,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重点)识记: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特征、种类

理解: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二)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证明标准、证据保全(次重点)理解: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证明标准、证据保全

 

第二十八章行政诉讼程序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诉和诉权的基本知识,掌握行政诉讼程序的具体内容和流程。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诉、诉权的概念,行政诉讼的程序(重点)识记:诉、诉权的概念

理解:行政诉讼的程序

(二)行政诉讼中止、诉讼终结与期间、送达(次重点)识记:行政诉讼中止、诉讼终结与期间、送达

 

第二十九章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含义、特点、范围、冲突解决规则等知识,从而能够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准确地适用法律。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含义、特点、范围、冲突类型及解决规则(重点)识记: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含义、特点、范围

理解:冲突类型及解决规则

(二)行政审判中参照规章的规则(次重点)识记:行政审判中参照规章的规则

 

第三十章行政诉讼的裁决、裁定与决定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的概念、分类、效力、适用条件等,能够在行政诉讼实践中准确判断和适用判决、裁定和决定。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的概念、分类、效力、适用条件(重点)识记:行政诉讼的判决、行政诉讼的裁定、特征

理解:行政诉讼判决的分类

应用:一审判决的适用条件、裁定适用的范围

(二)行政诉讼决定的概念、适用范围、形式。(次重点)

识记:行政诉讼的决定、决定的适用范围、决定的形式

 

第三十一章涉外行政诉讼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法律适用原则等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重点)识记: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

(二)涉外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原则(次重点)识记:涉外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原则

 

第三十二章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意义、种类、条件以及审理裁判等相关知识。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意义、条件(重点)识记: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意义、条件

(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裁判(次重点)识记: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裁判

 

第三十三章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从宏观层面对国家赔偿的相关理论知识有一个概括的了解与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重点)识记: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

(二)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概念、构成要件(次重点)识记: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概念、构成要件

 

第三十四章行政赔偿范围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行政赔偿的范围。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的范围,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重点)识记: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的范围,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

 

第三十五章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的概念、范围、设定原则等。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概念、范围,行政赔偿机关的概念、设立原则。(重点)识记: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概念、范围、行政赔偿机关的概念、设立原则

 

第三十六章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赔偿的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行政赔偿的方式(重点)识记:行政赔偿的方式

应用: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

 

第三十七章行政赔偿程序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政赔偿的具体程序与流程。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一)行政赔偿的提出(重点)识记:提出行政赔偿的条件

(二)行政追偿的概念、条件(次重点)识记:行政追偿的概念、条件

 

第三十八章行政补偿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和掌握行政补偿的概念、特征、种类、范围、方式、标准、程序等问题,能够准确区分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等相关概念。

二、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

行政补偿的概念、特征、种类(重点)识记:行政补偿的概念、特征、种类应用:行政补偿的程序(

 

第三部分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

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教材

指定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六版

三、自学方法指导

1.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掌握。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这可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记忆,以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整个内容,可以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4.完成书后作业和适当的辅导练习是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按考核目标所要求的不同层次,掌握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回顾与发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题时应注意培养逻辑性,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或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自考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宜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6.注意对考生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解决问题。

7.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会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8.助学学时:本课程共7学分,建议总课时126学时,其中助学课时分配如下:

 

章次

内容

学时

第一章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6

第二章

行政法的法源

3

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8

第四章

行政法主体概述

3

第五章

行政机关

6

第六章

其他行政主体

4

第七章

公务员

2

第八章

行政相对人

6

第九章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3

第十章

行政行为概述

3

第十一章

行政立法

2

第十二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第十三章

具体行政行为

3

第十四章

行政处理(一)——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6

第十五章

行政处理(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6

第十六章

行政机关实施的其他行政行为

2

第十七章

行政程序

2

第十八章

行政救济概述

2

第十九章

行政复议概述

2

第二十章

行政复议范围

4

第二十一章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主体

4

第二十二章

行政复议的程序

2

第二十三章

行政诉讼概述

2

第二十四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4

第二十五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4

第二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参加人

4

第二十七章

行政诉讼证据

4

第二十八章

行政诉讼程序

2

第二十九章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2

第三十章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4

第三十一章

涉外行政诉讼

1

第三十二章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2

第三十三章

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

3

第三十四章

行政赔偿范围

3

第三十五章

行政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

3

第三十六章

行政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2

 

第三十七章

行政赔偿程序

3

第三十八章

行政补偿

2

合计

126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致是:“识记”为60%、“理解”为

30%、“应用”为10%。

3.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易、较易、较难、难比例为2:3:3:2。

4.每份试卷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重点占60%,次重点占30%,一般占10%。

5.试题类型一般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题等。

6.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合格。

 

六、题型示例(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行政B.行政关系C.行政管理D.行政官员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1.以下属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有

A.行政合理性原则B.比例原则C.公序良俗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E.公开原则

三、填空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我国的行政审判机构是。

四、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行政奖励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简述行政处罚的特点。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甲某与乙某是邻居,双方素有不和。某日,甲某因琐事与乙某发生口角,最终引发斗殴。所属小区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指令一名民警出警,对涉案人员及证人进行了调查取证。两天后,该派出所将该纠纷正式作为治安案件立案,考虑到案情简单,情节轻微,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未成。两个月后,甲某在接受询问时,再次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于是事发三个半月后,该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三百元的罚款。甲某不服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

(1)

(2)本案的被告应当是谁?

(3)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做法有哪些违法之处,为什么?

(4)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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