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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女子学院专升本

      • 山东女子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山东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

    2023年山东女子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已公布,想了解更多资讯,详情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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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山东女子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女子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山东女子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331,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二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条 办学地点: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山东女子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会同校内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山东女子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山东女子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校内纪检监察机关的全过程全面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七条 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年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第八条 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二)2023年“3+2”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考生,须根据转段测试有关要求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如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参加转段测试同时可兼报其他类型专升本考试招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

    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条 自荐生专业测试

    自荐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 2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校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大赛保送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学历证书: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现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统一核定的标准。我校专升本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鲁政办字[2018]98号)以及《山东女子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要求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并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学校在新生报到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规定不一致处,以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女子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同时提醒广大考生各种形式的教学、宣讲、讲座等专升本辅导活动和专升本辅导资料均与我校无关。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 www.sdw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xx.sdwu.edu.cn

    招办电话:0531—86526113

    电子信箱:sdwuzs@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处(长清校区)

    邮编:250300

    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女子学院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2023年山东女子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的全部内容。

    来源:https://zsxx.sdwu.edu.cn/info/1039/4787.htm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2年,1984年举办成人高等教育,1995年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顺利通过评估。
    学校有市中玉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2005年9月,整体入驻长清大学城新校区。学校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建有实验(训)室90个,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313个。馆藏纸质图书130.32万册,电子图书162.06万册。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教职工831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736人,副教授以上职称304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学前教育教研室、旅游管理教学团队、市场营销学教学团队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教师团队荣获“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学校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现有15个教学院部,41个普通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招生。工商管理获批省级特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以工商管理、学前教育为核心的2个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学前教育、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9个本科专业入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门课程被认定为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1门课程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学校先后荣获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4项;“幼儿园教师协同培养综合改革实践”获批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项目,“立体化、一站式连锁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幼儿教师校内外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入选省级创新实验区;金融工程(金融大数据方向)专业获批山东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性品牌专业;1个项目被立项为首批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近3年来,学生在全国数学建模、“互联网+”、挑战杯等高水平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35项、省部级奖236项。学校与省妇联共同创办的山东女子创业大学,先后培训学员2万余人,孵化创新创业项目150余项,被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平台,有力支持了山东妇女创新创业,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战略,加强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科研立项与成果逐年增加。“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教育科学规划、艺术基金等国家级课题15项,省部级课题164项,获省部级科研奖9项,出版学术著作98部、教材19部,授权国家专利310项。2020年以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实现了新突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立项4项。学校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主动引领先进性别文化,妇女/性别理论与实践研究特色日益突出,先后获批全国妇联和山东省妇联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妇联和山东省妇联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山东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等研究平台。积极承担并参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妇女/性别研究,以及相关政策、法律的研究和制定等,“学前教育立法团队”负责起草的《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被评为2019年山东教育十件大事之一,并承担教育部幼小衔接行动计划和《山东教育现代化2035》学前教育部分的起草工作。《山东女子学院学报》坚持以深化妇女/性别研究、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为宗旨,为全国三大妇女/性别理论研究刊物之一。
    学校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大战略布局”,对接服务全省“十强”现代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校地、校企合作,共建山东省“现代高效农业品牌产业链价值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健康养老研究中心、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创新联盟、“文旅产学研”首批促进基地等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培训基地。成立服务地方发展的智库和研究团队,积极服务山东省农产品品牌研究、学前教育、乡村旅游、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产业。“现代高效农业品牌产业链价值提升协同创新中心”获批“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2011年加入世界女子教育联盟,2014年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女子高校联盟,与国内外女子高校共同致力于女性高等教育发展,已与52个国(境)外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了学分互换、互授学位、海外实习等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与合作院校开展的交换生项目获得“山东省教育国际化优秀案例奖”。
    69年来,学校坚持“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弘扬“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秉承“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需要,强化性别平等教育和女性综合素质教育,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具有“四自”精神、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先后培养毕业生7万余人,组织妇女干部、幼儿骨干教师和职业资格培训20余万人次。毕业生以其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升本以来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最受用人单位认可高校、生涯规划指导优秀高校。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学校正按照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的发展目标和“12345”总体发展思路,围绕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建设“坤德”“行知”“优雅”“绿色”“幸福”的“百年女大”战略愿景,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为加快建设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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