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网为考生收集整理了“04231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自考复习资料:合同的条款“以供考生们复习使用。自考教材每隔几年都会更新、变动,但相关知识大体不变,考生们抓住考点进行复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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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内容表现为合同的条款,合同条款确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
1.提示性合同条款
合同法第十二条列举了合同一般包含的条款,以提示缔约人。它包括以下8项基本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⑵标的。
⑶数量。
⑷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欠缺它合同就不成立。
如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应有借款币种的条款,该条款即为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有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条款,这些条款即为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
不同类型的合同,其主要条款也不相同。合同主要条款的个性化色彩很浓,法律上不宜对此作统一规定,而应根据不同的合同加以判断。
3.合同的普通条款
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它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合同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合同条款。
如关于包装物返还的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的约定。
(2)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规定,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英美合同法称之为默示条款。它分为以下种类:
①该条款是实现合同目的及作用所必不可少的,只有推定其存在,合同才能达到目的及实现其功能。
②该条款对于经营习惯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即它的内容实际上是公认的商业习惯或经营习惯。
如销售合同履行中的验货环节,即使合同条款中未予明确,按照商业惯例,卖方在提交标的物时,应由买方或第三方验货。
③该条款是合同当事人系列交易的惯有规则。
系列交易中的合同条款同样适用于后续交易活动,即使后续交易未明确予以规定。
④该条款实际上是某种特定的行业规则,即某些明示或约定俗成的交易规则在行业内具有了不言自明的默示效力。
⑤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成为合同的普通条款。
如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1款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其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对此未作任何约定时,该法律规定即成为合同的普通条款。
施工承包合同纠纷中,出现过下述典型案例:
某施工承包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为抢回因自身责任延误的工期,自行从设备租赁公司租回一台起重机投入现场吊装工作,并在工程完成后为此向业主提出起重机台班费用索赔。很显然尽管合同中对此类问题未予约定,但按照合同法规定,不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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