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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观题] 2004 年 8 月 7 日 , 根据群众举报, 某县公安局决定对涉嫌集资诈骗 2000 余万元
    的金达物资经营公司 实施搜查, 并派侦查员 张某和审计局审计员 杨某、 马某三人执行搜查。 到达该公司 后,
    张某向该公司 出纳出示了 工作证并告知执行搜查, 经搜查发现了 五本关于集资诈骗的账簿, 张某即给该公
    司 出纳写了 一张收条。 第二天该案由县公安局立案, 经侦查终结后, 县公安局向市人民检察分院移送审查
    起诉。 问题: 本案中的诉讼程序有何错误?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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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力手段将前去县办公室请求缓交的女青年王某强奸。 王某被害后, 立即到县人民检察院告发, 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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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县检察院经调查发现王某被强奸属实, 遂通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但县公安局立案后又作了 撤案处理。
    问题: ( 1) 在本案中, 县检察院将案件转往县公安局查处的做法对吗? ( 2) 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
    关不立案和立案后又撤案的行为是错的, 其应该怎么做, 公安机关又应如何处理? ( 3) 在上述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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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县公安局宣布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小李和小吴于当日 14 时至 15 时对朱某进行讯问, 并于次日 11 时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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