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专业资料
自媒体账号群
微信小程序

账号名:砚舟自考

扫二维码刷题搜题

微信服务号

微信号:zikaosw

账号名:考生学习网

网课试听在线模考

微信订阅号

微信号:zikaosw-cn

账号名:zikao资料库

自考考试动态资讯

微信群

1、扫描左侧二维码
2、加群领自考资料

QQ群

群号:892287306

扫二维码加群

小红书号

账号名:自考生网

扫二维码关注

登录 | 注册
登录/注册后,可享受
  • 课程免费试听
  • 试做在线题库
  • 学习提升指导
自考生网
当前位置 自学考试 > 自考考试大纲 > 文章详情

广东环境资源法学自考考试大纲(13749免费下载)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5-07-11 11:51:50 编辑:xy

广东环境资源法学自考考试大纲(13749免费下载)内容包括:课程性质与课程目标、考核目标、课程内容与考核要求、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等,更多可点此查看本站“广东自学考试大纲”栏目。详情见下文:

广东环境资源法学自考考试大纲(13749免费下载)

广东环境资源法学自考考试大纲(13749免费下载)

点此下载:广东环境资源法学自考考试大纲(13749)

点此查看>>广东自考真题教材资料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资源法学》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代码:13749)

Ⅰ课程性质与课程目标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能够了解我国环境资源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在此基础上,培养考生认识和分析环境资源法律问题和案例的能力,加强对环境资源法律的执行和保障。本课程主要介绍环境资源法学基本原理、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环境法律责任、生态保护法、国际环境法等内容。环境资源法学课程内容多,涉及面广。环境资源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起着促进、引导、规范和监督作用。

二、课程目标

课程设置的目标是使得考生能够:

1.掌握环境资源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

2.运用正确方法分析、认识和评价环境资源法律问题,提高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

3.了解学科理论前沿,学科发展动态,为未来从事环境资源法治工作提供理论知识和行为准绳。

4.培养学生认识和分析环境资源法律问题和案例的能力,加强对环境资源法律的执行和保障

5.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他们遵守环境资源法律规范的自觉性。

三、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环境资源法和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课程具有密切的关系。环境资源法课程使考生能够运用环境资源法律知识,探索学科理论前沿与环境科技、环境金融、生态旅游等融合,运用环境资源法学理论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环境资源保护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性的思考,培养考生运用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等实践动手能力。在课程内容上环境资源法和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有一定的联系。民法学中的绿色原则、生态环境侵权责任损害赔偿制度,刑法中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污染环境罪,民事诉讼法中的公益诉讼制度等,这些课程作为环境资源法的先修课程,可以加深学生对环境资源法的理解,为环境资源法课程的学习打下基础。但这些课程内容仍然存在显著区别。民法学研究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保护的法律制度,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和刑罚的部门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民事诉讼法规、原则和制度的法学学科。环境资源法则是研究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生态保护法等特定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

四、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程的重点:

重点:环境资源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制度;污染防治法。

次重点:生态保护法;自然资源法。

一般:国际环境法。

本课程的难点:

环境法律责任;环境公益诉讼;污染环境罪;生态环境侵权损害赔偿。

Ⅱ考核目标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四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四个能力层次是递进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含义是:

识记:要求考生能够对大纲各章中知识点,如对环境概念、环境资源法概念、环境优先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环境影响评价、许可证、三同时、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定义的记忆和理解,通过对环境污染防治法、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自然资源保护法、生态保护法等内容的熟记,从而对各章讲解内容有清晰、准确地认识,并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领会:要求考生能对环境资源法的地位和重要性、我国环境资源法的形成与发展、我国环境资源法的构成、预防为主原则、损害担责原则、环境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民事法律责任、污染环境罪、按日计罚、环境公益诉讼等正确理解,并清楚这些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能做出正确的表述与解释,是较高层次要求。

简单应用:能运用环境资源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公众参与原则、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侵权责任损害赔偿的区别、因果关系推定等基本理论,解决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认定、环境行政处罚、污染环境罪判定等法律实务问题。

综合应用:在对一些重要概念、基本原理和方法熟悉并深入理解的基础上,综合相关的知识点,去分析和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例如对环境污染防治与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的关系,环境资源法与民法、行政法、刑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部门法的关系,环境法的域外效力,环境法律责任的综合认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内容的理解,从而综合解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重要领域的一些问题。

