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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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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20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学校代码:12662。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学校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街道。 邮政编码:427000。
第三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吉首大学于2002年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学院座落在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市。
第四条 毕业颁证:按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脱贫家庭毕业生类、免试生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教师代表为成员的“专升本”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七条 “专升本”招生办公室设教学科研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学院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将在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
第十条 学院公布2022年“专升本”考试课程及参考书目(见附件1)。
第十一条 学院公布2022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大纲(见附件2)。
第十二条 学院“专升本”考试时间为4月20—30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三条 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普通考生录取。学院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总计划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专业的录取率为其他参考人数大于计划数的专业的平均录取率。
第十五条 免试生录取。学院招生的免试生包括: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我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或者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2022届毕业生。免试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测试,学院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高职在校及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直接录取。
第十六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10个百分点。
第十七条 追加计划录取。录取过程出现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时,学院将向省厅申请追加部分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院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第十八条 不予录取的情况:6月30日前,达不到专科毕业要求的学生不予以录取;考试违纪、舞弊的,考试成绩以零分计,不予以录取。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院2022年“专升本”收费标准(见附件3)。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立各类学生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章 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院同意方可延期;未经批准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艺体类专业新生还须参加专业复测。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专升本”招生办公室(教学科研处)
咨询电话:0744-2200582
0744-8325000
学院网址:https://zjj.jsu.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专升本”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湖南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湖南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附件点击下载: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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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zs.zjjxy-zhxy.net/p121/zsb/20220303/47878.html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2002年9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湖南省属综合性大学吉首大学举办,教育部确认的一所独立学院,正在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座落于国际著名旅游城市张家界市,占地面积738亩,现有全日制本科学生8404人,可招生本科专业45个,专任教师475人。
学院基础设施先进,办学条件齐备。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实训中心;1.9万平方米的图书馆环境优雅,馆藏丰富、中央空调开放;学院生活设施完备,建有17栋“花园式”学生公寓、标准化食堂、金融自助服务终端、医院、超市等,光纤网络免费覆盖。
学院以提高质量强校,以彰显特色名校,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通识素养宽厚、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创新能力强”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办学成绩。学院教师出版教材、专著46本(部),获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信息化教学竞赛等省级及以上奖励55项,主持国家级、省级科研教改课题118项。学院学生在各类赛考活动中捷报频传,在护士执业资格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职业资格考试中成绩突出,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中国大学生软件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湖南省测绘技能大赛、湖南省英语演讲比赛、湖南省大学生写作竞赛等赛事中屡创佳绩。
学院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建有武陵风艺术馆等标志性文化场馆,构筑了以境育人的平台;培植了“书香校园”等十大校园精品文化活动,丰富师生校园文化生活;推行通识教育导师制,构建温馨高尚的现代师生关系;定期举行“天问论坛•通识名家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学院讲学,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举办国际、国内系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著名艺术家来学院创作、表演、讲学,打造区域文化高地。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韩国、美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等国的13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通过交换留学生、暑期实习、校际互访、学术交流等形式让学生开阔视野、增长学识、提高能力。2019年张家界市爱乐乐团入驻学院,由学院建设管理,乐团共有外籍演奏员43人,为学院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增添了新的力量。
办学19年来,学院27000余名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敬业精神好,上岗适应快,发展后劲足”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和社会各界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