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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技术转让法00255复习资料(2)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2-10-08 09:00:00 编辑:霞

自考00255国际技术转让法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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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转让

技术转让是指关于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生产工艺或者提供某种服务的技术的系统知识从转让方向受让方转移的法律行为。

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在其起草的《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中,给技术转让下的定义是:为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流程或提供某种服务而转让的系统知识。

我国学者给技术转让下的定义是:技术转让指的是非公有技术( 即专利技术,秘密技术和计算机软件) 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把技术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转移给他人,并通过这种转移获得报酬。

在技术转让中,真正由一方把自己的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的情况很少见;希望得到先进技术的人,通常也只想得到有关技术的使用权,很少有人会去“买”别人的专利。至于Know-how与技术示范,它们的所有权实际上是无法转让的,因为它们的专有性要靠保密来维持。在绝大多数场合,技术转让实际上指的是供方就某项(或某些)技术向受方发出使用许可证。无论是WIPO起草的《技术转让合同管理示范法》,还是联合国贸发会议起草的《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都仅仅对技术许可合同的缔结、登记、履行等等作出了规定,而基本不涉及技术的所有权的转让问题。

一项技术转让活动,一般不仅包含技术使用权的转移,而且也包括其他非技术的其他知识产权如商标权的转移。《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中规定:商标可以作为技术转让中的标的之一,但单纯的商标转让或许可,不能视为技术转让活动。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技术的转让方(以下称供方)愿意把Know-how提供给技术的受让方(以下称受方),也就会同意把商标的使用权提供给他。 目前大批量生产的一些通用软件,在转让时都连同商标权一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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