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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5680婚姻家庭法复习资料(3)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0-08-22 10:17:09 编辑:铭

自考生网为考生收集整理了“自考05680婚姻家庭法复习资料(3)“以供考生们在考试前用复习资料巩固所学到的知识,得到更好地复习效果。

注:由于各省教材每年都有更新、变动,自考复习资料并不一定出于同一自考教材版本,但考生们仍可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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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5680婚姻家庭法复习资料(3)

篇二:婚姻家庭法(一)_自考笔记+自考资料

科目:婚姻家庭法(一)

1.1.婚姻家庭1.2.婚姻1.3.家庭

1.4.婚姻家庭法律概念1.5.婚姻家庭自然属性1.6.群婚制1.7.血缘群婚1.8.对偶婚制

2.1.形式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2.2.实质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2.3.婚姻家庭法

2.4.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2.5.婚姻自由2.6.一夫一妻制2.7.男女平等原则2.8.重婚

2.9.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10.家庭暴力2.11.遗弃2.12.虐待3.1.亲属.3.2.宗族3.3.外姻3.4.配偶3.5、血亲3.6.自然血亲

3.7.拟制血亲已姻亲3.9、亲系

3.10.父系亲和母系亲3.11.男系亲和女系亲3.12.直系血亲3.13.旁系血亲3.14.亲等3.15.丧服制度

3.16,亲属关系的重复4.1、婚姻的成立4.2.结婚制度

4.3.婚姻成立的必备条件4.4.婚姻成立的禁止条件

4.5.掠夺婚4.6.互易婚4.7.劳役婚4.8.买卖婚4.9.赠与婚4.10.聘娶婚

4.11.“六礼”4.12,共食婚4.13.共诺婚4.14.结婚合意4.15.婚约4.16.事实婚姻5.1.夫妻

5.2.夫妻同居义务5.3.夫妻忠实义务

5.4.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5.5.夫妻财产制5.6,法定财产制5.7.约定财产制5.8.普通财产制5.9.非常财产制5.10.共同财产制5.11.一般共同制

5.12.动产及所得共同制5.13.所得共同制5.14.劳动所得共同制5.15.法定的特有财产5.16.约定的特有财产5.17.分别财产制5.18.剩余共同财产制5.19.统一财产制5.20.联合财产制5.21.夫妻共同财产5.22.扶养(广义)6.1.亲子关系6.2.亲权

6.3.婚生子女的推定6.4.子女婚生性的否认6.5.赡养

6.6.非婚生子女6.7.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巴.自愿认领6.9.强制认领

6.10.非婚生子女的准正6.11.继父母子女6.12.人工生育子女7.1.简述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于女、外孙子女的条件。7.2.简述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条件。

7.3.简述兄、姐对弟、妹负担扶养义务的条件。7.4.简述弟、妹扶养兄、姐的条件。8.1.收养8.2.收养协议8.3.收养公证9.1.婚姻终止9.2.离婚9.3,别居

9.4.禁止离婚主义9.5.许可离婚主义9.6.专权离婚主义9.7.限制离婚主义9.8.自由离婚主义9.9.登记离婚,9.10.虚假离婚9.11.通谋离婚9.12.欺诈离婚9.13.离婚原因9.14.探望权9.15.诉讼离婚9.16.诉讼外调解10.1.救助措施10.2.法律责任11.1.涉外婚姻

名词解释题答案

1.1.婚姻家庭是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定的社会联系和交往方式。是同一定社会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人类两性结合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1.2.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1.3.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1.1.简述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1.2.简述婚姻家庭的社会功能。1.3.简述婚姻家庭制度与上层建筑的关系。1.4.简述中国古代的婚姻家庭法的特点。1.5.简述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法。1.6.简述1980年的第二部《婚姻法》对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2.1.如何理解婚姻家庭法的概念?

2.2.简述婚姻家庭法特点。2.3.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有哪些?6.7.简述赡养义务的内容。6.8.如何理解子女之间对父母的遗产9.16.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2.4.婚姻家庭主体的共同责任有哪些?

2.5.简述重婚的法律后果。2.6.在处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问题时应注意些什么?