Ⅲ课程内容与考核要求

第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不同学科意义上环境与资源概念的区别与联系,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作用,掌握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调整的对象。

二、课程内容

1.1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1.1.1环境资源概念

1.1.2环境资源问题

1.1.3环境资源保护

1.2环境法的概念与发展概况

1.2.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及特征

1.2.2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概况

1.2.3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趋势

1.3环境法的目的和作用

1.3.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

1.3.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作用

1.4环境法律关系

1.4.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

1.4.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1.4.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

1.4.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

1.5环境法的体系

1.5.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的概念和类型

1.5.2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识记:环境的概念和分类;自然资源的概念和分类;环境资源保护的概念。

领会:环境资源问题的概念和分类;人类环境观与环境资源保护。

简单应用:环境资源问题的产生和发展;环境资源保护的内容。

综合应用:当代中国的环境资源问题;中国环境资源保护的发展概况。

(二)环境法的概念与发展概况

识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和特征。

领会: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概况。

简单应用: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趋势。

(三)环境法的目的和作用

识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

领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作用。

(四)环境法律关系

识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的概念和种类。

领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的特征。

简单应用:环境与资源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受控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五)环境法的体系

识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

领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类型。

简单应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体系。

综合应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效力体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功能体系。

四、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环境、自然资源的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及特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主体、客体和内容;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难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趋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作用。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在立法上的体现,熟悉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与国外的基本原则进行对比分析,掌握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内涵、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贯彻执行。使学生具备结合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分析生态文明建设中发生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内容

2.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概述

2.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界定

2.1.2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条件

2.1.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的联系和区别

2.1.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各基本原则之关系

2.2保护优先原则

2.2.1保护优先原则的含义

2.2.2实行保护优先原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2.3保护优先原则的实施与发展

2.3预防原则

2.3.1预防原则的含义

2.3.2实行预防原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3.3预防原则的实施

2.4公众参与原则

2.4.1公众参与原则的含义

2.4.2实行公众参与原则的必要性

2.4.3公众参与原则的实施

2.5损害担责原则

2.5.1损害担责原则的含义

2.5.2损害担责原则溯源

2.5.3损害担责原则的实施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概述

识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领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界定;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条件。

简单应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综合应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各基本原则之关系。

(二)保护优先原则

识记:保护优先原则的概念。

领会:实行保护优先原则的必要性、可行性。

简单应用:保护优先原则的实施与发展。

(二)保护优先原则

识记:保护优先原则的概念。

领会:实行保护优先原则的必要性、可行性。

简单应用:保护优先原则的实施与发展。

(三)预防原则

识记:预防原则的概念。

领会:实行预防原则的必要性、可行性。

简单应用:预防原则的实施。

(四)公众参与原则

识记:公众参与原则的概念。

领会:实行公众参与原则的必要性。

简单应用:公众参与原则的实施。

(五)损害担责原则

识记:损害担责原则的概念。

领会:损害担责原则溯源。

简单应用:损害担责原则的实施。

四、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我国各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难点: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对具体法律法规的指导意义;各项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实施。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基本制度的概念和特征,熟悉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基本制度的分类,掌握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领域基本法律制度的内容。使学生具备运用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制度分析生态文明建设中发生的相关案例的能力,能对我国现行基本法律制度实际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能对我国现行环境资源法基本法律制度提出完善建议。。

二、课程内容

3.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3.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的概念

3.1.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的分类

3.1.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的特点

3.2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3.2.1环境规划制度

3.2.2环境监测制度

3.2.3环境标准制度

3.2.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2.5“三同时”制度

3.2.6许可证制度

3.2.7经济调控制度

3.2.8区域限批制度

3.2.9按日计罚制度

3.2.10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3.2.11区域联合防治制度

3.3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3.3.1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3.3.2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3.3.3自然资源恢复制度

3.3.4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禁限制度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概述

识记:环境法基本制度的概念、分类。

领会:环境法基本制度的特点。

(二)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识记:国土空间规划制度的概念;环境监测制度的概念;环标准测制度的概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三同时”制度的概念;许可证制度的概念;经济调控制度的概念;区域限批制度的概念;按日计罚制度的概念;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区域联合防治制度的概念。

