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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黄海学院专升本

      • 青岛黄海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青岛黄海学院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

    2023年青岛黄海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已整理,2023年青岛黄海学院专升本招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更多详情见下文,仅供参考。高效备考,点此查看:山东专升本题库山东专升本视频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青岛黄海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保证青岛黄海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黄海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黄海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黄海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黄海学院 学校代码:1332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 邮编:266427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负责制定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专升本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处理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青岛黄海学院监察处对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点此查看:山东专升本报名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年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考生报考我校2023年专升本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三)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四)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五)身体健康。

    (六)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

    2.通过我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自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第十四条 报考资格获得方式

    (一)符合校荐生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通过毕业高校推荐获得报考资格。

    (二)未获得校荐生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于2023年3月14日前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通过后可获得报考资格。我校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方案将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

    (三)建档立卡家庭考生须于2023年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交资格审核申请,由生源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及公示后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考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获得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

    (四)申请大赛保送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8日前向1所招生高校提出保送申请,申请就读专业应与参赛技能相关。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综合考核,通过名单经招生高校公示,相关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招生高校相应专业的大赛保送生资格。

    (五)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2日—4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申请资格审核,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后,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申请资格审核时,须根据专业指导目录,选报1个与本人专科毕业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第十五条 统一报名和考试

    点此查看:山东专升本报名时间山东专升本考试时间

    校荐生、自荐生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须参加统考科目的考试。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缴费、考试时间和流程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时间和流程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资格。统考成绩公布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校荐生的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填报志愿资格线。自荐生志愿填报资格线与校荐生相同。

    (二)志愿填报方法。

    1.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同时填报建档立卡批次、校荐生批次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每个批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2.校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3.自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及相关专业,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

    4.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根据选报专业和免试招生计划于2023年4月18日选报1所招生高校。

    志愿填报资格线、日期及具体方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公布。

    第十七条 投档录取

    (一)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二)校荐生批次。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三)自荐生批次。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相同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四)大赛保送生批次。大赛保送生根据招生高校大赛保送生资格审核结果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批次。

    1.我校在免试招生计划公布后三日内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我校根据考生分专业报名情况于2023年4月22日—23日开展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和时间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全额录取;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该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由我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

    2.首轮录取结束后,如我校仍有缺额计划,考生可于2023年4月28日填报我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考生须重新根据我校的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参加录取,学校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5月5日—6日,具体方案和时间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如征集志愿后我校仍有缺额计划,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情况和剩余免试招生计划,按照随机原则调剂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奖、贷、助、补、免等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培养

    第二十条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及时通知学校,否则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学生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八章 修业年限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校颁发青岛黄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对于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青岛黄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黄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专升本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为充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或家长对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等有异议,可向青岛黄海学院监察处申诉。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青岛黄海学院负责解释,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对社会公布。

    咨询电话:0532-83175111

    咨询邮箱:hhxy1996@163.com

    监督电话:0532-83175838

    招生信息网:http://zsb.qdhhc.edu.cn

    以上就是“2023年青岛黄海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的全部内容,欢迎查看更多山东专升本内容。

    来源:https://zsb.qdhhc.edu.cn/zhaoshengban/p_detail.aspx?id=32216


    青岛黄海学院创建于1996年,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学士学位颁发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有国际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大数据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国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大学体育教学部等12个教学单位。开设70余个本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理学、文学等学科门类。学校占地面积1582亩,建筑面积64.8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35亿元。办学25年来,为社会培养了14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党建引领 健康发展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校党委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2016年在全省民办高校党建培训班介绍经验;2018年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为山东省首家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民办高校,首批获评山东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民办高校,民办高校第一家山东省示范思想政治教学部;2019年艺术学院教师党支部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获评“山东党建工作标杆院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获评“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山东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区位优越 特色育人
    学校坐落在国家级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核心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山海相间,气候宜人,宜学宜居。学校秉承“知行合一”校训,遵循“惟德惟能、止于至善”校风,践行“博学、慎思、明辨、笃行”学风,紧紧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的道路。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精心打造学生德、能培养的特色平台,依托学校国学院、孔子学堂、雷锋纪念馆、博物馆、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着力打造“以优秀传统文化育人、以雷锋精神红色文化育人、以工匠文化实践育人、以创新创业文化协同育人”的四文化育人特色。

    硬件齐全 实践育人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9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147万册,电子图书64万册,中外文期刊830种;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建有多功能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标准塑胶运动场、足球场、荷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室内乒乓球馆。建有博物馆一座,设中华古砚馆、汉画像砖展馆、古陶瓷文化展馆、奇石观赏石展馆、航空展馆等主题展馆。现有藏品8000多件,包含文房、明清字画、古籍、陶瓷、青铜器、汉画像砖、竹木牙雕等十几个门类。校内建有2个人工湖,素有杭州“小西湖”之称。春季樱花漫道,夏季杨柳依依,秋季丹桂飘香,冬季诗情画意,校园四季如画。

