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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统招专升本> 统招专升本学校> 广西专升本学校> 广西财经学院专升本

    • 广西财经学院专升本

      • 广西财经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广西财经学院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应届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通过选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0〕28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专升本开办专业

    2020 年我校开设会计学、工商管理等 18 个本科专业接收专升本学生,与之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可以按规定进行选 拔。专升本工作应按学校规定的对应专业进行。

    如选拔过程中出现情况变动,可以根据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第三条 选拔对象

    “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 培养学生)。

    第四条 选拔条件

    (一)基本素质条件。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学习成绩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

    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持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 60%以内。

    (三)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较好。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 B 级以上考试者优先推荐。

    (四)应届毕业生的优先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条件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 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相关比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二等奖(银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获得自治区教育厅认定的优秀毕业生,不 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五) 退役大学生的优先条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2015) 3 号)精神,对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如果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如没有立功奖项,在完成高职(专科) 学业后,其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 60%以内的,可以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

    (六)录取资格条件。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本科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条 选拔方式及比例

    (一)选拔依据。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 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专升本”选拔条件。

    (二)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占所在院(系) 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比例,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执行,即: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含骨干院校)一般不 超过 23%,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含建设单位)和有高职高专生源的本科院校一般不超过 18%,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 13 %。“专升本”升入民办本科高校或独立学院的学生在上述比例的基础上再放宽 5%。

    (三) 我校高职高专各专业按 18 %比例升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就读。在上述比例的基础上再放宽 5升入独立院校或民办高校,教务处负责与相关学校联系。不同专业之间按比例升本人数原则上不作调剂使用。

    (四)本校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按所有课程(含考试、考查课程,含理论、实践课程)的学分绩(即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进行排名;学分绩相同的,再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五)本校成绩排名具体操作流程:相关学院登录系统, 进入学生成绩→成绩分析→学生成绩排名[有效];学期设置为本学年第二学期,选定 2017 级,选定时段为“入学以来”, “限未通过课程数”不选,选定“主修”,不选“辅修”,再依次选定院部、专业,班级不选,其余按默认。点击“选定课程/环节”,左边课程待选框确定为“全选”(默认),在“排名设置”中将“加权平均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加到“已排名的列”中,(注意,“加权平均成绩”在上),把“已排序的列”中的“升序”的复选框的勾均去掉,“确定”;依次点击“排名”、“导出”。即可按规定条件确定排名,并将排名结果保存。

    第六条 选拔时间安排

    (一) 防城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5 月 21 日前按本通知

    规定的排名方法对本学院各专业学生进行排名,张榜公示 3 天以上。

    (二)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防城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学生在手机端进入专升本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报名。若放弃升本,则在系统选择“放弃升本”,上传放弃专升本的照片,照片要求将“2020 年自愿放弃升入本科学习

    的声明”正面拍照上传报名系统,确认后提交。超过规定的报名时间,学生既未填报志愿也未放弃升本,视作放弃升本资格。

    (三)防城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组织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高专学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

    校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教育厅文件附件 1),连同《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 6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教育厅文件附件 2)、《广西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教育厅文件附件 3)的电子档交教务处。附件 3“高考考生号”可改填学号。

    (四)教务处根据区教育厅“专升本”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各教学院报来选拔名单审核汇总 后,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五)经公示后,由教务处统一整理材料报送区教育厅。

    第七条 推荐表和附加材料要求

    推荐表及所有附加材料一律使用 A4 纸。推荐表须交送原件,其他材料可提交复印件,但须加盖学校职能部门的印章。附加材料按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 能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相关比赛、区级以上三好学生等不占计划指标升本学生的奖励证书或证明材 料、英语证书、其余获奖材料的顺序附推荐表后(横式材料请将页眉靠装订侧),左侧两颗钉装订。奖励材料多的,选取不超过两个有代表性的即可。

    第八条 专升本学生的教学和管理

    (一)专升本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按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完成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要求者,颁发我校本科毕业证书,证书内

    容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填写;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按我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专升本学生升入本科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相应校区(明秀校区、相思湖校区)学习。

    (三)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按照我校相应专业本科生的标准收取。学费均按学年预收,按学分制收费结算。

    (四)专升本升入独立学院的,教学管理及收费标准按照升入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未尽事宜,按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区

    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0〕28 号)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https://www.gxufe.edu.cn/www/myweb/informationShow.htmlinformationid=758842&typeid=www6004&typeid0=www60


    广西财经学院成立于 2004 年,由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60年创办的广西商业专科学校(1962年9月更名为广西商业学校)和1963年成立的广西财经学校。1984年,在广西商业学校基础上组建广西商业专科学校;1985年,广西财政专科学校成立。1994年,广西商业专科学校更名为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广西财政专科学校更名为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广西财经学校并入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南宁商业技工学校(成立于1979年)并入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广西财经学院。

    学校于 2010 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1 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2012 年成为外交部和教育部授牌的“中国—东盟金融与财税人才培训中心”,2013 年成为广西特色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 年获广西高校首批“2011 协同创新中心”认定,2016 年获教育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立项、“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7 年成为教育部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 年成为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单位、以优异成绩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现设置 13 个二级学院、1 个教学部,开设 55 个本科专业,拥有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留学生 21423 人,其中本科生19006人、硕士研究生477人,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比例为88.72%。

    现有专任教师 1305 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为 518 人、具有博士学位 376 人。拥有一批以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二级教授、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和自治区级教学名师等为核心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坚持立德树人,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获国家级教改立项 2 项,自治区级教改立项 170 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1 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 10 项、二等奖 14 项、三等奖 11 项,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学成果奖 3 项;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全国大学生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 373 余项。拥有 “双万计划”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至教育部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前,共建有各类“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项目 8 个、省级项目 63个。其中,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2 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1 个、国家级视频公开课 1 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1 门;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 2 个、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协同育人平台2个、省级紧缺人才专业建设项目 1 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群)30 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 1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4 个、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3 门、省级精品课程13 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5门。

    坚持学科建设龙头地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成果突出。学校是广西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构建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经、管、理、工、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应用经济学为广西“双一流”建设计划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十二五”期间,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 11 个二级学科被认定为广西高校重点学科或特色优势学科。建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1 个,自治区级智库 4 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 1 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9-2023 年)4 个;近 5 年,全校获批各类科研项目 950 项,其中国家级 67 项,省部级 169 项,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 3 项,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稳居全区高校前列,科研总经费 8558.726 万元;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科学》、SCI一区等权威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668 篇;共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52 项。

    坚持开放办学,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拓展。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 50 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有校际合作关系,特别是与东盟国家高校交往频繁。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个,设有 ACCA 全球考试考点 1 个。

    校园占地 160.13 万平方米(其中武鸣校区在建),校舍建筑面积65.34 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 11.54 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 2.63 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 4.35 万平方米,纸质图书196.55万册、电子图书 214.38 万册,中外文数据库 55 个。

    学校注重内涵式发展,秉承“诚以修身、信以立业”之校训,“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大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更新日期: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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