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专业资料
微信QQ群
考生网QQ群

群号:517231281

扫码加群
点击二维码加群

考生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zikaosw

课程试听
最新资讯

手机端访问

1、直接输入www.zikaosw.cn
2、扫描左侧二维码

登录 | 注册
登录/注册后,可享受
  • 课程免费试听
  • 试做在线题库
  • 学习提升指导
自考生网
当前位置 自学考试 > 自考复习资料 > 房地产经营管理自考复习资料 > 文章详情

00172房地产经营管理自考资料: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3-12-08 09:38:49 编辑:紫薇

自考生网为考生收集整理了“00172房地产经营管理自考资料: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以供考生们复习使用。自考教材每隔几年都会更新、变动,但相关知识大体不变,考生们抓住考点进行复习即可。

更多资料可查看:房地产经营管理考试题库自考教材(相同课程各省教材不一定相同,请按省搜索)。

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

第一节房地产企业的资质管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1998年7月20日起施行)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长令第77号,2000年3月29日起施行)明确,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4个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资质管理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7号,2001年8月15日起施行)。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企业资质管理

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行一级、二级、三级制度。

一级机构可从事各类房地产价格评估,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评估业务。

二级机构可从事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企业兼并、合资入股、司法仲裁等方面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可以在其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从事评估业务。

三级机构可从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评估项目。可以在注册地城市区域内从事评估业务。

临时资格机构的营业范围根据其资金和人员的相应条件确定,可在其注册地城市区域内从事评估业务。

四、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根据2001年8月29日公布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甲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

五、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

根据2000年]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1999]261号),建设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未经主管部门进行资质评定并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物业管理业务。

物业管理企业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资质等级和临时资质。

一级企业可参加全国范围内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议标;二级企业只限参加全国范围内30万平方米以下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议标;三级企业只限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15万平方米以下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议标。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核定一次。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由资质等级评定初审部门提出降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意见,报审批部门批准后执行。申请升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将所需材料报初审部门,初审部门将审核意见报审批部门。资质等级升级应依次逐级上升,不得越级升级。

第二节房地产企业筹资管理

一、房地产企业信贷筹资

二、房地产企业预售筹资

三、房地产企业股票筹资

四、房地产企业债券筹资

五、房地产信托筹资

六、房地产投资基金

七、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MBS)

八、房地产企业典当筹资

更多复习资料可查看“自考复习资料”栏目。

温馨提示: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参考,考试政策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更多优惠课程课程推荐
资料套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