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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财经大学专升本

      • 广东财经大学专升本专升本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招生政策、招生专业及要求。广东财经大学专升本专升本统招专升本又称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普通专升本、全日制专升本。符合条件的广东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自考、成考、网教专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报考。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21〕33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下称普通专升本)简章。

    广东财经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2年1月24日前)。

    3.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4.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5.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扶贫开发管理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6.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为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等4个专业,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2个专业含建档立卡批次计划。各专业招生批次、考试科目、办学地点、前置专科专业、体检等要求详见《广东财经大学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招生计划数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确定后另行公布。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2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至20日;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原则上省招生办在48小时内完成资料审核,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1月24日17:00。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预报名。2022年1月15日至20日(共6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绑定手机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小程序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输入专科毕业证书信息,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报名后续流程请参见第(5)点中第②项。

    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进行专科学籍查验,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称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称电子注册备案表)。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可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62833628。

    (3)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21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可以由该省教育考试机构出具成绩单及“符合毕业证明”。

    (4)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全国扶贫开发管理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④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⑤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2)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5)资料审核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1月22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1月23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2.选择考试科目。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和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各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按报考专业的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科目。

    3.确认报名。2022年1月24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我校2022年普通专升本各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均为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政治理论和英语)、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二)我校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2个专业的专业综合课为省统考;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2个专业的专业综合课为学校自命题考试,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三)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至27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2022年广东财经大学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

    五、录取批次及类别设置

    2022年普通专升本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我校在普通批和建档立卡两个批次录取。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六、志愿填报

    2022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七、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学科门类分别划定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的考生,按其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考生成绩排位规则如下:

    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增加三科总分排名,排位规则参照上面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我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六)2022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征集志愿。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专业(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将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时,依据三科总分投档。

    八、收费标准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新生入学时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lt;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gt;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体检标准,对入学后的新生开展体检复检工作,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生入学后,进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普通高等教育相关学生管理办法管理。

    (四)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十、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一、联系方式

    部门:招生考试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邮编:510320)

    电话:020-84096844(工作日:8:00-11:40;14:10-16:50)

    邮箱:zsbbg gdufe.edu.cn

    网址:http://zsb.gdufe.edu.cn

    十二、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简章由广东财经大学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本简章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附件: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docx

