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自考国际商务法律11599复习资料(10)”由自考生网为考生们整理、提供。更多自考国际商务法律11599复习资料可查看“自考国际商务法律11599复习资料”栏目。
12、产品责任法具有以下三个特征:①属于强制性法律;②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具有补偿性;③产品责任法具有裁性。
13、美国的产品责任法,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主要州法,而不是联邦统一的立法。(一)产品缺陷责任①设计缺陷,产品的设计缺陷是产品的先天性不足;②产品制造缺陷;③指示缺陷。缺陷认定的标准:①消费者预见标准;②制造商标准;③危险与效益标准。
14、按照美国法院的判例,原告就产品责任可以提出的损害赔偿的请求范围相当广泛,判决的金额通常在一百万美元以上。
15、要求各成员国在1988年8月1日前采取相应的国内法予以实施。
16、时效。时效已过也是重要的抗辩理由。受损害者的权利自生产者将引起损害的产品投入市场之日起十年届满即告消灭,除非受害者已在此期间内对生产者起诉。
16、《指令》允许成员国在立法中规定,生产者对由于同一产品、同一缺陷所引起人身伤害或死亡的总赔偿责任不得少于700万欧洲货币单位。
17、意大利该国于1988年5月采用总统法令的简单方式,将《指令》纳入国内法,英国,该国于1987年制定《消费者保护法》。
18、在中国立法过程中,1993年2月22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产品质量法》,该法己于1993年9月1日开始施行。
19、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
20、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生产者应当保证其生产的产品内在质量符合法律要求。(2)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关于产品标识的规定。(3)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对特殊产品包装要求的规定。(4)生产者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有关禁止性规定。
21、承担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主体首先应是销售者。
22、销售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产品责任,即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造成用户、消费者或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
23、产品缺陷一般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指示性缺陷。
24、销售者产品责任必须满足四个构成要件,①即产品存在缺陷;②缺陷是销售者的过错造成的;③发生了损害事实及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
25、产品责任免除:(1)未将产品投入出境流通;(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26、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27、质量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责令停止生产;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责令公开更正;吊销售营业执照等七种。
全专业电子资料、题库、学位、网课
最高直省2344元
上千+科次精品网课
买网课即送全真模考题库
五千+科次教材资料
电子资料满三件9折
五千+科次在线题库
全真呈现历年考试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