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QQ群
考生网QQ群

群号:517231281

扫码加群
点击二维码加群

考生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zikaosw

课程试听
最新资讯

手机端访问

1、直接输入www.zikaosw.cn
2、扫描左侧二维码

登录 | 注册
登录/注册后,可享受
  • 课程免费试听
  • 试做在线题库
  • 学习提升指导

当前位置:统招专升本> 统招专升本学校> 福建专升本学校> 福建商学院专升本

    • 福建商学院专升本

      • 福建商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福建商学院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

    福建商学院专升本考试2023年招生章程

    福建商学院专升本考试2023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学费、住宿费怎么样,奖助体系如何,详情见下文:

    点击查看:福建统招专升本视频

    点击查看:福建统招专升本题库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福建商学院2023年福建省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福建商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1313(全国代码)

    第六条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地点

    鼓楼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

    连江校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马尾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8号

    第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商学院;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种类: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四条 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计划通过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组织

    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录取按照“招生院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我校投放达到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由我校负责审阅并提交预录取意见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

    第六章 入学审查

    第十九条 录取的普通考生和原建档立卡考生持招生院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我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录取我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不能如期毕业的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 专升本录取的学生进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一)本科普通类专业收费标准:4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84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183号。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

    1.900元/生•学年(六人间)和1200元/生•学年(四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1〕448号, 闽价费〔2006〕469号;

    2.850元/生•学年(六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5〕204号;

    3.安装空调的宿舍每人加收70元/学年(六人间)或100元/学年(四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299号。

    第二十二条 退费办法: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办理退费。

    第八章 奖励和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国 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助学 贷款代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校内奖助学金 (新生入 学“绿色通道” 、优秀学生奖学金、文化体育科技创新奖学 金、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学费减免、 临时困难补助) 、社会奖助学金等奖励资助政策。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 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 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福建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福建商学院网址:www.fjbu.edu.cn

    微信公众号:福建商学院招生办

    招生监督电话:0591-26298325

    招生咨询电话:0591-26290052、88020051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 2 号

    邮 编:350506

    以上就是“福建商学院专升本考试2023年招生章程”的全部内容,欢迎查看更多福建专升本内容。

    来源:https://zsb.fjbu.edu.cn/info/1161/4941.htm

    福建商学院坐落于素有“海滨邹鲁”之誉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市,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商”为名的百年省属高等学府。学校肇始于1906年晚清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官立商业学堂”和闽籍民主革命家黄乃裳创办的“福州青年会书院”。现有鼓楼、连江、马尾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

    历经百年春秋,学校累计为社会输送了十多万名商贸类专业人才,为福建省经贸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大批校友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重要职务,一大批校友创办的大中型商贸企业遍布全国乃至全球。学校社会声誉斐然,被誉为“闽商摇篮”“外贸摇篮”。习近平同志曾为学校校庆发来贺信。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福建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017年,获国务院侨办批准为“海外惠侨工程--中餐繁荣基地”项目高校。2018年、2021年连续获批福建省第一届、第二届文明校园。

    学校坚持以商为本,聚焦新商科,统领学院归建、学科凝练和专业设置。现有国际经贸学院、金融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等14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财务管理、商务英语、会展经济与管理、会计学等31个本科专业,开设国际商务、国际金融、旅游管理等37个专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体,管、经、工、文、艺等相互支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现有专任教师(含双肩)512人,高级职称261人,占比50.98%。博士、硕士学位438人,占比85.55%。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大力发展“马克思主义读书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在福建省高校大学生本科组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历届知识竞赛中均有斩获,荣获团体一等奖 1 次、三等奖 2 次,个人一等奖2 人次、三等奖4人次,成为学校一面红色旗帜。“政治经济学讲坛”入选首批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十佳讲坛”。加快培育独具特色的福商文化与人文精神,现有福商广场、书香广场、青年广场、财经历史文化长廊、校训墙、百子踪瓷、福商物语、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等文化场馆。“闽商文化教育基地”入选第三批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学校是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近年来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业和学科技能竞赛,荣获各类创新创业类和学科技能竞赛奖项418项(国家级98项,省级320项)。男子气排球队获“中国大学生气排球锦标赛”亚军,男子足球队获“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福建赛区亚军,代表队获全国啦啦操联赛集体花球校园示范套路、双人街舞自选动作双料第一。毕业生一直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以人才培养工作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4项;国务院侨办“海外惠侨工程中餐繁荣基地”项目1个;省级应用型学科培育项目2个;省级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1个,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4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8门(其中线下一流课程13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5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教学创新团队2个;省级本科高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8个,一般项目9个;省级“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精品项目4项;省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2项;省级高校思政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项目1项;省级高校“讲好中国故事•上好思政课程”教育教学改革精品项目1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以上教师教学竞赛获奖6项。

    学校坚持产教融合,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鼓励二级学院深度对接产业人才需求,“一对一”设立新型产业学院,构建闽商人才供需结合的命运共同体。联合中华老字号、中国餐饮百强企业--福州聚春园集团,设立文化+技艺的聚春园烹饪学院。联合全国会展业龙头企业--福建荟源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共同打造实战化的荟源会展产业学院。联合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协同培养保险行业的高端特色人才为目标,成立人寿保险产业学院。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充分发挥地处“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发祥地和福州自贸区及毗邻台港澳、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努力绘就国际化开放式合作办学新蓝图。长期作为“福建省邀请外国人来华科教文体单位信誉等级良好单位”,与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开展“中德”“中澳”“中加”等多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台湾中原大学、建国科技大学、育达科技大学、香港公开大学等开展深层次、多领域的闽台、闽港合作办学项目;与马来西亚城市大学、拉曼大学、澳大利亚国际酒店管理学院、英国北安普顿大学签订互免学费交换生计划;招收首届巴布亚新几内亚留学生。多次受邀出席论坛并作国际化办学报告。
    面向未来,走过115年光荣历程的福建商学院,正坚守初心,坚定不移地传承和弘扬百年优良办学传统,按照“新大学、精学科、特专业”建设思路,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力推进“质量革命”,为把学校建设成为闽商人才培养、闽商文化传承、闽商智力服务的区域知名商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数据更新于2021年5月)

统招专升本网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