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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考前押题00261行政法学复习资料(4)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3-09-23 15:24:04 编辑:xy

自考考前押题00261行政法学复习资料(4)由自考生网为考生们整理、提供,自考教材每隔几年都会更新、变动,但相关知识大体不变,考生们抓住考点进行复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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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行政行为概述

17、行政行为(多选、名词解释、简答)★★★

 

1含义: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为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2特征:公共服务性;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①公共服务性:在民主与法治的国家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

②从属法律性: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根据,依法行政是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

③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不是必须与行政相对人协商并征得相对人的同意。

④强制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3)内容: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变更法律地位;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4)效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①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

②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必须自觉履行相应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效力。

③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效力,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④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改变)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的效力。

18、行政行为的分类(多选、简答)★★★

 

1)以其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2)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3)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以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19、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简答)★★★★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行政机关合法、人员合法、委托合法)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行政程序

5)除此之外还有各类行政行为各自特有的一些条件。

20、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简答)★★★★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5)没有可能实施。

21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简答) ★★

1)行政相对人可不受该行为拘束,不履行该行为为之确定的任何义务,并且对此种不履行不承担法律责任;

2)行政相对人可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国家机关,如行为机关、行为机关的上级机关、人民法院宣布该行为无效;

3)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

4)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人处所获取的一切财物均应返还相对人;所加予相对人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人所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均应赔偿

22行政行为的撤销要件(简答)★★★★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

2)行政行为不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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