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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0414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自考考试大纲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19-08-12 09:16:43 编辑:fyt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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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课程代码:04145(笔试)

2016年6月版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本课程是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全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一门核心课程。该课程介绍了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我国安全生产的单行法律、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等方面的知识。本课程将帮助考生掌握和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分析、判断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设置本课程,将帮助考生掌握和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高分析、判断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课程学习使考生熟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和新的《安全生产法》,掌握安全法律法规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以后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提供理论基础。

本课程的重点考核内容包括本大纲中:第二章;第三章:第(一)、(二)、(四)知识点;第四章:第(二)、(三)知识点;第五章:第(一)、(四)、(五)、(九)知识点;第六章:第(二)、(三)、(八)、(九)、(十)、(十一)知识点。

特殊说明:本课程第二章内容以2014年新发布的《安全生产法》为准。教材中第四章:第三、四、六节,第五章:第四、九、十二节不做考核要求。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是安全工程专业必修基础课程,为其后续课程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知识打下基础。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了解法的特征和分类,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理解:法的特征及分类

(二)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

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

安全生产执法的必要性

(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识记: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内容,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规定,熟悉生产经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熟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熟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能够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判断,掌握《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掌握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掌握安全管理机构的规定,掌握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掌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识记:《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理解:《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识记:《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识记: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人、安全管理机构的规定

理解:安全设施、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规定

生产经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

安全生产的其他规定

(四)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识记: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

理解: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五)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识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

理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理解: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的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七)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识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理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三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考生了解《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了解矿山建设安全保障的规定,了解矿山开采安全保障的规定,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熟悉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的法律规定,熟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熟悉突发事件的分类及相关规定,掌握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规定,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规定,能够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识记: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理解:《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矿山建设安全保障的规定

矿山开采安全保障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识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理解: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的法律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理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识记: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规定

理解:突发事件的分类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的相关规定

应用: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了解并熟悉《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相关规定,能够判断有关安全生产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掌握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了解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规定和劳动安全卫生违法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掌握职业病的范围和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和职业病前期预防的规定,熟悉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的规定和对职业病防治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熟悉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理解:《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罪名和刑罚的规定

《刑法》司法解释对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主体范围的规定

《刑法》司法解释对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定罪标准的规定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有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书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应用:有关安全生产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理解:行政处罚的原则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理解:职业病的范围

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和职业病前期预防的规定

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的规定

对职业病防治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

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五章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熟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重点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用、登记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规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理解: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安全生产许可监督管理的规定

(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理解:现行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

(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理解:重大安全隐患的范围

煤矿行政许可的规定

停产整顿的规定

关闭煤矿的要求

违反本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理解: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及登记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五)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理解: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的规定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规定

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规定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规定

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六)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理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识记:特种设备的范围

理解:特种设备生产的安全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规定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八)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识记: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事故种类

理解: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责任主体

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

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识记: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的规定

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熟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等知识点,重点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验单位应急预案管理的原则,应急预案的种类,应急预案的修订时间。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识记: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时间

违法执业的处罚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识记:国家对安全培训实行的监督管理体制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时间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处罚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理解: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

(四)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理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检验、经营的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的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违法行为

(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理解: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职业危害申报规定的处罚

(六)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识记: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部门

(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理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识记:应急预案管理的原则

生产经验单位应急预案的种类

应急预案的修订时间

理解:生产经验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

(九)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理解:事故信息的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事故信息报告的处罚

(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理解: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取得资质的条件

安全评价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十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理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的职权划分

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管理的处罚

第七章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考生熟悉安全标准的定义和作用、安全标准的范围和组织、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程序知识点,掌握安全生产标准的种类。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安全标准概述

识记:安全标准的种类

理解:安全标准的定义和作用

安全标准的范围

安全标准化组织

(二)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理解: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程序

第三部分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目标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课程的考核目标共分为三个能力层次:识记、理解、应用,它们之间是递进等级的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具体含义为:

识记:能了解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理解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理论、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够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指定教材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委员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编写,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1版。

三、自学方法指导

1、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2、在了解考试大纲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在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要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要弄清它的思想,对基本方法要牢固掌握,并融会贯通,在头脑中形成完整的内容体系。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重要的基本概念、原理、

方法等加以整理,以便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识、理解和记忆,有利于突出重点,并了解整个内容,不断提高自学能力。同时,在自学各章内容时,切勿死记硬背,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锻炼从实践的角度出发来思考问题,从而达到深层次的认识水平。

4、为了提高自学效果,应结合自学内容,尽可能地多看一些案例分析和动手做一些练习题,以便更好的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按考核目标所要求的不同层次,掌握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回顾与发挥,注重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四、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

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6、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对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培养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7、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

存在不同难度的试题。

8、助学学时:本课程共4学分,建议总课时不少于72学时,其中助学学时分配如下:

章次

课程内容

助学学时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3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8

第三章

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12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12

第五章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12

第六章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12

第七章

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3

总计

72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致是:“识记”为20%、“理解”为70%、“应用”为10%。

3、试题难易程度分为较易、中等难度、较难三个层次。较难部分比例不超过30%,建议20%。

4、本课程命题采用的基本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

5、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150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

六、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1、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一般专指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下列关于其法律地位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低于行政规章、国家强制性标准

B.高于《安全生产法》,低于《宪法》

C.低于《宪法》和《安全生产法》

D.与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效力一致

2、《安全生产法》第二条明确了排除适用的特殊规定。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铁路交通安全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

B.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非煤矿山安全没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C.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

D.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法的分类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按照法律效力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成方文法和不成文法

B.按照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强弱所作的分类,可以将法律分为特殊法和一般法

C.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可以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D.行政规章可以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E.《宪法》在我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其抵触,否则无效

2、甲公司是一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从业人员288人,乙公司是一家纺织企业,有从业人员450人,丙公司是一家机械厂,有从业人员150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甲公司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乙公司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乙公司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丙公司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三)简答题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

(四)论述题

请论述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以上“2019年北京04145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自考考试大纲”内容由自考生网www.zikaosw.cn收集、提供。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温馨提示: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参考,考试政策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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