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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鲁医药学院专升本

      • 齐鲁医药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齐鲁医药学院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

    2023年齐鲁医药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已公布,想了解更多资讯,详情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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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齐鲁医药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齐鲁医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齐鲁医药学院

    第二条 学院代码:10825

    第三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民办全日制高等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大学城人民西路1678号(邮编:255300)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招生对象

    (一)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山东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年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第十条 报考条件

    报考我院考生需达到《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中关于校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大赛保送生的报名考试条件和资格。

    第五章  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一)校荐生招生专业与计划。学院校荐生招生专业及计划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lmu.edu.cn)另行发布。

    (二)自荐生招生专业与计划。学院自荐生招生专业与校荐生的招生专业一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达到学院校荐生同专业录取标准的自荐生可按规定录取,招生计划按有关政策在录取时增列。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业与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为免试招生计划,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四)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项招生专业和计划按照有关政策单独安排。

    (五)大赛保送生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按照有关政策在录取时增列。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投档录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投档录取要求进行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规则通过《齐鲁医药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另行公布。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通过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齐鲁医药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

    第七章  入学和培养

    第十五条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请妥善保管)、普通专科毕业证(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按有关规定组织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第十七条 我院专升本各专业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八章  收、退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学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助学政策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证书颁发

    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院授予相应学位。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3-4318888

    咨询QQ:800851333

    电子邮箱:qlyyzsb@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qlm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533-2829000

    以上就是“2023年齐鲁医药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的全部内容。

    来源:https://zhaosheng.qlmu.edu.cn/#/article?id=1489&title=%E4%B8%93%E5%8D%87%E6%9C%AC&ids=0

    齐鲁医药学院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其前身为山东万杰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隶属于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属社会力量办学范畴中的“国企公有高校”。学校始建于1995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本科高校——山东万杰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齐鲁医药学院。

    175C7学校由周村校区和博山校区两个校区组成,校园总占地面积为2052亩,总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8580人,其中本科10905人。有固定资产120830.14万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6608.43万元,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等12个实验实训中心,共有324间实验室,建有300平方米屏蔽级科研动物实验中心。2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工作站,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实验室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建设的“十二五”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基因诊断和个体化医疗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获批undefined“十三五”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参与建设山东省高等学校中医药抗病毒协同创新中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61.76万册,有中宣部赠建的“百家期刊阅览室”,并装有CNKI、万方等16个电子资源库。学校现有2所附属医院,9所非隶属附属医院、14所教学医院和120余家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现有临床医学院、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教学部等11个院(部),设有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等30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等4大学科门类。学校药学专业为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等E3004个专业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5个专业为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等4门课程为省一流课程建设点建设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 1门,省级精品课程 13门,学校教师主编或参编教材135部。

    学校有教职工1135人,专任教师856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562人,副高级以上职称的355人,“双师型”教师283人,兼职硕士生导师5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山东省科协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决策咨询专家2人、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人才客厅专业人才资源库专家4人、能源智库专家2人。学院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2020年,柔性引进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19人,博士117人;全职引进3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26人,双一流大学4人、全球排名前200高校毕业生4人;聘任欧亚科学院院士杜冠华、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罗鸿博为客座教授;与乌克兰国家科学院院士ZABULONOV YURIY院士达成建立院士工作站合作协议。

    近年来,学校获得山东省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项目7项,获得省财政专项资金1500余万。承担国家级、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205项,其中国家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级项目59项,省级教研教改课题67项;获得省市级教科研成果奖励109项,其中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山东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发表论文600余篇,其中SCI、SSCI、EI收录41篇,核心期刊论文126篇;申请专利21项,获授权15项。2020年,学校张桥、张杰微生物研究团队发现的假暗盘菌新物种获得认可,该新种为世界第12个、中国第3个。

    学校二十多年来先后为国家培养本专科毕业生6万余人,打造了“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培养品牌,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近三年,学校年底总体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超过全省同类院校平均水平。学校2012年、2014年连续2次被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等次项目办”,是省内唯一获此殊荣的民办院校;2020年获得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称号。学校办学成果与经验特色被《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2020年《中国教育报》先后以“铸造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应用型本科高校”、“让文化浸润师生心灵深处”为题报道了我校的办学成绩。学校先后荣获“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山东省民办本科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山东最具影响力本科院校”、“山东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最佳高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办学规范,得到了省教育厅的高度认可,2014年全省民办高校办学规范检查被列为免检单位。2020年获评省属企业文明单位。2020年我院作为全省唯一民办院校入选公费医学生选拔培养单位。

    春暖杏林育新人,悬壶济世惠苍生。25年,建设医学名校的办学初心,从未改变;25年,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记于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齐鲁医药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允理允能,精益求精”校训,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内涵建设,强化特色发展,建设医药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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