领会: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思想;环境监测的目的、对象、分类;制定生态环境标准的原则;“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环境许可证的分类;区域限批适用的情形;按日计罚的原则;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和范围;区域联合防治的范围。

简单应用:国土空间规划的框架;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三同时”制度的内容;排污许可证制度;资源税制度;环境保护税制度;区域限批的组织实施;按日计罚的适用范围;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区域联合防治的措施。

综合应用: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主体及编制重点;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与监管;环境监测制度的管理;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按日计罚的实施程序;按日计罚的计罚方式;区域联合防治的组织协调及责任。

(三)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识记: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的概念;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概念;自然资源恢复制度的概念、分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禁限制度的概念。

领会:自然资源所有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简单应用:自然资源恢复制度的主要内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禁限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各项环境资源法基本制度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难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的实施。

第四章环境法律责任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环境资源法律责任的定义,熟悉和掌握环境资源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准确掌握不同性质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使学生能厘清环境资源法律责任和其他部门法律责任的区别、能对环境资源法律责任案例进行分析。

二、课程内容

4.1环境法律责任概述

4.1.1环境法律责任的概念

4.1.2环境法律责任的分类

4.2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4.2.1环境行政责任的概念

4.2.2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4.2.3环境行政责任的种类

4.3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4.3.1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4.3.2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举证责任的分配

4.3.3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

4.3.4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4.4环境刑事法律责任

4.4.1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

4.4.2《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

4.4.3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概述

4.4.4环境监管失职罪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环境法律责任概述

识记:环境法律责任的概念。

领会:环境法律责任的判断和分析原则。

(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识记: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概念、种类;。

领会: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环境民法法律责任

识记: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种类;。

领会: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简单应用:环境民事责任举证责任的分配;环境民事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

综合应用: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四)环境刑事法律责任

识记: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

领会: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简单应用: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

综合应用:环境监管失职罪。

四、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我国环境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难点:环境民事责任举证责任的分配;环境民事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认定。

第五章环境保护法的实施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我国当前各类型环境污染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熟悉我国主要环境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标准,掌握环境污染防治法基本规范体系和制度体系,掌握并能区分环境污染的不同类型。使得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具体环境污染的案例分析之中。

二、课程内容

5.1环境保护法实施概述

5.1.1环境保护法实施的概念

5.1.2环境保护法实施的意义

5.2环境守法

5.2.1环境守法概述

5.2.2环境守法的影响因素

5.2.3环境守法促进

5.3环境执法

5.3.1环境执法概述

5.3.2环境执法原则

5.3.3环境执法方式

5.3.4环境执法行为的效力

5.4环境司法

5.4.1环境司法概述

5.4.2环境司法的原则

5.4.3环境司法的种类

5.5环境法律监督

5.4.1环境法律监督概述

5.4.2环境法律监督的构成

5.4.3环境法律监督的体系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环境保护法实施概述

识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概念。

领会:环境保护法实施的意义。

(二)环境守法

识记:环境守法的概念。

领会:环境守法的影响因素。

简单应用:环境守法的促进。

(三)环境执法

识记:环境执法的概念、特征。

领会:环境执法原则;环境执法主体;环境执法行为的效力。

简单应用:环境行政许可;环境行政检查;环境行政调解处理;环境行政处罚执法方式;环境行政复议;环境行政强制执行;

(四)环境司法

识记:环境司法的概念、特征。

领会:环境司法法治原则;环境司法公正原则;环境司法平等原则;环境司法责任原则。

综合应用:环境行政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刑事诉讼。

(五)环境法律监督

识记:环境法律监督的概念、分类、构成;

领会:环境法律监督的意义。

简单应用:环境法律监督的体系。

四、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环境保护法实施的概念;环境守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法律监督的概念;环境行政执法的具体措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主要内容;环境法律监督的体系。

难点:环境行政诉讼的实施;环境刑事诉讼的实施。

第六章环境污染防治法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我国当前各类型环境污染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熟悉我国主要环境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标准,掌握环境污染防治法基本规范体系和制度体系,掌握并能区分环境污染的不同类型。使得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具体环境污染的案例分析之中。

