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专业资料
微信QQ群
考生网QQ群

群号:517231281

扫码加群
点击二维码加群

考生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zikaosw

课程试听
最新资讯

手机端访问

1、直接输入www.zikaosw.cn
2、扫描左侧二维码

登录 | 注册
登录/注册后,可享受
  • 课程免费试听
  • 试做在线题库
  • 学习提升指导
自考生网
当前位置 自学考试 > 自考复习资料 > 民法原理与实务自考复习资料 > 文章详情

自考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笔记串讲:第二章(3)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19-10-10 14:46:50 编辑:铭

自考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考试资料:

以下“自考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笔记串讲:第二章(3)”由自考生网整理提供,考生用复习资料巩固所学到的知识,得到更好地复习效果。
注:由于各省教材每年都有更新、变动,自考复习资料并不一定出于同一自考教材版本,但考生们仍可参考使用。

更多自考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复习资料可查看“自考民法原理与实务00917复习资料”栏目。

点击查看:自考备考资料!

自考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笔记串讲:第二章(3)

第三节: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含义: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2、民事权利的分类:

(1)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

财产权是指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2)权利的作用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权利的效力范围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

(4)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

原权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中的权利。

(6)权利有无移转性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

3、民事权利的行使

民事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1)自由行使权利。

(2)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4、民事权利的保护

指为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或者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利所采取的救济措施。分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

(1)自我保护:又称私立救济,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其权利。分自卫和自助行为。

(2)国家保护:又称公力救济,指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

5、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预测题)

(1)须为保护自己的利益

(2)须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

(3)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

(4)须事后当即请求国家保护
以上“自考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笔记串讲:第二章(3)”由自考生网www.zikaosw.cn收集、提供。更多自考备考资料可查看我办“自考复习资料”栏目。

温馨提示: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参考,考试政策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更多优惠课程课程推荐
资料套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