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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州学院专升本

      • 滨州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滨州学院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

    2023年滨州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已公布,想了解更多资讯,详情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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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滨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滨州学院设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滨州学院纪委对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投档比例: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大赛保送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自荐生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报到: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要求到校报到。

    复查:未能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取消其入学资格。专升本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已注册学籍的,作取消学籍处理。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滨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调整专业政策:专升本类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颁发证书:专升本学生的基本学制2年,修业年限最短2年,最长不得超过4年。按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和教学环节,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注明“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对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0

    电话:0543—3190200,3190201

    网址:https://zsjy.bzu.edu.cn/

    以上就是“2023年滨州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的全部内容。

    来源:https://zsjy.bzu.edu.cn/2023/0312/c16890a243862/page.htm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成功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2018年10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1月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

    学校党委、行政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对接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了“顶天(对接航空业)立地(对接区域)”的发展思路,确立了建设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定位,制定并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31.30万㎡,校舍建筑面积72.23万㎡,其中实验室面积9.57万㎡。设有21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2个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7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92万册,电子图书121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61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8958人。

    围绕办好独具特色差异化地方本科教育,学校借助全国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本科高校的先发优势,努力做大做强航空特色,航空学科专业规模日益扩大,开设飞行技术、民航机务工程、空管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物流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空中乘务等面向航空领域培养人才的专业(方向),办学条件日趋完善,社会声誉持续提高。拥有波音737-300飞机科研教学实训平台、飞行模拟实验室、空中交通管理实验室、CCAR147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等教学实验实训平台38个,建有民航飞行人员执照考试点和CCAR66部民航维修人员执照考点;与中国国际航空、东方航空、山东航空等22家企业联合培养航空专门人才,已向民航业输送飞行员、机务维修、签派、管制员、空中乘务等专门人才4000余人,500余名毕业生成长为机长。飞行学院教师团队获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航空特色受到了国家民航局的充分肯定、行业企业的一致认可,国家民航局原局长李家祥、杨元元,民航英雄杨利伟等领导多次到校检查指导工作。学校航空特色已经成为全省高等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

    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校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理、工、文、教、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布局,着力打造与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的航空、生态环境、化工、机电、信息、土建、教师教育7大应用型专业群,飞行、化工、计算机、生物技术4个专业群获批立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9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项课题立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门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3门课程获批省一流本科课程。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在山东省率先实施二级学院理事会建设工程,先后成立学校理事会和14个二级学院理事会,校企合作单位达到300余家,合作专业达到19个,6个专业(方向)实现“订单式”培养;获批1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二级学院被评为“山东省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因材施教,学生报考率、录取线、报到率持续提高,非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分别高达90%、40%。连续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单位,获得立项487项,立项数量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近3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3130项。本科生考研升学率最高达43.6%,平均保持在30%以上,软科中国2019届本科毕业生深造率列全国第150位、省属高校第7位。近五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6%以上,连续被评为“山东最具就业竞争力本科院校”。武书连2020中国大学本科毕业生质量排行榜上名列全国第161位、省属高校第6位。

    学校坚持引育并举,实施“三百工程”“1121人才工程”“黄河英才工程”“聚英计划”,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119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省突贡专家、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黄河英才”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21人,山东省级教学、科研团队12个,博士生、硕士生导师83人。聘请7名院士担任学校名誉院长、顾问或客座教授。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1355科技创新工程”,不断强化优势特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有省级重点学科7个,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通用航空运行与制造工程实验室、山东省通用航空运行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海洋经济数据处理与应用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创新平台13个,省高校创新平台5个。近五年,承担国家级课题44项、省部级课题234项、横向课题327项,发表高质量论文506篇、出版著作309部、授权专利891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0项;2020年到帐科研经费近1亿元。《滨州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地方高校名刊”,“孙子研究”栏目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学校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等32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138名。

    学校积极服务社会和行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两区两圈”“民航强国”“富强滨州”等发展战略,建有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制定实施《服务黄河三角洲行动计划》《服务航空业行动计划》,编制《服务“富强滨州”十项重大行动计划》,与山东社会科学院、滨州市政府、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国际机场、济南机场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博士企业行”活动,开展合作项目400余项,“通用航空发展对策”“盐碱地改良技术”等110余项成果实现转移转化,荣获“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2012年被批准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累计培养各类人才4万余人。

    学校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芬兰等国家的54所大学、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1个、专科项目3个,不断强化师生国际化培养,国际办学水平大幅提升。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于绿色、文明、平安、和谐、美丽校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平安校园”等40多项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中国教育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民航报》《中国航空报》《大众日报》《高教领导参考》、光明网、大众网等媒体多次对学校改革发展情况进行报道,学校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党委、行政正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交通强国”国家战略以及“黄蓝”两区开发建设、新旧动能转换、推进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弘扬“自强不息、守正出奇”的学校精神,秉承“明德、砺学、日新、致远”的校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攻坚克难,走转型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卓越发展之路,为加快建成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数据截至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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