二、课程内容

6.1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论

6.1.1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概念

6.1.2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类型和特征

6.1.3我国环境污染防治立法概况

6.2大气污染防治法

6.2.1大气污染及其危害

6.2.2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及其主要法律规定

6.3水污染防治法

6.3.1水污染及其危害

6.3.2水污染防治立法及其主要法律规定

6.4土壤污染防治法

6.4.1土壤污染的概念

6.4.2土壤污染的特点及危害

6.4.3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及其主要法律规定

6.5噪声污染防治法

6.5.1噪声污染的概念及危害

6.5.2噪声污染防治立法及其主要法律规定

6.6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6.1固体废物污染及其危害

6.6.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立法及其主要法律规定

6.7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6.7.1放射性污染的概念及其危害

6.7.2放射性污染防治立法及其主要法律规定

6.8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防治法

6.8.1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法

6.8.2农药污染防治法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

识记: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概念。

领会: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类型及其特征。

简单应用:我国环境污染防治立法。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

识记:大气和大气污染的概念。

领会:大气污染的危害。

简单应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防治大气污染的具体规定。

综合应用: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重点区域联合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按日计罚制度。

(三)水污染防治法

识记:水污染的概念。

领会:水污染的危害。

简单应用:水污染防治立法;水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

综合应用: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水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河长制;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水污染事故处置。

(四)土壤污染防治法

识记:土壤污染的概念。

领会:土壤污染的特点及危害。

简单应用: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原则。

综合应用:土壤污染防治的综合性制度与措施。

(五)噪声污染防治法

识记:噪声污染的概念。

领会:噪声污染的危害。

简单应用: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关于声环境标准与城市功能分区控制环境噪声的法律规定;噪声污染防治的基本制度。

综合应用:关于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关于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识记:固体废物的概念;固体废物污染的概念。

领会:固体废物污染的危害;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原则。

简单应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关于固体废物转移及进口管制的规定;关于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法律规定;关于防治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法律规定;关于防治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法律规定;关于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法律规定。

(七)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识记:放射性、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污染的概念。

领会:放射性污染的危害。

简单应用: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对放射性物质和核设施的监督管理;对放射性核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对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法

识记:有毒化学品的概念;农药污染的概念。

领会:有毒化学品的危害;农药污染的危害。

简单应用:有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的法律规定;有毒化学品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法律规定;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的法律规定;监控化学品的法律规定;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法律规定。农药管理的原则;农药监督管理体制的法律规定;农药登记制度的法律规定;农药生产的法律规定;农药经营的法律规定;农药使用的法律规定。

四、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重点区域联合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按日计罚制度。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水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河长制;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水污染事故处置。

难点: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法律规定;噪声污染防治的具体法律规定;放射性污染防治的具体法律规定;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的具体法律规定。

第七章自然资源保护法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当前我国自然资源的分布及开发利用现状;熟悉水权、林权、矿业权等权利类型的基本含义及其存在的问题;掌握我国自然资源的权属状况,特别是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归属以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的取得及其流转;掌握土地纠纷、水事纠纷、森林权属纠纷的纠纷解决方式。

二、课程内容

7.1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7.1.1自然资源的概念

7.1.2自然资源的特征

7.1.3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和体系

7.2土地资源保护法

7.2.1土地资源保护立法概况

7.2.2土地资源保护主要法律规定

7.3森林资源保护法

7.3.1森林资源的概念

7.3.2森林资源保护立法概况

7.3.3森林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

7.4草原资源保护法

7.4.1草原资源的概念

7.4.2草原资源保护立法概况

7.4.3草原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

7.5矿产资源保护法

7.5.1矿产资源的概念

7.5.2矿产资源保护立法沿革

7.5.3矿产资源保护主要法律规定

7.6水资源保护法

7.6.1水资源的概念和特征

7.6.2水资源保护立法概况

7.6.3水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

7.7渔业资源保护法

7.7.1渔业资源的概念

7.7.2渔业资源保护立法概况

7.7.3渔业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

7.8湿地资源保护法

7.8.1湿地资源的概念

7.8.2湿地资源保护立法概况

7.8.湿地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识记:自然资源的概念、特征;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领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二)土地资源保护法

领会:土地资源保护立法。

简单应用:土地调查与统计的规定;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定;土地督察的规定;耕地保护的规定;控制建设用地的规定。