3.1.简述我国古代丧服制度。3.2.简述配偶关系的发生和终止。3.3.简述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3.4.简述姻亲关系的发生。3.5.简述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4.1.简述婚姻成立的意义。4.2.简述“六礼”4.3.简述婚约的特征。4.4.在设有婚约制度的国家,婚约成立的实质要件有哪些?4.5.我国法律和政策如何看待一般群众的婚约?4.6.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4.7.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哪些情形之,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4.8: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如何处理?4.9.简述婚姻无效的原因?

4.10.哪些人有权申请婚姻无效?4.11.宣告婚姻无效在程序上应注意哪些问题?

4.12.简述可撤销婚姻。4.13.简述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5.1.简述夫妻关系的本质特征。5.2.简述我国法律对夫妻人身关系的规定。5.3.在适用约定财产制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5.4.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有关夫妻扶养义务的规定。

5.5.简述我国的夫妻遗产继承权。6.1.我国古代父母子女关系有哪些特点?

6.2.简述现代法律中的亲权的特征。6.3.亲权的主体有哪些?6.4.简述当父母离婚或者分居或者父母间无婚姻关系时,亲权行使的立法例。

6.5.婚生子女必须具备哪些条件?6.6.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于女的权利和义务?继承权也是完全平等的?6.9.简述强制认领的原因。

6.10.如何正确处理非婚生子女问题?

6.11.继父母继子女关系解除会引起哪些法律后果?

8.1.简述收养的法律特征。8.2.简述立嗣的条件。

8.3.办理收养登记的法定机关有哪些?8.4.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8.5.简述收养登记审查的内容。8.6.简述法律对当事人之间订立收养协议的要求。

8.7.简述办理收养公证的法律要求。8.8.简述收养无效。

8.9.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9.1.简述离婚的法律特征。9.2.简述离婚的分类。

9.3.简述离婚与别居的区别。9.4.简述离婚登记的条件。

9.5.简述虚假离婚的概念和特征。9.6.简述虚假离婚的效力。

9.7.简述我国的诉讼离婚适用范围。9.8.我国婚姻法为什么要规定诉讼外调解?

9.9.简述离婚诉讼的管辖。

9.10.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没有根据?9.11.简述我国现行婚姻法关于离婚法定理由的例示性规定。

9.12.简述离婚后对子女探望权的法律规定。

9.13.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应坚持哪些原则?

9.1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应如何处理?9.1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应如何处理?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如何处理?

9.17.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如何处理?

9.18.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9.19.简述离婚补偿请求权的要件。9.20.简述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一方提供经济帮助的条件。

10.1.违反《婚姻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有哪些?10.2.简述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10.3.简述离婚时妨害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应当承担的责任。

10.4.简述探望权纠纷在执行上的特点。

11.1,简述民族自治地方适用婚姻法的变通规定的适用范围。

11.2、涉外结婚登记结婚当事人须持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11.3.涉外离婚登记当事人须持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11.4.简述涉港澳台、涉侨的结婚登记。

11.5.简述涉港澳台、涉侨的离婚。

简答题答案

1.1.答;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可以大致表述于下: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首先,婚姻须为异性结合,同性结合不成其为婚姻。其次,婚姻须为具有配偶身份的结合,不具有此等身份的结合不咸其为婚姻。再次,作为婚姻的结合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否则,男女双方即使在事实上共同生活也不成其为婚姻。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首先,家庭是一个亲属团体;家庭有不同的结构形式,规模和成员不尽一致,但家庭成员总是基于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联结在一起的。此外,收养也是家庭关系的发生途径。其次,家庭须有共同经济,如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组织消费等,具体情况因不同的时

代而异。迄今为止,家庭历来都是社会中最基本的生活单位。家庭既是亲属团体又是生活单位。同一家庭成员一般均为亲属,而且多为近亲属,但亲属并不都是同一家庭成员,他们是分属于不同家庭的。1.2.答:婚姻家庭的社会功能有:(1)人,他(她)们在人身和财产方面须受家父权的诸多限制。按照早期法律中的规定,家父权十分强大,家父有司祭孔的权力,支配家庭财产的权力以及在家中司审判的权力等。(3)关于婚姻的终止,罗马亲属法以配偶死亡,自由权或市民权增设了探望权和经济补偿、损害赔偿等规定。

第五,以专章规定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对违反婚姻家庭法行为的受害人,规定了各种必要的救助措施,对婚姻家庭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规定实现人口再生产的功能;(2)组织经济生活的功能;(3)文化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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