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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财经大学专升本

      • 内蒙古财经大学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内蒙古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统招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做好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根据《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内教办发〔2022〕3号)《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内教招考成〔2022〕5号)《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免试考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内教招考成〔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二、基本原则及工作机构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专升本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制定了“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2.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3.学校成立了由学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任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2022年全区专升本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招生。招生对象包括“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免试考生”等三类。

    (一)普通考生。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

    1.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2年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行端正;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专升本报名前纪律处分已解除。

    (二)专项计划考生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原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免试考生

    我校招收获奖免试考生,即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拟招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等八个专业,560人,如表1所示。

    表1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一览表




    注:获奖免试考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安排执行。

    五、招生范围

    学校从《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中摘录整理了我校招生专业所对应的招生专业范围,如表2所示。

    表2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各专业招生对应高职专业范围一览表




    资料来源:《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施方案》(内教办发〔2022〕3号)。

    六、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除外语课程外,公共课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除本科招生专业为蒙古语授课专业或外国语言类专业外,专业课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公共课考试科目包含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内容。专业课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笔试、技能测试等)由我校确定。公共课考试科目满分为200分(每部分内容50分)、专业课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我校各专业专升本专业课考试科目、考试形式如表3所示,各专业专升本专业课考试说明将在我校招生网发布。

    表3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2年各专业专升本专业课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一览表



    点击查看:内蒙古统招专升本题库试题

    延伸阅读:2022年内蒙古专升本考试大纲及考试科目汇总

    2.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学校将专业课成绩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公共课和专业课总成绩汇总。考生登录我校门户网站查询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交复核申请,具体办法可查阅学校公布的成绩复核办法,逾期不再受理。

    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划定普通考生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七、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自治区教育厅专升本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录取。其中“普通考生”根据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考生的公共课与专业课成绩之和,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单独划线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高于普通考生同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分数;“获奖免试考生”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2.各专业只录取《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中与本专业有对应关系的专业“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免试考生”。

    3.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工作分多轮开展。第一轮录取工作于5月15日前完成。完成招生计划后将录取名单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如果第一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则进入调剂录取阶段。学校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送招生专业及剩余计划数,由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参加调剂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调剂录取。考生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专业及剩余计划数,对应《专业指导目录》重新填报志愿,填报流程与首次填报志愿相同,第一轮填报志愿自动失效。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拟定于5月18日9:00—17:00,届时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专升本统一考试考生网报公告”中的二次网报志愿时间为准。

    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继续进行调剂录取,工作流程与第一轮相同,调剂录取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成绩互认,不再组织单独考试,直至招生计划全部完成。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未参加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或在第二轮所报志愿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视为放弃专升本录取资格。

    4.免试考生提前录取。免试录取工作分多轮开展,第一轮录取工作原则上须于4月10日前完成。完成免试考生单列计划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考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参加调剂。第一轮录取未完成免试招生计划,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进行调剂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录取。

    5.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于2022年6月下旬,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录取并发放内蒙古财经大学录取通知书。

    6.拟录取学生若在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获得专科毕业证,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入学及学籍管理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并电话告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入学以后学校将对学生进行身体和入学资格条件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严格学籍管理,加强录取资格审核,制定科学合理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日常管理与我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中的相关规定,在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八、联系方式

    西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内蒙古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010070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邮政编码:010051

    招生咨询电话:0471—5300555 0471—5300312

    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5300319

    职业学院教务科办公室电话:0471-3677418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imufe.edu.cn/zsxxw/

    来源:https://www.imufe.edu.cn/zsxxw/zszhc/202203/t20220328_124172.html

    内蒙古财经大学坐落于首府呼和浩特市,始建于1960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设立的财经类高校。经过60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理学、法学、工学、文学融合发展,具有鲜明地区和民族特色的财经大学。

      学校秉承“崇德、尚学、明理、包容”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遵循“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强化特色、突出应用、开放合作、服务地方”二十四字工作思路,发挥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基地,经济管理研究与咨询基地,经济管理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的再教育基地,全国少数民族蒙汉兼通财经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的作用,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为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事业贡献力量。

      学校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1700多人。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2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MBA(工商管理硕士)、MPACC(会计硕士)、MF(金融硕士)等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本科专业,其中有27个专业设置蒙汉双语授课班;5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级重点培育学科,19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2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49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7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和8个教学辅助机构;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统计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等6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财政学、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等4个专业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形成了一支以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为主的骨干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7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527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9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团队4个、自治区教学名师5人、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14个。

      学校占地总面积13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办学条件处于自治区高校一流水平。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旅游管理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是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会计实验室、计算机公共实验室、硬件实验室是自治区“双基”合格实验室。图书馆馆藏图书300多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60多万册,电子图书140多万册(种),引进了CNKI系列数据库、万方、EBSCO、超星移动图书馆、CSSCI、SSCI等66个主要以经济管理类为主的数据库,全馆采取大开放格局,设立集藏、借、阅、咨询、检索一体化的阅览区,提供了借阅和座位管理“一站式”自助化服务,实现了多元化、多形式、高效、快捷便利的现代化知识服务体系。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努力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配套推进教学内容改革及课程建设,全面强化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并实践“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双证”培养模式、合作培养模式、拔尖创新人才(基地班)培养模式、蒙汉双语授课等人才培养模式。在专业建设方面,按照“优化结构,强化重点,突出特色,协调发展”的建设思路,择优选择和重点建设了一批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的专业,丰富专业内涵,强化质量意识,提升建设水平,构建了特色鲜明、水平较高、优势明显的专业体系。在民族教育方面,形成了分层分级教学、“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养特色,蒙汉双语授课教育体系逐步形成,人才培养的民族特色更加鲜明。“少数民族财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成果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目前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享有较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全部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内本科一批招生,连续多年录取线高于自治区最低控制线。学校将就业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形成全员参与就业、全年解决就业、全程指导就业的工作格局,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居于自治区本科高校前列。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学校招生就业部门被评为自治区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牢记立德树人初心、坚守人才培养使命,累计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5万余名,毕业生已经成为自治区乃至全国财政系统、审计系统、金融系统、税务系统、工商系统中的骨干与中坚力量,为自治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坚持把服务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使命,现有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高端智库),7个自治区级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高校创新平台,8个自治区级学术创新团队,12个校级创新团队,25个校级虚体研究机构。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级项目100余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均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管理学科的突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三五项目2项;教育部科研项目17项,其中重大攻关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318项,各级各类项目逐年稳定增长。发表各级各类论文3400多篇,其中发表在CSSCI和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0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640多部;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04项。学校《财经理论研究》是全国高校社科百强期刊,也是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扩展版期刊之一,《民族财经研究》是全国唯一的蒙古文版财经类专业期刊,《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是自治区优秀学报。

      六十载栉风沐雨、创新发展,内蒙古财经大学正处于新的历史发展方位。学校将围绕“大财经、大整合、大开放、大发展”持续谋篇布局,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坚持把科学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建校初心使命,为全面建成具有鲜明地区和民族特色的高水平财经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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