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QQ群
考生网QQ群

群号:517231281

扫码加群
点击二维码加群

考生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zikaosw

课程试听
最新资讯

手机端访问

1、直接输入www.zikaosw.cn
2、扫描左侧二维码

登录 | 注册
登录/注册后,可享受
  • 课程免费试听
  • 试做在线题库
  • 学习提升指导

当前位置:统招专升本> 统招专升本学校> 湖南专升本学校> 湖南工学院专升本

    • 湖南工学院专升本

      • 湖南工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湖南工学院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

    2022年湖南工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发布,请报考学生点击查看,更多湖南专升本学校信息,请关注考生网

    湖南工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院教务【2022】1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专升本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工学院;英文译名:Hu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部标代码:11528;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第三条 湖南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专业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专升本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制度和规定等,协调处理专升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教务处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做好招生工作总结及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与省厅协调招生计划工作,协助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负责做好招生录取的信访、投诉接待及处理,维护学院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等,确定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经学院党委会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分列三种类型,分别为普通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和免试计划,其中免试计划涵盖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和竞赛获奖学生招生计划。本校招生计划将在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

    第十条 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

    考试科目1

    考试科目2

    考试科目3

    1

    安全工程

    高等数学

    环境工程概论

    安全人机工程

    2

    物流管理

    大学英语

    西方经济学

    管理学原理

    3

    化工工程与工艺

    高等数学

    化工原理

    物理化学

    4

    环境工程

    高等数学

    环境工程概论

    环境监测技术

    5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高等数学

    混凝土生产技术

    材料物理性能检验

    6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高等数学

    电路分析

    模拟电子技术

    7

    电子信息工程

    高等数学

    电路分析

    模拟电子技术

    8

    通信工程

    高等数学

    电路分析

    模拟电子技术

    9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高等数学

    机械设计基础

    工程制图

    1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高等数学

    机械设计基础

    工程制图

    11

    汽车服务工程

    高等数学

    机械设计基础

    工程制图

    12

    软件工程

    高等数学

    数据结构

    C语言程序设计

    13

    网络工程

    高等数学

    数据结构

    C语言程序设计

    1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等数学

    数据结构

    C语言程序设计

    15

    信息与计算科学

    高等数学

    数据结构

    C语言程序设计

    16

    土木工程

    高等数学

    土木工程材料

    材料力学

    17

    工程管理

    高等数学

    土木工程材料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18

    工程造价

    高等数学

    土木工程材料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19

    建筑学

    大学英语

    建筑设计

    中国建筑史

    20

    产品设计(艺术类)

    大学英语

    产品设计史

    产品快题设计

    21

    会计学

    大学英语

    西方经济学

    管理学原理

    22

    工商管理

    大学英语

    西方经济学

    管理学原理

    23

    国际经济与贸易

    大学英语

    西方经济学

    管理学原理

    24

    酒店管理

    大学英语

    西方经济学

    管理学原理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 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院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2年6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或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五章 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考务工作严格遵守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

    第十三条 报考普通类计划和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一)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每门课程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00分钟。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第十四条 报考免试招生计划的考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其中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专升本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免试生录取:

    (一) 根据免考生参加的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直接录取。

    第十七条 普通考生录取:

    (一)学院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三)各专业录取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时,以追加计划方式录取同分考生。

    第十八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

    第十九条 考试缺考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取消录取资格;考试违纪、舞弊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 学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录取公示:录取结束后,将拟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学院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拟录取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四条 通知书发放: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须进行毕业资格审核,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只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对于审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湖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收费执行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审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奖贷助学金政策、勤工助学等信息详见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湖南工学院教学大楼814办公室

    邮政编码:421002 

    学院官网:http://www.hnit.edu.cn/

    联系人:肖老师

    咨询电话:0734--3452189

    监督投诉:0734--3452056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我校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学院以往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www.hnit.edu.cn/info/1032/75182.htm



    湖南工学院坐落于湖南省第二大城市、湖湘文化发源地之一、湘南地区中心城市——衡阳市,是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南大学衡阳分校合并升格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2010年3月湖南工业科技职工大学整体并入,是全国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最年轻的本科院校,是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理、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培养基础实、技术精、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1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6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5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57万余册。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9009人。有教职工1288人,其中正高职称115人(教授103人),副高职称321人(副教授223人),博、硕士870余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选8人,有一批获得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培养对象、全国优秀教师、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省级学科带头人、湖南省优秀教师等荣誉的高水平教师。

    学校设有12个二级教学院(部)、21个党政管理机构、3个党群组织、8个直属单位,4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3个,省特色专业和重点资助建设专业4个,湖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4个,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认证中心的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个。省应用特色学科(重点建设学科)4个。

    学校全面深化教学改革,着力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现有校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02个,各类实验室56个,生均实验仪器设备值1万余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15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1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基础课示范实验室、实践教学示范中心、校企校地合作示范基地)12个;省级优秀教研室4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28门。

    学校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产学研合作紧密。设立了17个研究院(所),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科研平台10个,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升本以来,全校教师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926项,获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56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12篇,其中被SCI、EI、SSCI收录494篇,获得授权专利483项,出版各类学术专著118部。获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近300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25项。

    学校以理事会、校友会、基金会为平台,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重点,先后与中广核、大亚湾、岭澳等多家核电站;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开元教育、联得装备、苏州热工院、皇朝家私、杭州全盛机电、新欧鹏集团、湘窖酒业、力特实业、衡阳运机等企业进行合作,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科技服务、创新创业、实习实训、教学评价、设立奖助基金等方面开展卓有成效的合作。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10多个国家的3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具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与英国桑德兰大学合作举办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为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奋进中的湖南工学院,将始终秉承“勤学、务实、圆融、卓越”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走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数据更新至:2020年12月)

统招专升本网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