(三)森林资源保护法

识记:森林资源的概念、特征。

领会:森林权属的规定;森林发展规划的规定。

简单应用:森林保护的规定;造林绿化的规定;森林采伐的规定;分类经营管理的规定;监督管理的规定;森林资源扶持的规定。

(四)草原资源保护法

识记:草原资源的概念。

领会:草原资源的重要性。

简单应用: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建立草原自然保护区制度;实行草畜平衡制度;推行划区轮牧、休牧和禁牧制度;草原植被保护制度;草原防火制度;防治草原鼠虫害和毒害草制度。

(五)矿产资源保护法

识记:矿产资源的概念、分类、特征。

领会:矿产资源保护立法概况。

简单应用:建立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制度;实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制度;实施采矿许可证制度;设立矿业权出让制度。

(六)水资源保护法

识记:水资源的概念和特征。

领会:水资源保护立法概况。

简单应用:水资源规划的规定;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定;饮用水安全保障的规定;地下水保护的规定;水域保护的规定;水工程保护的规定;节约用水的规定。

(七)渔业资源保护法

识记:渔业资源的概念和分类。

领会:渔业资源保护立法概况。

简单应用:养殖业的规定;捕捞业的规定;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的规定。

(八)湿地资源保护法

识记:湿地资源的概念和分类。

领会:湿地资源保护立法概况。

简单应用:湿地资源管理的规定;湿地保护与利用的规定;湿地修复的规定;湿地资源保护监督检查的规定;湿地资源保护法律责任的规定。

四、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各类自然资源保护的概念。

难点:各类自然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

第八章生态保护法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退化和生态危机的现状及其紧迫性;熟悉并掌握当前用于解决生态问题的基本法律制度;了解并掌握生态保护法的基本知识谱系。使学生具备运用生态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判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能力。

二、课程内容

8.1生态保护法概述

8.1.1生态保护概况

8.1.2生态保护法

8.2针对特定区域的综合性生态保护法律制度

8.2.1长江生态保护法律制度

8.2.2黄河生态保护法律制度

8.2.3黑土地生态保护法律制度

8.2.4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律制度

8.3生物安全保护法律制度

8.3.1《生物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8.3.2生物安全主要法律制度

8.4野生动物保护法

8.4.1野生动物保护概述

8.4.2野生动物的法律保护

8.4.3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具体制度

8.5野生植物保护法

8.5.1野生植物保护概述

8.5.2野生植物的法律保护

8.5.3野生植物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8.6自然保护区法

8.6.1自然保护区概述

8.6.2自然保护区法

8.7风景名胜区和文化古迹保护法

8.7.1风景名胜区保护法

8.7.2文化古迹保护法

8.8水土保持和荒漠化防治法

8.8.1水土保持法

8.8.2防沙治沙法

8.9海洋环境保护法

8.9.1海洋环境与资源的概念

8.9.2海洋环境保护立法概况

8.9.3海洋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生态保护法概述

识记:生态保护的概念。

领会:生态保护立法概况;生态保护法的原则。

简单应用:生态保护法的范围;生态保护法的制度。

(二)针对特定区域的综合性生态保护法律制度

识记:黑土地的概念与重要性。

领会:黑土地的重要性;黑土地保护的立法演进;

综合应用:建立长江生态保护的多维度综合协调机制;特殊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制。黄河全流域治理的统筹协调机制;全流域治理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全流域治理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水沙调控与防洪制度;综合性的流域水污染防治制度;助力黄河流域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制度;黄河文化保护与传承弘扬的制度。黑土地保护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黑土地保护的科技支撑制度;黑土地保护的投入保障和激励措施;明细黑土地保护的各方职责;强化黑土地保护的考核监督制度。健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管理体制;统筹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布局;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青藏高原生态风险防控制度;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保障与监督。

(三)生物安全保护法律制度

领会:《生物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简单应用:建立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建立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制度;建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安全制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制度;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四)野生动物保护法

识记:野生动物的概念及其分类。

领会:野生动物保护立法概况。

简单应用:野生动物保护的管理体制;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目的和保护方针;野生动物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实施许可证制度;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和自然保护区制度;野生动物名录制度;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五)野生植物保护法

识记:野生植物的概念及其分类。

领会:野生植物保护的立法概况。

简单应用:野生植物保护的管理体制;分类保护制度;野生植物的监测制度;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采集制度;野生植物的经营利用制度;划区保护制度;名录制度。

(六)自然保护区法

识记:自然保护区的含义。

领会: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意义;自然保护区立法概况。

简单应用: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自然保护区规划;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措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七)风景名胜区和文化古迹保护法

