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QQ群
考生网QQ群

群号:517231281

扫码加群
点击二维码加群

考生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zikaosw

课程试听
最新资讯

手机端访问

1、直接输入www.zikaosw.cn
2、扫描左侧二维码

登录 | 注册
登录/注册后,可享受
  • 课程免费试听
  • 试做在线题库
  • 学习提升指导

安徽专升本民法模拟试题4

试卷简介
该试卷共包含50道试题,试题类型如下: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试卷部分试题预览
  • 1、[单选题]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对于乙对玻璃墙的维修及其费用应如何处理:()
    • A.由甲承担维修费用

    • B.由乙承担维修费用

    • C.由甲乙分担维修费用

    • D.由甲承担大部分维修费用,乙承担小部分维修费用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 2、[单选题]2017年10月,公司A与工厂B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工厂B于2017年12月供应原油10吨,未约定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到了临近时,双方都发现对主要条款(标的物的质量)有重大误解,双方当事人:()
    • A.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合同无效

    • B.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主要条款无效

    • C.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D.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变更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 3、[单选题]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A.乙分得5400元、丙分得3600元

    • B.乙分得6000元、丙分得3000元

    • C.乙分得4500元、丙分得4500元

    • D.乙分得5000元、丙分得4000元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 4、[单选题]甲、乙就一幅古董字画的归属发生了争议。甲称字画属甲所有,因为乙称认识字画鉴定的专家,故交给乙委托代为找专家鉴定。甲现在要求乙返还。乙称该字画为自己所有,拒绝返还。甲无法证明对该字画拥有所有权,但能够证明在交给乙之前一直合法占有该字画,乙则拒绝提供从甲处合法取得字画的任何证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应当认定由甲、乙共同共有

    • B.应当认定甲对字画享有合法权利,因其证明了自己的先前占有

    • C.应当由甲、乙证明自己拥有所有权,否则应判决归国家所有

    • D.应推定乙对字画享有合法权利,因占有具有权利公示性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 5、[单选题]甲公司是一家建筑模板公司,乙公司是一家仓储企业。甲公司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模板交给乙公司储存,仓储费10万元约定提货之后一个月支付。甲公司对乙公司另有5万元借款逾期未还。现甲公司欲提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15万元的货物

    • B.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10万元的货物

    • C.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5万元的货物

    • D.乙公司可以将100万元的货物全部留置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 6、[单选题]甲公司为生产经营需要向乙合伙企业借款300万元,由丙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价值20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乙合伙企业、丙个人独资企业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甲公司又以一张汇票出质,与乙合伙企业签订了质押合同,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合伙企业,但未办理出质登记,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合同效力和担保物权设立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质押合同无效

    • B.抵押合同无效

    • C.抵押权设立无效

    • D.质权设立无效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 7、[单选题]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该租赁合同的性质如何:()
    •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 C.附始期的合同

    • D.附终期的合同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 8、[单选题]甲有小汽车一辆,乙从甲处以200元每天的价格借用该小汽车。在乙借用该车的期间内,乙将该车送到丙处进行修理。汽车修好后,乙一直未向丙支付修理费,故丙将该车留置。后丙在留置该车期间,与丁就该车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因该车的留置权没有登记,故丙没有取得留置权

    • B.丙已经将该车进行了质押,故丙的留置权消灭

    • C.丁取得了对该车的质权

    • D.若丙将该车转移给丁占有,则丙的留置权消灭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 9、[单选题]A公司委托王某去某市B公司购买钢笔1000支。王某见B公司还有文具盒可供应,在B公司说明文具盒的质量上乘后,就单方在A公司已经盖好章的购销合同上添加了购买2000个文具盒的条款,并添加约定购买文具合同如未得到A公司认可的不影响对钢笔的购买。王某、A公司收到钢笔后,发现不好销,遂以合同无效要求退货。同时A公司就文具盒与王某发生了争议。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 A.B公司不能向A公司主张关于2000个文具盒的款项

    • B.因B公司构成善意,A公司应当支付文具盒款项

    • C.王某购买文具盒的行为属于为A公司利益的有权代理

    • D.A公司就钢笔事后销售不好可以向王某主张损害赔偿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 10、[单选题]李某借用王某的小汽车,驾驶过程中因粗心发生剐蹭并导致车前灯损坏。李某去王某常去的汽车维修保养店修理,发生维修费用1000元,后李某告知店里车是找王某借的,汽车修理店遂将此事告知了王某。王某得知后立即通知李某终止借用,同时告知店里要求汽车修理店不得将车交给李某。车修好后,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李某有权请求店里返还汽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店里享有留置权

    • B.店里如将汽车返还王某,必须经过李某同意

    • C.王某有权要求店里返还汽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店里享有留置权

    • D.王某有权要求店里返还汽车,即使修理费未付,店里也不得向其主张留置权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 11、[单选题]张三从其好友李四处借款10万元,为担保该笔借款,二人签订质权合同,约定张三以其价值12万元的家传玉佩出质给李四,由王五代为保管。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下列说法那一项是正确的:()
    • A.张三与李四之间的质权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

    • B.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时,王五取得质权

    • C.因王五代理李四占有玉佩,所以李四未取得质权

    • D.若玉佩的价格因市场波动下跌到10万元以下,李四无权要求张三提供补充担保,直至担保物的价值达到10万元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 12、[单选题]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
    • A.医院的医疗卫生设施

    • B.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 C.建设用地使用权

    • 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 13、[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 A.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事实行为

    • B.违约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 C.要约是民事法律行为

    • D.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 14、[单选题]根据民法理论,担保物权的特征之一是()。
    • A.担保物权的设立以物的利用为目的

    • B.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可以不依附于债权而单独设立

    • C.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 D.担保物权是为确保物权的实现而设立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 15、[单选题]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万元,乙交付甲一套黄金饰品作质押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甲归还该饰品。如乙到期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

    • B.因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故担保合同无效

    • C.因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故其借款合同无效

    • D.担保合同的全部条款有效,故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查看答案  开始考试

试题答案

Copyright © 2010 - 2023 湖南求实创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统招专升本网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