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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江师范学院专升本

      • 长江师范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长江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

    长江师范学院专升本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有哪些专业可以选择,招录多少人,怎样收费,详情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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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统考生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管理

    学校设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的副校长和学校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工作处、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和相关教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招生相关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决定,监管招生过程及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等。

    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专升本招生具体事务。

    二、招生对象

    (一)普通毕业年级考生

    具有我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籍且2023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经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并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且能够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四、填报志愿条件

    (一)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专升本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符合我校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且报名时确定的专业类别与接收本科专业的专业类别一致。

    (四)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网上填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以市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六、录取及备案

    (一)学校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

    1.2023年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类别分普通文科类、普通理工科类、计算机类、艺体类,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分数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英语、计算机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按投档规则完成录取。

    2.学校不组织加试,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经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所剩计划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或本专业其他类别使用。

    3. 若计划未满额,将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工作安排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次数不超过两次。

    (二)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学校收到市教育考试的录取名册后,根据名册信息填发录取通知书,通知书集中移交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发送给学生本人。入学须知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入学须知具体明确报到注册等相关事宜。

    七、就读学校说明

    1. 录取到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7个专业的学生,我校独立完成本科阶段培养,在长江师范学院就读。

    2. 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和通信工程3个专业的学生,由我校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联合完成本科阶段培养,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就读。

    3. 录取到物联网工程和园林2个专业的学生,由我校与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联合完成本科阶段培养,在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就读。

    4.录取到生物工程专业的学生,由我校与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完成本科阶段培养,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就读。

    八、学生管理

    (一)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资格条件、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

    录取学生报到时,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和符合特殊类别考生条件的证明材料,未达到专科毕业要求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录取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二)经市教委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升入2021级对应本科专业学习。

    (三)专升本学生除不能转学转专业外,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我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同时,在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与非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相同。

    (四)非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凭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由我校负责入学资格审查。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凭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联合培养试点高职院校报到注册,由试点高职院校负责入学资格审查。

    (五)非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的管理,执行长江师范学院制定的学生管理规定。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的管理,执行长江师范学院和联合培养试点高职院校双方制定的《长江师范学院“专升本”学生管理办法》,由联合培养试点高职院校负责实施。

    (六)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管理主要由长江师范学院负责,联合培养试点高职院校配合我校完成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管理。

    九、学生培养

    非联合培养专业根据我校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学。联合培养专业由我校针对联合培养专业特点,充分吸纳“双高”院校的教学优势,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选派我校教师和聘请职业技术学院符合要求的教师承担相关教学任务。

    十、时间安排

    按照重庆市教委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进行。

    十一、收费

    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和非联合培养项目专升本学生学费标准与我校同年级同性质同专业学生相同,住宿费按学生所在就读学校入住宿舍的相应收费标准收取。

    十二、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市教委的相关规定和本章程开展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将选拔条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受理信访举报。

    十三、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录取信息发布网址:jwc.yz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72790061邓老师;

    招生监督部门:023-72792155(学校纪检监察室)。

    十四、其他

    (一)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 专升本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本章程适用于长江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由长江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以上就是“长江师范学院专升本2023年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欢迎查看更多重庆专升本的内容。

    长江师范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31年,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1年,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涪陵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涪陵师范学院,2006年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
    学校所在地重庆市涪陵区,位于长江与乌江交汇处,是闻名中外的“榨菜之乡”和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作为重庆主城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支点城市、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涪陵已建成综合保税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正加快建设国家高新区、重庆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开放创新中心、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区。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近1740亩,校舍建筑面积68.47万平方米,馆藏各类载体文献1055.8万册(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94亿元,系重庆市首批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学历留学生近20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近100人。“十三五”以来,学校办学实力显著提升,在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由2017年全国445名跃升至309名;在全国师范院校排名中由全国72名跃升至49名;在全国693所应用型本科高校科研综合竞争力排行中排名第5位。
    人才队伍迈上新台阶。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178人,副高职称363人,博士学位教师469人。专任教师中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1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特殊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市英才计划、重庆市巴渝学者等市级人才54人。另有双聘院士2名、“巴渝海外引智计划”高级专家10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115人。有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海智工作站各1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
    教育教学呈现新气象。学校深入推进本科教育“四个一流”建设计划,全面启动“新师范”“新工科”建设行动计划,设有21个二级教学院(部)、53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其中,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市级特色专业10个、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个、市级一流专业11个、市级一流课程24门。立项市级新型二级学院2个、市级现代产业学院2个,建有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1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近三年,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近900项。在2016-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本科)中排名第226位(全国1199所)。新生报到率突破96%,平均年终就业率超过97%。学生年均考研录取人数已突破570人,占毕业生人数的近11%。
    学科建设取得新进展。学校深入推动学科建设“高峰计划”,学科建设质量显著提升。现有“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7个、市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5个。建有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18个,其中与国家民委等部委联合共建研究基地3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5个。打造了特色鲜明的“重庆民族研究院”“三峡生态高光谱遥感监测中心”“涪陵榨菜产业技术研究院”和“长江上游龙眼荔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蒙古国乌兰巴托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与中南民族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等16所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其中,以第一导师培养博士35人、硕士182人。主办有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长江师范学院学报》和《三峡生态环境监测》。
    科学研究实现新突破。学校大力实施科学研究“攀登计划”,科研工作业绩喜人。有中国侨联、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农委创新团队12个,“十三五”期间,学校获批国家自科基金47项、国家社科基金48项,连续四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位居重庆第六,2019年实现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突破。科研经费连续两年突破1亿元,近四年年师均科研经费15万元左右。先后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重庆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级及以上政府成果奖20余项。2019年学校科研综合竞争力在全国693所应用型本科高校中排名第五。
    开放办学开创新局面。学校大力推进“一带一路”的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11个国家和地区、32个国外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与波兰卢布林天主教大学、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太平洋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等高校共建国际合作研究基地3个,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合作举办的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积极开展校地、校校、校企、校所合作,加快融入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先后与涪陵、黔江等区县开展UGSS教师教育共同体建设,与山东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与中兴通讯、中科曙光等企业开展专业合作、协同育人,与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等研究院所开展科研协作。
    当前,学校全体师生秉承“学高身正、敬业自强”的校训精神,坚定“举师范旗、走应用路、创特色牌”的办学道路,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长师2050”远景规划和“三步走”战略设想,奋进新时代,抢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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