识记:风景名胜区的概念;文化古迹的内涵和范围。

领会:风景名胜区的价值;风景名胜区保护的立法概况;文化古迹的价值;文化古迹保护立法概况。

简单应用:风景名胜区保护的管理体制;风景名胜区设立的规定;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规定;风景名胜区保护的禁限规定;风景名胜区的利用与管理规定;文化古迹的管理体制;文化古迹的分级与分类管理;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规定。

(八)水土保持和荒漠化防治法

识记: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的概念;土地沙化、防沙治沙法的概念;

领会:水土保持立法概况;防沙治沙法的基本原则。

简单应用: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体制;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的规定;水土流失的预防规定;水土流失的治理规定;水土保持的监督规定。防沙治沙法的管理体制;防沙治沙规划的规定;土地沙化预防的规定;沙化土地治理的规定。

(九)海洋环境保护法

识记:海洋环境与资源的概念和分类。

领会:海洋环境保护立法概况。

简单应用:海域使用管理的规定;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规定;海洋生态保护的规定;海洋污染防护的规定;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规定。

四、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各类生态保护法的概念。

难点:各类生态保护法的主要法律规定。

第九章国际环境法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国际环境法的基础知识及基本理论,了解大气和气候变化及其危害;了解大气污染防治,臭氧层消耗及防治;了解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特点和种类,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历史进程;熟悉国际环境法的历史发展、概念、和渊源;熟悉生物安全议定书的主要内容;熟悉共同关切事项的含义,就地保护措施和移地保护措施掌握国际环境法的主体及基本原则;掌握气候的国际法保护的发展;掌握惠益共享制度和濒危物种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掌握转基因生物体的概念,生物安全的概念,生物安全法中的风险预防原则和标志制度。

二、课程内容

9.1国际环境法概述

9.1.1国际环境法的概念、特点

9.1.2国际环境法的渊源

9.1.3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9.2气候的国际法保护

9.2.1气候国际法保护概述

9.2.2《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9.2.3臭氧层保护的国际法规则

9.3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法保护

9.3.1生物多样性国际法保护概述

9.3.2生物多样性的全球性国际法保护

9.3.3生物多样性的区域性国际法保护

9.4外层空间的国际法保护

9.4.1外层空间概述

9.4.2外层空间的国际法保护

9.5危险废物的国际法管理

9.5.1危险废物概述

9.5.2危险废物的国际法管理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国际环境法概述

识记:国际环境法的概念、特点。

领会:国际环境法的渊源。

综合应用: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二)气候的国际法保护

领会:气候变化应对的国际立法概况。

综合应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三)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法保护

识记:生物和生物多样性的概念。

领会:生物多样性国际法保护的发展过程。

综合应用:《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管制公约》;《名古屋议定书》;生物多样性的区域性国际法保护。

(四)外层空间的国际法保护

识记:外层空间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领会:外层空间的主要环境问题。

综合应用:1967年《外空条约》;1968年《营救协定》;1972年《责任公约》;1975年《登记公约》;1979年《月球协定》。

(五)危险废物的国际法管理

识记:危险废物的概念、范围、特点。

领会: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原因;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国际制度。

综合应用:《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

四、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国际环境法的概念、特点、基本原则。

难点:国际环境法的渊源;气候的国际法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法保护;外层空间的国际法保护;危险废物的国际法管理。

Ⅳ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一、自学考试大纲的目的和作用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根据专业自学考试计划的要求,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而确定。其目的是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课程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定。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明确了课程学习的内容以及深广度,规定了课程自学考试的范围和标准。因此,它是编写自学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的依据,是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自学辅导的依据,是自学者学习教材、掌握课程内容知识范围和程度的依据,也是进行自学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与教材的关系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进行学习和考核的依据,教材是学习掌握课程知识的基本内容与范围,教材的内容是大纲所规定的课程知识和内容的扩展与发挥。课程内容在教材中可以体现一定的深度或难度,但在大纲中对考核的要求一定要适当。

大纲与教材所体现的课程内容应基本一致;大纲里面的课程内容和考核知识点,教材里一般也要有。反过来教材里有的内容,大纲里就不一定体现。

三、关于自学教材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曹明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第5版。

