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课程,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是可以申请免考的,自考生网为考生收集整理了以下这些情况下,河南自考生可以申请免考。
1、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专科(基础科)的学习考试,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要求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
2、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本科的学习考试,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要求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
3、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
如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一)(0002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等课程;
英语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等课程;
日语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日语(二)( 00840)”课程;
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课程;
物理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含实践)(00420,00421);” 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大学语文(04729)”课程等等。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河南自考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不需办理课程免考手续(2003年下半年以后毕业的);
外省自考毕业生在河南省参加自学考试者,如要免考相应课程,需按本规定要求办理免考手续。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学历层次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6、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00015)”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课程。
7、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课程。
8、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课程。
9、取得NTET全国中小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和高级证书者,可按75分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课程。
以上内容由全国自考生网www.z ikaosw.cn收集整理,如有变动,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为准。
全专业电子资料、题库、学位、网课
最高直省2344元
上千+科次精品网课
买网课即送全真模考题库
五千+科次教材资料
电子资料满三件9折
五千+科次在线题库
全真呈现历年考试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