    学校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应用技能和创新素质的培养。建有智能制造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财经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国际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艺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护理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学前教育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和公共实验教学中心等8个实验教学中心。学校目前共建有校内实验场所174个,实验室总面积2.5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近12000台套,学校实验室覆盖了现有的所有专业,覆盖比例达到100%。

    学校建有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包括数控技术、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电子电工、焊接技术、钳工技术等6个实训基地;建有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24个,每年可接纳实习学生3000余名,满足了学生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学校实习实训基地是青岛市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2015年11月曾作为全国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推进会暨集团化办学现场交流会的观摩现场。

    师资优良 科研显著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适应多样化办学需求,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校地、校企融合发展的工作思路,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构建了一支多元化、高水平能基本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教师中博士、硕士占83.16%,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占38.82%。专任教师中有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齐鲁首席技师、入选山东省首批科普专家人才库教师、青岛市教学名师、突出贡献技师等30余人。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获得者、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等10人。双聘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外籍院士2人、长江学者1人,有泰山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近三年来,教师在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国家级、省级大奖300余项。

    近年来,学校荣获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教改课题14项,主编教材和出版专著61部。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2项,省部级项目12项、厅级项目94项,与企业签订横向课题14项,教师发表论文1461篇,其中国内核心期刊、国际三大检索收录120篇。获省厅级科研成果奖励12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70项,有省级“十三五”高校科研创新平台1个。

    教学改革 质量为本
    学校着力培育与打造亮点特色专业,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物流管理、工程管理、船舶与海洋工程、经济统计学、环境设计等5个专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项目,船舶与海洋工程为青岛市重点培育学科,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5个专业为青岛市校共建重点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船舶与海洋工程、物流管理、工程管理、电子商务5个专业获批山东省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引进了超星泛雅网络、智慧树、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平台,3大平台近1000门课程已经面向全体师生开放。其中,智慧树平台120门课程、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83门课程已经作为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辅导教学资源。出台《青岛黄海学院网络课程工作规范》,积极推进网络课程建设,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10门。

    学校全面开展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手脑并用,做学合一”。通过开展与参加各类学科技能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近三年,师生在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累计获奖1735项,其中参加数学建模大赛连获佳绩,获国家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13项,山东省一等奖36项,三次荣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山东赛区优秀组织奖”。多人被评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学校发展特色体育项目—荷球,连续四年蝉联全国大学生荷球锦标赛冠军,学生连续多年代表国家队赴荷兰、匈牙利、印度等国参加国际比赛。同时,学校多次承办全国五人制足球赛、全国毽球比赛、全国青少年跆拳道比赛、全国花样轮滑等比赛、全国学生荷球锦标赛等比赛。

    “新时代中国平衡与充分发展研究基地”获批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研究基地,思政教学部入选山东省示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雷锋纪念馆被评为“第三批山东省党史教育基地”“以雷锋精神兴校育人”被评为山东省校园文化品牌项目。我校荣获第五届青岛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集体创新奖。

    2016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山东省商务厅省级外贸新业态主体认定,获批山东省跨境电商实训基地;黄海e代人创客空间也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第三批众创空间;获评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文化建设奖、 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18年中国民办大学创业竞争力300强排名中位列榜首 。

    助学帮困 制度保障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信用助学贷款及学校奖学金、助学金、校企合作奖学金、求职补贴等“奖、助、贷、减、免、缓”助学帮困政策,制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特困生临时补助金制度》和《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等相关资助政策,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被评为“山东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获评2017年全国民办高校学生工作创新二等奖。

    服务就业 前程无忧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健全了就业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建立订单培养、就业准入制度,创立毕业生召回制,形成完善的实习就业全过程服务体系,为每位毕业生打造了就业绿色通道。

    学校注重职业素养教育,以工匠文化实践育人。学校坚持知行合一,倡导学以致用,积极打造由工程训练中心、工业机器人技术研发中心、大数据实验中心(与华为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工作室等构成的“大国工匠实践育人平台”,与华为、青岛港、海尔、海信、北海重工、上汽通用五菱(青岛)、阿里巴巴等100余家公司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培养模式。各项政策措施为学校高就业率保驾护航,赢得了国家、省市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砥砺前行 硕果累累
    办学25年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4万余名毕业生。学校荣获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全国先进社会组织、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首批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教育部思政司全国首届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学雷锋基地先进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青年之声国学教育示范基地、中华诗词培训基地、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优秀组织奖、全国高校微课比赛优秀组织奖、山东省党史教育基地、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全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研究基地、齐鲁诗教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公寓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能源管理与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中国高水平民办大学校友会排行榜榜首等社会荣誉。(相关信息截止至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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