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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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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2023年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学费是多少钱,需要入学考试吗?详情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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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遵规录取”的原则,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是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由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与河南教育学院合并组建。学校位于郑州市,现有象湖、龙子湖两个主校区。
(一)学校全称: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1652,省内专升本招生代码:6523,省内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代码:6577。
(三)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本科。
(五)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学制、毕业证书
第七条 普通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 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发布渠道:一是由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学校授权的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均须参加省内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还须参加省内统一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
第十条 学校普通专升本学制二年。
第十一条 规定时间内,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2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参与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普通专升本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录取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我校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一)学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费标准:文科类、体育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暂定:8人间600元/生·年;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三)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生在学年开学时缴纳。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500—2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成绩优秀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多措并举,保障学生在校安心学习,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的咨询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社会人员参与招生。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地址及招生联系方式
龙子湖校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
象湖校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6号
电子信箱:zhaosheng@hafu.edu.cn
联系电话:0371-69303222
传 真:0371-69303789
学校网址:http://www.hafu.edu.cn/
招生录取信息公布网址:http://zsjy.hafu.edu.cn/
以上就是“2023年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由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教育学院合并组建。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3年,隶属于河南省财政厅,是河南最早以培养财税、金融、会计等专门人才为主的学校,是财经应用型人才培养和财经管理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原河南教育学院始建于1955年,是省属成人本科师范院校,1993年开始向普通应用型高校转型,基础教育资源积淀深厚,本科教育经验丰富。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两个主要校区分别坐落在郑东新区的象湖、龙子湖畔,在校生两万余名,占地面积100.6万平方米(1509亩),建筑面积61.5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06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26.89万册,电子图书199.11万册,中外文期刊2500种,电子文献数据库38个。拥有比较齐备的现代化教学设施。
学校有教职工1397人。其中教授104人,副教授336人;研究生学历教师729人,其中博士103人;“双师型”教师54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6人,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职教专家等35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76人。
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现开设有会计学、投资学、税收学、金融数学等37个本科专业和财政、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等45个专科专业。其中会计学科获河南省二级学科重点学科,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入选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工程造价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会计、物流管理、法律事务等12个专业为省级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政、会计、投资与理财、国际贸易实务等10个专业为省级名牌或特色专业。
学校建立了河南省财政干部培训基地、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基地、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基地、河南省高职高专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等,分别与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大学联合设立了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研究基地、中国收入分配研究中心河南基地、中原发展研究院财政研究所等,设有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河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2016年以来,拥有7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有财税、金融、工程造价、物流管理等涵盖校内所有专业的实验室243个。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河南正道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行、河南中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宇鑫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企业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109个,覆盖了所有专业,满足了实践教学需要。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河南,面向全国。为行业和地方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较高人文素养、较强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
学校正在朝着不断提高综合办学实力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建成省内一流应用型财经类本科高校的目标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