四、关于自学要求和自学方法的指导

本大纲的课程基本要求是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和专业培养目标而确定的。课程基本要求还明确了课程的基本内容,以及对基本内容掌握的程度。基本要求中的知识点构成了课程内容的主体部分。因此,课程基本内容掌握程度、课程考核知识点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核的主要内容。

为有效地指导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本大纲已指明了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在章节的基本要求中一般也指明了章节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根据学习对象成人在职业余自学的情况,作者可结合自己或他人的教学经验和体会,提出几点具有规律性或代表性的学习方法,并结合本专业的要求、本课程的特点可具体适当展开写出,以便更好地指导考生如何进行自学。举例如下:

(一)系统学习、深入重点

自学者首先应系统地学习各章内容,掌握要求识记的概念,深入理解和掌握基本政策和基本法律,在此基础上深入知识点,掌握重点。

(二)科学学习方法,明确相关概念、方法之间的关系

考试前梳理已经学习过的内容,弄清楚一些基本概念、理论及方法之间的关系,便于记忆、加深理解,从而掌握政策和法律的核心内容。例如第二章,首先明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特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预防为主原则、损害担责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的概念,弄清楚各项环境资源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历史发展、贯彻实施,从而把握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学习的方法。

(三)思考每章导入案例,深入理解延伸阅读,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环境资源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而且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变化的学科,因此,课程的学习要联系实践,深入学习研究环境资源法律实践典型代表案例,运用环境资源法相关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思考实际问题,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得自学者做到学以致用。

五、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一)帮助自学者梳理重点和一般内容之间的关系

助学者在辅导时应帮助自学者梳理重点内容和一般内容之间的关系,在他们全面掌握全部考试内容的基础上,深入理解环境资源法的基础理论,环境资源法的形成与发展,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水法、森林法、环境法律责任、环境公益诉讼等重点内容,注意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与生态环境资源法律等内容的理解,完整地学习整个课程。

(二)注意培养自学者应用知识的能力

环境资源法课程的应用性较强,助学者应帮助自学者了解我国环境资源政策与法律现状、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生态保护法、国际环境法等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等知识的应用,适当增加一些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教材案例,培养自学者对环境资源政策与法律应用的兴趣,从而深入理解环境资源法的基础理论,提高他们的实务分析应用能力。

(三)注意新政策和新法律法规的出台

环境资源法课程涉及的环境资源保护政策与法律法规,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教材的更新和出版需要一个过程。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现行政策、法律法规为出题标准,助学者应帮助自学者了解最新环境资源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建议每学分2-3个助学学时。

六、对考核内容的说明

1.本课程要求考生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内容都作为考核的内容。课程中各章的内容均由若干知识点组成,在自学考试中成为考核知识点。因此,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考试内容是以分解为考核知识点的方式给出的。由于各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识自身的特点不同,自学考试将对各知识点分别按四个认知(或叫能力)层次确定其考核要求。

2.在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都将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应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命题时也会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予以体现。

七、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

1、本课程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本大纲各章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知识点及知识点下的知识细目,都属于考核的内容。考试命题既要覆盖到章,又要避免面面俱到。要注意突出课程的重点、章节重点,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度。

3、命题不应有超出大纲中考核知识点范围的题,考核目标不得高于大纲中所规定的相应的最高能力层次要求。命题应着重考核自学者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是否了解或掌握,对基本方法是否会用或熟练。不应出与基本要求不符的偏题或怪题。

4、本课程在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20%,领会占20%,简单应用占30%,综合应用占30%。

5、要合理安排试题的难易程度,试题的难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2:3:3:2。

6、各种题型的具体样式参见本大纲附录。

附录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不属于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应税污染物的是()。

A.大气污染物B.水污染物C.固体废物D.放射性污染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选项中,体现环境法预防原则的有()

A.国土空间规划制度

B.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C.环境标准制度

D.按日计罚制度

三、名词解释题

1.环境

四、简答题

1.简述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五、论述题

1.论排污许可证制度。

六、案例分析题

题干进行有关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案例描述,请学生运用环境污染防治法理论,从法律法规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保护环境污染受害者、防治环境污染、平息纠纷的法律解决方案。

温馨提示: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参考,考试政策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更多优惠课程课程推荐

自考生题库

专业智能,巩固提分

微信公众号

网课试听

教材大全

做题闯关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资料大全

免费题库

无需下载

扫描小程序码 领免费题库

资料套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