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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升本

      •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

    2023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已公布,想了解更多资讯,详情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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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3年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科升本科工作。

    第二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科升本科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301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

    邮编:26610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招生处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应征入伍地为山东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 年已被免

    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

    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应届专科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或通过报考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应征入伍地为山东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应往届);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以及大赛保送生均具有报考资格。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校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第十四条 自荐考生如果达到报考我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未达到报考我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录取。

    第十五条 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 4 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第十六条 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免试招生计划的专业,全额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该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专科学习期间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且报考前未解除处分的,2023年8月底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通过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学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三条 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认可的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有“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考生咨询电话:0532-86667370

    录取咨询电话:0532-86667360

    传真:0532-86667365

    网址:http://www.hx.cn

    E-mail:hx@hx.cn或86661234@hx.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 邮编:266100

    以上就是“2023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的全部内容。

    来源:http://hx.cn/content/HXTZGG/4a4c7b86ef5147f68a00f5cd14f2b154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前身为创建于2001年的青岛恒星科技专修学院;2003 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坚持公益性办学宗旨。秉承“文明、博学、实践、创新”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创新活校”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学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以创新创业教育为驱动,坚持“行校共建、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坚持五育并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城市、国际化开放城市—青岛。现占地93.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9.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25.3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422.19万元。建有校内实验室123个、实习场所5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75个。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42.9万册,电子图书130万册,纸质期刊636种,电子期刊22.13万册。校园网出口带宽5,310兆,网络接入信息点数8,160个,建成了万兆骨干链路、千兆到桌面的校园网络。

    学校扎实推进专业建设。现开设本科专业34个,在校生折合15,116.8人,其中本科生9,856人,涵盖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管理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建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4个;在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进入B类专业3个,在山东省19所上榜民办本科高校中列第3位。

    学校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676人,外聘教师236人,折合教师 809人,生师比18.69:1;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505人,占比74.7%;“双师双能型”教师265人,占比39.2%;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青岛市教学名师5人。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确立了“一个目标、二个模式、三全育人、四教四成、五育并举”的“一二三四五”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对接地方产业行业,实施行校共建,发挥恒星集团优势,深化产教融合,探索实践了具有恒星特色的“工学交替、实岗实践”的教学模式。与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围绕产教融合和智慧学习工场的创新模式共同研究与实践;学校承担省市级及以上教改研究项目40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学校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将双创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搭建双创平台,建成“恒星智岭”国家级众创空间双创基地;注重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构建了统筹领导、逐级落实、协同合作的校院两级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学生承担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双创训练计划项目27项,在大学生双创大赛中获国家级奖1项、省级奖26项。

    学校鼓励开展应用研究,注重科研反哺教学。激励和支持教师以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科技服务、科技研发和科研创新,引导教师把创新过程、科研成果应用到教育教学中。升本以来,承担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21项、横向科研课题46项,发表研究论文700余篇,出版专著6部,获得专利类授权110件。

    学校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先后与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等十几所国内知名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加拿大莱姆顿学院、美国凯特琳大学、英国提赛德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等16个国家60余所高校开展合作项目,积极利用国际化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学校始终视质量为生命。围绕教学中心,不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近三年,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1,500余人,发展学生党员243人;获省级以上学科专业竞赛、文体竞赛奖883项、发表论文 46 篇、获专利授权 15 项;升本以来,生源质量连年提高,2021年山东省普通类考生高考成绩超本科资格线20分以上的生源占比60.94%,录取平均分超生 源省份本科资格线20分以上的省份占半数以上,全校一志愿录取率90.1%;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度为89.81%,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工作胜任度“较强”与“非常强”的评价占比为81.16%。

    近年来,学校获“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青岛市道德讲堂示范单位”“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中国十大改革创新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多次被中国商报、齐鲁晚报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中国教育报分别以《深化产教融合改革 形成人才培养特色》《立德树人守初心 德能双修育人才》《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力求让学生更满意》为题连续报道了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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