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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1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自考复习资料: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3-09-14 10:00:45 编辑:兔子

自考生网为考生收集整理了“04231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自考复习资料: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以供考生们复习使用。自考教材每隔几年都会更新、变动,但相关知识大体不变,考生们抓住考点进行复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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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合同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间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对象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具有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

合同法所揭示的是特定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这区别于按指令性和服从原则设立的行政合同关系和依照按劳分配原则设立的劳动合同关系,这些不同主体间的关系应分别由行政法和劳动法予以调整;也区别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内部的管理关系,这些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应由公司法等法律予以调整。

在合同法的权利义务关系中,主体的行为总是与一定的财产利益相联系。虽然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有关收养、婚姻、监护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应于合同法。

2.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流转为特征的社会关系

合同法调整的并非社会中全部的财产关系,而是其中动态的财产关系,就是以财产流

转为特征的社会关系,这是它与物权法的不同之处。

合同法与物权法虽都涉及财产权,但物权法是调整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属于财产归属范畴。因为所有权及整个物权本质上是规定和揭示财产关系的静止状态。而合同法是将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从生产领域移转到交换领域,并经过交换领域进入消费领域,其内容表现为移转已占有的财产。

因此,合同法是所有人处分财产或获得财产的重要法律手段。

内容可查看“自考复习资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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