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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衡阳师范学院专升本

      • 衡阳师范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衡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

    2023年衡阳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已公布,2023年衡阳师范学院专升本招收 10 个专业:运动训练、 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经济学、财务管理。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湖南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高效备考,推荐查看:湖南统招专升本视频湖南统招专升本题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 专升本” 招生工作,切实维护 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2023 年湖南省普 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 发〔2022〕55 号)、《关于做好 2023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 校“ 专升本” 考试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3〕 1 号)等文件规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原则,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衡阳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为 10546,

    英文名称为“HengYang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条 衡阳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的 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湖南省衡阳市。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

    东校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 16 号(邮政编码:421002)

    西校区: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 165 号(邮政编码:421008)

    第五条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合格毕业生由衡阳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 本科毕业证书(学习层次为:专升本);达到学士学位授予 标准的毕业生由衡阳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的“ 专升本” 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教 育厅的招生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 实施细则,领导、监督“ 专升本” 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 专升本”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务处,主要职 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 和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对象

    点此查看:湖南专升本报名时间

    第九条 我校2023 年“ 专升本” 招收 10 个专业:运动训练、 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经济学、财务管理。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湖南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

    第十条 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 考报名有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 专升本” 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及在校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或在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 已毕业)的我省户籍学生并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第十一条 下列考生不得报名我校“ 专升本” 招生考试:

    (一)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二)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 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三)上年可以正常毕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专升本考试,不得延期毕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考试由我校命题和组织,每个专业考试三门科目,考试科目见下表。点此查看:湖南专升本考试科目

    衡阳师范学院 2023 年专升本分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科目 1专业科目 2
    运动训练大学英语运动解剖学专项技能测试
    体育教育运动解剖学专项技能测试
    音乐学综合音乐理论专项技能测试
    美术学素描命题创作
    视觉传达设计素描标志设计
    环境设计素描专业设计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微生物学食品生物化学
    经济学管理学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部分)
    财务管理管理学基础会计
    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

    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需在以下 13 个项目中选择一 项作为专项技能测试考试内容:篮球、排球、足球、 田径、 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武术套路、跆拳道(竞技、品势)、健美操、体育舞蹈、啦啦操、射击。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在以下 4 个项目中选择一项 作为专项技能测试考试内容:排球、羽毛球、 田径、武术套路。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需在以下 3 个项目中选择一项作为专项技能测试考试内容:声乐、器乐、钢琴。

    第十三条 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 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 (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 业生及在其他省高职(专科)就读(或毕业后)具有湖南省 户籍且在湖南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 2023  年 3   月 底)获得世界技能大赛、 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 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 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经教育厅审核,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 生计划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的考生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两类免试生的免试计划将单独列出,不影响普通计划。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普通考生录取。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 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各专 业特点确定录取合格线,当某一科目或总分低于录取合格线 时,不予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 该专业的录取率由我校自主确定,原则上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确定。

    第十七条 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 取。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 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 10  个百分点。

    第十八条 免试生录取。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录取。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 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高职在校 及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二)竞赛获奖学生录取。参照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第十九条 专升本录取程序参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进行。 校内录取工作结束后会将拟录取考生数据(含考生成绩、拟 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 由在我校教务处官网(http://jwc.hynu.cn)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 7日)。

    第二十条 考试缺考一门以上(含一门) 的,取消录取资格。考试违纪、舞弊的,取消录取资格。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不予录取。

    第六章 学籍与学位管理

    第二十一条 我校参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相关规定,对 “ 专升本” 学生进行日常管理,“ 专升本” 学生班级和住宿分配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本科学校有关规定  对“ 专升本” 学生进行学籍管理。“ 专升本” 学生直接进入普通  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  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在本科学校学习两年,修  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  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高职(专科)学校负责按照档案管理的有 关规定整理好被录取的“ 专升本” 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我校档案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2023 年普通高校“ 专升本” 报名考试费标准为 130 元/人,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时间为 4 月  11  日— 14  日,缴费方式在我校教务处官网(http://jwc.hynu.cn/)另行发布通知。

