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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医科大学专升本

      • 内蒙古医科大学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内蒙古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

    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结合内蒙古医科大学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0132。

    第四条 办学地点:

    金山校区(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华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 5 号);锡林校区(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 60 号)。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高职高专、继续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设立由学校领导及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

    处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专班,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专升本”招生规模,包括标准、条件和实施细则。

    第八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九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招生工作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报名及考试

    第十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区内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应同时满足下列 3 项条件:

    1. 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 2022 年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 2022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行端正;

    3. 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专升本报名前纪律处分已解除。

    (二)专项计划考生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原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免试考生

    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区内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第十一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专升本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 日—7 日,每日 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网报志愿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9 日—4 月 1 日,每日 9:00— 17:00,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除蒙医学及蒙药学专业外,专业课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公共课考试科目包含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 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内容。公共课考试科目满分为 200 分(每部分

    内容 50 分),专业课考试科目满分为 100 分,总分 300 分。公共课考试说明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普通高等教育专升 本”公告栏的具体通知,专业课考试说明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s://pgzs.immu.edu.cn/)“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2 年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课考试说明”。

    点击查看:内蒙古统招专升本题库试题

    延伸阅读:2022年内蒙古专升本考试大纲及考试科目汇总

    第十四条 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专升本考试成绩查询方式进行成绩查询。

    第十五条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对有异议科目的考试成绩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时间为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成绩之日起 72 小时内截止。复核范围为试题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情况,其他情况不属于复核范围。同一科目考生只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具体申请复核办法见内蒙古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s://pgzs.immu.edu.cn/)发布的《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2 年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复核通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经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定,2022 年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分“普通计划”、“专项计划”和“免试计划”三类,具体如下:

    第十七条 获奖免试计划暂不安排,后续具体安排待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临床医学(卓越 3+2)”招生计划要求专科阶段为全国首批“3+2”三年制专科临床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班考生报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学校负责,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二十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开通咨询及申诉渠道,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二条 报考医学类专业的学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医学类专业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具体录取时间及安排:

    1.录取时间:2022 年 5 月中旬完成;

    2.2022 年获奖免试生补录:2022 年 5 月中旬完成;

    3. 发放录取名册:2022 年 6 月上旬完成;

    4. 发放录取通知书:2022 年 6 月上中旬完成。

    第二十四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按照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及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考生所读专业与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录取,具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 2022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执行。依据《2022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内教办发〔2022〕3 号)要求,学校针对以下 3 种考生类型进行分别录取。1.免试考生录取:按获奖免试考生专业志愿录取。

    2. 专项计划考生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及各专业报名情况,单独划定分数线, 并按照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 普通考生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门户网站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公示 5个工作日。

    第二十五条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规定进行入学体检,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入学体检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第二十八条 严格履行入学资格复查程序,凡在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未取 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将依规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执行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科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专业介绍详见学校网址https://jwc.immu.edu.cn/。

    第三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

    第三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0471-8136765。

    第三十四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网址:http://www.immu.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 pgzs.immu.edu.cn。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内蒙古医科大学以往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内蒙古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来源:https://pgzs.immu.edu.cn/info/1079/1439.htm

    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先后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高校,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内蒙古医科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0万余名,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地方高等医药院校。

    学校现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三个教学园区,总占地面积1231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5726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4219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049.33万元,各类图书文献205.63万册(种)。

    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蒙医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信息学院、护理学院(卫生技术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医学模拟中心等17个教学单位,有8所附属医院,11所临床医学院。在区内外设有实践教学基地114个。其中,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6个、非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8个。

    学校自195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1999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权资格。从2005年起,先后与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蒙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细胞生物学、中药学等7个学科的博士研究生。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获得中医(蒙医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建立了能够同时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层次齐全的民族医学高等教育体系,形成了现代医药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高等教育“三位一体”的办学特色。学校现有中医(蒙医学)1个博士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6个硕士一级学科;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医硕士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3个本科专业中,蒙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蒙医学、中药学和蒙药学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蒙医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医学、中药学、公共事业管理、蒙药学、口腔医学、麻醉学、药学、法医学专业获批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自治区级在线开放课程14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19门。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25人。其中,本科生11780人、专科生1581人、硕士研究生2254人、博士研究生14人、留学生96人,民族预科生80人、附属中职班学生220人,本科各专业面向国内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校现有骨科、神经外科和普通外科3个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蒙医脾胃病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专科,蒙医学、蒙药学、伤寒学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学科。有中医学(蒙医学)1个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眼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普外、骨外)和民族医学(蒙医学)5个自治区重点学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内科学(血液病)2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有11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领先学科,23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和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培育中心;有内蒙古自治区中蒙药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医学细胞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病理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影像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临床病原微生物重点实验室6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有内蒙古自治区蒙医器械研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分子与功能影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数字转化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蒙药药效物质与质量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新药筛选工程研究中心、动物脏器高值化利用生物活性肽工程实验室、肿瘤细胞基因检测应用与研究工程实验室、蒙医传统疗法操作技术及器械研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5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有1个自治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有附属医院医学模拟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蒙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有生物医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形态学实验教学中心、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中心、药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中蒙医临床模拟实验教学中心、护理实验教学中心6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其中,中蒙医临床模拟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内蒙古蒙医药博物馆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政策研究所、心血管研究所、骨科研究所设在我校。学校紧密依托蒙医药学院和药学院的教学资源支撑、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的医疗资源支撑、内蒙古蒙医药博物馆的馆藏文献资源支撑、蒙药研究所和GLP实验室的科技创新平台支撑,全力打造蒙医药学科与专业特色,使该学科成为学校的优势特色学科,被自治区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重点学科。蒙药学重点实验室和蒙医药博物馆(蒙医文献学科)获批为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巩固了学校该学科在世界范围内的领跑地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56人。其中,正高288人,副高309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430人,硕士学位人员45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为92.99%。有硕士生导师863人,48名教师入选学校博士生导师库。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8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2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医大师”2人,“全国名中医”1人,自治区杰出人才8人,自治区草原英才领军人才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团队63个、自治区草原英才108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93人次,自治区教学名师15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12人,创建了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1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和2个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

    “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7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6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荣获自治区科学技术奖137项(一等奖8项、中青年科技创新奖6项、二等奖51项、三等奖72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0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8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4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234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172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21项。学校主办的《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报》被教育部科技司评为“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确定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出版的《疾病监测与控制》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

    学校一贯坚持开放办学方针,重视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与日本、蒙古国、美国、俄罗斯、泰国、澳大利亚和奥地利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医药院校或科研单位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内蒙古医科大学作为一所地方高等医药院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医学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民族自治地方医药卫生事业,办人民满意的医学高等教育为己任,主动适应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素质医药卫生人才为根本任务,以一流学科建设为抓手,秉承“博学、尚行、精诚、至善”的校训,不断实现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2021年3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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