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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商品的价格与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
一、贸易术语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
1、贸易术语的含义
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买卖双方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的责任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
学习每种术语都应把握好它的价格构成、风险、手续、费用的责任划分。
2、贸易术语的作用
(1)明确责任,规范、简化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
(2)影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
(3)具有法律作用。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
(1)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或法律约束力。
(2)惯例的采纳与适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作出某些与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都要遵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3)惯例对国际贸易实践具有指导作用,体现在:
①合同双方若同意采用惯例来约束交易,则惯例对双方具有强制性,包括下列情况:
A、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的。
B、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②无论双方有无规定是否采用惯例(未明确排除),一旦发生争议,法院与仲裁机构往往采用某一惯例进行裁决。(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2、常用的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有许多,有关于术语方面、有关于支付、运输等方面的、下面主要介绍几种有关贸易术语方面的较常用的国际贸易惯例。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
1928年由国际法协会在华沙制定,1930年、1931年、1932年在牛津作了修订后使用至今,故称《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该规则共有21条,专门对CIF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合同双方可自愿选择是否采用。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1919至1941年美国商会、进口商协会、外贸协会修订并采用现名(原称为《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它在美洲国家有较大影响,合同双方可以自愿采用。
该惯例共包括6种贸易术语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
原名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00》。由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最早产生与1936年,后于53年、67年、76年、80年、90年进行五次修改与补充沿用至今,合同双方可自愿采用。
该惯例现共解释了13种术语。它的特点有:
①将3种术语按照开头字母的不同,分成E、F、C、D四个组
②将买卖双方的义务分成相互对应的10个项目列出,以利于比较。
③规定可用电子数据交换逐渐取代传统的纸单据传递方式。
在有关贸易术语中的国际贸易惯例中,《通则》是包括内容最多、使用范围最广和影响最大的一种。
(三)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1、FOB——Free on Board(…name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术语是国际贸易中常用术语之一,以FOB术语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提交相应单证及清关之后完成交货义务,货物越过船舷后风险转移给买方。买方负担受领货物后的运输、保险,并承担有关一切风险与费用。
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上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费提供证明卖方已按规定交货的清洁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订立从指定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
(2)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3)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注意事项
(1)应理解:“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
(2)FOB术语属装运合同。
(3)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
因对“装船”的概念各国解释不一,涉及到平舱、理舱等费用,为此,就形成FOB的变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①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
②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③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舵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④FOB Trimmed(FOB平舵费在内):指卖方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⑤FOB Stowed and Trimmed
注意:上述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及风险界限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4)个别国家对FOB的不同解释:
《2000通则》与《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差异:
①交货地点
②风险划分界限
③适用的运输方式
④出口手续的办理
2、CFR——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FR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的风险,并负担租船订船,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官方证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
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
卖方义务:
(1)签定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及自费向买方提供为买方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注意事项
(1)装船通知的重要作用。
(2)关于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CFR变形:
①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
②CFR Landed(CFR卸至码头)
③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接)
④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接)
3、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负责办理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证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卖方义务:
(1)签定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的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须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自负费用办理水上运输保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5)提交商业发票和在目的港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
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
(3)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注意事项
(1)保险险别问题。
(2)租船订舱问题。
(3)卸货费用负担问。CIF的变形:
①CIF Liner Terms(CIF班轮条件)
②CIF Landed(CIF卸到岸上)
③CIF Ex Ship's Hold(CIF舱底交接)
④CIF Ex Tackle(CIF吊钩下交接)
(4)象征性交货问题。
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实际交货是指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卖方或其指定人,而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4、FCA——Free Carrier(…name place)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在FCA条件下,卖方在约定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并在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后完成交货义务,风险随之转移给买方。买方负责办理从交货地点至目的地的运输事项,并承担有关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控制之下,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负费用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并自费提供通常的交货凭证。
买方义务:
(1)签定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有关的运费,并将承运人名称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卖方。
(2)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3)承担受领货物之后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文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注意事项:
(1)FCA在不同运输条件下的交货条件不同。
(2)FCA条件下的风险转移因买方原因可提前。
(3)有关责任、费用划分问题:
5、CPT——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地点)
CPT指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承运人保管时,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但卖方还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所需的运费。
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
卖方义务:
(1)订立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承运人控制之下,并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5)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费向买方提供在约定目的地提货所需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自货物在约定交货地点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注意事项
(1)风险划分的界限问题。
(2)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
6、CIP——Carrier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按CIP条件,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相应运费,以及投保货物运输险并支付保险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的处置下,即完成交货义务。买方承担交货后的风险,并负担除运费、保险费以外的货物自交货地点直到指定目的地为止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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