    第二十五条 我校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 的有关规定,制订《衡阳师范学院 2023 年“ 专升本” 学生收费 标准》已录取学生应按相应标准按时缴清所有费用。该收费标准由我校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录取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 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教务处提 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 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0734-8484908 ,“ 专升本” 工作信息发布:http://jwc.hynu.cn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 16 号(邮政编码:421002)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订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2023年衡阳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的全部内容,欢迎查看更多湖南专升本内容。

    原文链接:http://www.hynu.edu.cn/info/1014/9294.htm


    衡阳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直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1999年3月,衡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衡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衡阳师范学院。2001年2月,湖南省第三师范学校并入。学校坐落于王船山(王夫之)故里、蔡伦家乡所在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衡阳市,地理位置优越,北望南岳衡山,南接奔腾湘江,京广铁路、武广高铁、湘桂高铁、京珠高速、衡枣高速、衡邵高速、衡炎高速等环绕四周,距高铁衡阳东站2公里,距南岳机场20公里。学校办学历史肇始于1904年创办的湖南官立南路师范学堂,百余年来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恽代英、张秋人、蒋先云、黄静源、黄克诚、江华、陶铸、张经武、张平化、张际春、曾希圣、唐天际、周里、盛荣华、杨旸、汪瀛、樊芬芳等是我校校友的杰出代表。

    进入新时期,学校抢抓机遇,发展进入了快车道。2006年学校以17个A的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10月,学校入选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18年12月,学校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6月,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调整为一本招生。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标兵校园”,东、西两个校区面积共2166亩。现有20个学院,51个本科专业,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学生2.4万多人,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学校以专业建设为基础,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拥有8个省级“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国际自然与文化遗产空间技术分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应用基础研究基地,1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4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4个省级社科普及基地。拥有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5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个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1个教育部—凤凰卫视·凤凰教育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1个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3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3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5个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6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精品课程,9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4个省级优秀教研室。

    学校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现有在职教职工1295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30多人(二级教授1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60多人,另有在读博士60多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900多人。有2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4个省级教学团队。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芙蓉学者”讲座教授、省新世纪121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社科专家、省级学科带头人等共100多人。外聘院士、国内外专家180多人,省海外名师及引智专家20人。

    学校大力加强科研工作,科研实力逐年增强。2015年以来,学校教师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800多项(其中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65项);主持教育部“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2项、“新文科”综合改革类项目1项;发表教研和科研论文3400多篇;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250多部;获各级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100多项(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湖南省第十三届优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1项);获发明专利260多项(美国发明专利1项)。积极推进产学研用结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衡阳师范学院学报》被评为第五届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教育部两届“优秀特色科技期刊”、“湖南省资助优秀理论期刊”,“船山研究”栏目获教育部名栏建设项目。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办学,已招收多批外国留学生。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30所高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已招收多批外国留学生,是湖南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生培养单位。近年来,获得47项国家留学基金项目。聘请了48名外籍专家,先后有多名外籍教师获得“国家友谊奖”、“潇湘友谊奖”、“衡岳友谊奖”等荣誉。

    学校始终坚持质量立校,着力为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培养优秀教师,同时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是全国地方院校教师教育联盟主席单位、“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单位、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协同培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实施“一师范专业对接一省级示范中学、一非师范专业对接一国内一流企业”发展举措,45个项目获批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与地市州教育局、名优特中学及中兴通讯、凤凰卫视、深圳通拓科技公司、东莞市佳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海利化工、衡阳建滔化工有限公司、北方光电等500多家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近3年来,学生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全国全省“互联网+”“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竞赛以及各类学科竞赛获奖1000多项,获得专利32项,考取研究生1300多人。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办学质量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砺志、笃行”的校训,不断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办学影响力不断扩大。先后获得全国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实施单位、全国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实施单位、全国环境教育示范学校、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先进团总支、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单位、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就业创业示范校、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示范校、湖南省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南省“平安建设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当前,学校正在积极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更新于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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