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专业资料
微信QQ群
考生网QQ群

群号:517231281

扫码加群
点击二维码加群

考生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zikaosw

课程试听
最新资讯

手机端访问

1、直接输入www.zikaosw.cn
2、扫描左侧二维码

登录 | 注册
登录/注册后,可享受
  • 课程免费试听
  • 试做在线题库
  • 学习提升指导
自考生网
当前位置 自学考试 > 自考复习资料 > 劳动与社会保障自考复习资料 > 文章详情

自考劳动与社会保障05151复习资料(4)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2-09-16 09:00:00 编辑:ly

以下为“自考劳动与社会保障05151复习资料(4)”由自考生网为考生们整理、提供。更多自考劳动与社会保障05151复习资料可查看“自考劳动与社会保障05151复习资料”栏目。

自考劳动与社会保障在线题库购买请点击这里》》》

28、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a、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b、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以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c、劳动法律关系是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

29、劳动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答:包括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指依照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劳动法律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劳动法律客体(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30、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

答:开始于16周岁;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只能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现。

31、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的特点?

答: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必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32、劳动法律事实?

答: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33、劳动法律事实的分类?

答: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行为是指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事件是指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

34、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答:产生: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变更: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原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消灭: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

35、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答:指依照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36、劳动法律关系客体?

答: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37、劳动权利能力?

答:指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

38、劳动行为能力?

答:指劳动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从而使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能力。

温馨提示: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参考,考试政策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更多优惠课程课程推荐
资料套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