    附件2:广东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docx

    附件3:《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考试大纲.docx

    附件4:《人文地理学》考试大纲.doc

    文章来源:https://zsb.gdufe.edu.cn/2022/0110/c3907a154107/page.htm

    广东财经大学是广东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高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学校建成了全国首批经管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发展历程
    1983年学校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校名为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更名为广东商学院;2013年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学校于建校伊始即开始招收本科生;1997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权;2008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17年学校获批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现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75亩,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达27000多人。
    学科专业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坚持商法融合,促进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已形成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专业体系。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3个一级学科是省级优势重点学科,理论经济学是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学校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设计学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覆盖4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和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拥有金融、税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出版、电子信息、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艺术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7年学校获批成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现有63个本科专业,其中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金融学、投资学、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酒店管理、法学、电子商务13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财政学、金融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法学等5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另有人力资源管理等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师资队伍
    学校建成了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585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246人、副高职称教师472人,860人具有博士学位;有硕士生导师419人、博士生导师19人;拥有1支国家级教学团队、15支省级教学团队、10支省级科研团队、6个珠江学者设岗学科。
    有中国社会科学荣誉学部委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对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珠江学者、“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部级以上人才近70人次,聘任“南岭学者”14人。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省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省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广东省、广州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3人,广东省教学名师5人,南粤优秀教师16人。2013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并不断完善“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实体课堂与虚拟课堂相结合、校内外教育资源相融合”的开放、协同、实用、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近几年来,学校人才培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是全国首批2个经管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并入选首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具有企业家精神和潜质的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我校与广州市税务局共建的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为国家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经管类跨专业综合实验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企业仿真综合运作”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物流”2门课程为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基于全球CGE模型的大国贸易政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宪法学”“零售学”3门课程入选首批国家一流课程。学校获批为教育部首批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国际化应用型会计人才协同育人平台、广东财经大学税收学专业协同育人基地获批为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
    学校形成了财经类高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2015年和2019年,学校连续获评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17年校学生创业园(财大创谷)获评广州市众创空间,累计入驻项目创业团队和企业104家。近5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双百工程”学术科技创新类立项累积2199项,创业类立项639项。以“双百工程”建设为基础,推荐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立项87项(重点项目立项24项),省财政资助150万元。培育的项目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屡创佳绩。近5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国赛获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省赛获特等奖6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10项。“挑战杯”大学生创业竞赛国赛获得银奖2项,铜奖4项;省赛获金奖11项、银奖23项、铜奖16项;学校获得集体荣誉3次“优创杯”和2次“优胜杯”。中国国际“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获银奖5项、铜奖6项。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并保持较高的就业质量。历年来,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总体满意度达97%以上,毕业生在社会上赢得良好口碑。
    科学研究
    学校坚持“求真、致用”的科学研究理念,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拥有7个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民经济研究中心、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广东地方公共财政研究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与审计治理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竞争力研究院、人权研究院、地方金融研究院;1个广东省协同创新平台—珠三角科技金融产业协同创新发展中心;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财税大数据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大数据与教育统计应用实验室;1个广东省重点智库—华南商业智库;1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智能商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型经济创新研究中心、广东财经大学商贸物流与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个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商业史研究中心、广东乡村建设研究中心;2个广州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州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发展研究基地、广州都市文学与都市文化研究基地;1个广州市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研究重点基地—广东财经大学广州市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研究重点基地。
    近5年,教师承担国家级项目127项,省部级项目364项,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3项。在《中国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492篇;出版各类著作237部;获省部级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4项。
    《广东财经大学学报》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AMI综合评价(A刊)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全国高校社科精品期刊、全国高校社科特色栏目期刊、广东省优秀期刊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社会服务
    学校坚持需求导向和“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社会服务理念,紧密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热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咨询服务。
    学校与政府和社会各界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学会、广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广东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东莞市虎门镇等单位共建21个一体化平台;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共建全国首个校政合作的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累计培训税务干部23649人次;与广东省建设银行、国家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清远市、广西贺州市、甘肃陇南市、数字广东、碧桂园、棕榈股份等100多个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持续开展校政行企交流合作。67位专家教授被聘为省市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应急管理顾问和省市人大立法顾问、财经顾问等。
    国(境)外交流与合作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思维,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和广东省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紧紧围绕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建设目标,通过高质量国际化内涵发展助推一流人才培养体系、一流学科专业体系、一流师资队伍、一流科研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现已成为“一带一路”高校联盟、全国财经院校“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化产学研合作联盟、中国-俄罗斯经济类大学联盟、粤港澳高校联盟、粤港澳高校研究生教育联盟和粤港澳大湾区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联盟的成员单位,以及教育部“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挂牌单位、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筹建合作院校、教育部《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基地”和“最佳合作单位”。
    持续打造教学与管理人员国际化培训平台:实施“专任教师海外访学工程”,创建“广东财经大学国际化师资海外研修基地”西澳大学站、埃克塞特大学站、马凯特大学站和佩斯大学站,分批选派教师和管理干部赴国(境)外出席学术会议、开展合作研究、参加课程学习或业务培训。持续打造科学研究国际化合作平台:立项建设9个国际暨港澳台科研合作创新平台类项目;持续主办“湾区经济发展国际论坛”和“中国-拉丁美洲国家税务国际论坛”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水平研讨会。持续打造国际化协同育人平台:与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亚洲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70多家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实施近60个各类国际化教育项目,主要包括:分别与北亚利桑那大学、埃克塞特大学、西澳大学、科廷大学合作开办了国际商务、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会计学、税收学、统计学等7个本科专业的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持续建设“广东财经大学海外实践教学平台”在德国、新西兰、意大利和阿根廷的4个基地,开展大学生暑期海外创新创业教育或美育拓展活动;与德国歌德学院合作成立了华南地区首家德语培训和德语考级权威机构“广东财经大学歌德语言中心”。
    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广东财经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等战略机遇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机遇,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凝心聚力、锐意改革,向着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宏伟目标砥砺奋进,努力为广东实现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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