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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统招专升本> 统招专升本学校> 安徽专升本学校> 滁州学院专升本

    • 滁州学院专升本

      • 滁州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提供滁州学院普通全日制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统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录取分数线、学费、难度、院校简介等招生政策相关内容。
    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统招专升本资讯

    滁州学院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滁州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 1 号(会峰校区),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 2 号(琅琊校区)。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滁州学院2022年统招专升本招生专业

    备注:(1)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招生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划内。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1.2 招生专业范围

    滁州学院2022年统招专升本招生专业范围

    备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5 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022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2 报名办法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2〕1 号)的要求在 2022 年 3 月 18 日10:00 至 3 月 22 日 16:00 报名,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在 3 月 24 日 17:00 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报考专业+省外考生+考生姓名+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报考 XX 专业省外考生张三 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3526449547@qq.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0 日 17: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0-3510048)。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a.承诺书(附件 1);b.本人身份证正反面;c.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d.退出现役证。

    经招生办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招办将使用固定电话(0550-3510048)通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生依据资格审核结果再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申请专业+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申请 xxx 专业三等功鼓励政策考生张三 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3526449547@qq.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1 日 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0-3510048)。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 1);b.申请表(附件 2);c.身份证正反面;d.退役证;e.立功受奖证书。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2〕1 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2年 4 月 9 日-10 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专业课考试准考证由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 证 打 印 方 法 和 时 间 将 在 我 校 招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为https://zsw.chzu.edu.cn/)另行通知。

    3.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由我校组织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如下:

    滁州学院2022年统招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备注:(1)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已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发布(网址为 http://zsw.chzu.edu.cn/)。

    (2)免试退役士兵考生参加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另行发布(网址为http://zsw.chzu.edu.cn/)。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 1 号),最终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通知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网址为 https://zsw.chzu.edu.cn/)。

    滁州学院2022年统招专升本考试时间

    免试退役士兵考生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拟安排在 4 月 11 日进行,最终时间、地点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另行发布(网址为 http://zsw.chzu.edu.cn/)。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4 月 16 日,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滁州学院 2022 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查分申请表》,并于 4 月 17 日 17 时前将查分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照片打包(压缩包按照“考生号+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我校招生办指定邮箱(3526449547@qq.com),逾期不予受理。查分限查漏改、漏统,宽严不查。查卷结果如有误则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4 月 16 日,免试退役士兵考生的考查成绩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

    4.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2〕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3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120 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各科目优先次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大学语文、英语。

    4.2.4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如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校内计划调剂、校外生源调剂。

    4.3.1 校内计划调剂

    当某专业专项计划未完成时,若普通计划合格生源(合格生源指同时达到公共课和专业课合格线的考生,下同)充足,则将空缺计划调回该专业普通计划;若该专业普通计划合格生源不足,则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当某专业普通计划未完成时,若专项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则将空缺计划调整到该专业的专项计划;若该专业专项计划合格生源不足,则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或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4.3.2 校外生源调剂

    若校内计划调剂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未被原报考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我校校外生源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调剂的专业名称与原报考专业相同,且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2)申请调剂的专业类别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

    (3)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普通考生合格线;

    (4)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120 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为 0 分(申请调剂的原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受此条件限制)。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录取规则如下:调剂录取以考生的公共课总成绩为依据,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公共课各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4.4.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滁州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http://zsw.chzu.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11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文件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 号文件标准收费,4 人间 1000 元/生·学年,6 人间12800 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资助政策

    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包括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办理程序及需准备的材料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滁州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http://zsw.chzu.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0-3511862;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3510048

    招生咨询 QQ 号:3526449547

    招生办电子邮箱:3526449547@qq.com

    学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 1 号

    邮政编码:239000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滁州学院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www.ahzsks.cn/zyyx/5749.htm

    滁州学院位于皖东江淮之间,学校所在地滁州市,素有“金陵锁钥、江淮保障”之称,与江苏省南京市山水相连,山清水秀,文化底蕴浓厚,北宋欧阳修留下千古名篇《醉翁亭记》;朱元璋从这里开始创建了大明王朝;清代吴敬梓创作了开讽刺小说之先河的皇皇巨著《儒林外史》;下辖的凤阳县小岗村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滁州师范学校。历经滁县师范学校、安徽师范大学滁县教学点(分校)办学阶段;1980年更名为滁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升格为滁州学院,2019年获批安徽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学校。学校是安徽省首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确立建设“双一流”国内一流学科两所应用型高校之一。2017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现有会峰、琅琊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8.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6.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23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4万册,电子图书155.4万种。设有15个二级学院,62个本科专业,其中工科类专业31个,管理类专业7个,形成了以工、管为主,工、管、文、理、经、教、农、艺八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有教职工130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06人、副高级职称267人,博士344人(含在读100人)、硕士796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9309人。

    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承“思变尚新、务实求真”的精神,大力弘扬“爱国荣校、尊学敬道”的优良校风,深入践行“修德、求是、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探索一条“由师范专科向多科性应用型本科转变”的发展之路。学校是“全国文明校园”“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节能管理先进院校”,全省首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线上教学示范高校、“双基”建设示范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征兵工作先进单位、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等。

    党建和思政工作呈现新气象。坚持立德树人中心环节,加强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实践育人,注重文化育人,落实关爱育人,推进网络育人,校园文化氛围浓郁,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荣获安徽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安徽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连续七年获得全国表彰,涌现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感动中国候选人物”“全国乡村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安徽省辅导员年度人物”等先进典型。2015、2016、2017、2018年学校领导班子在安徽省委党建和发展综合考核中连续获得“优秀”等次。

    学科专业建设取得新成效。围绕地方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通过新建、调整和改造,优化专业布局,培植应用型专业生长点,打造学科专业特色。学科专业转型被教育部评估中心推介为转型发展典型案例。物联网工程、地理信息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3个专业成功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测绘工程等14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有省级特色(品牌)专业8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2个,拥有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位居省内同类高校前列。拥有省级产业创新团队1个、滁州市“221”“113”产业创新团队8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3个,市级科研平台15个。地理学获批安徽省“双一流”建设国内一流学科(B类),入选安徽省高等学校Ⅲ类高峰学科。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5项。1名教师入选“2014年中国高被引学者”名单。

    人才培养质量有了新提高。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深入落实“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理念,探索“转型为基、实践为要、双创为核”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五位一体”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一线贯穿、三点发力”的创新创业教育特色。《中国教育报》头版显著位置报道了学校第二次转型探索发展之路。“地方应用型高校‘三个课堂一体,三个平台联动’实践育人模式的构建与探索”“转型·融合·提升——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实践探索”荣获安徽省教学成果特等奖。《管理学》课程获批国家首批线下一流课程,学校获批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0项。建有实验室和实训中心20个,其中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9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大学生创客实验室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96个,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12个。自2016年以来,学校获批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406项,其中省级教学成果奖26项(特等奖2项、一等奖5项);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62项;在各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类比赛中,获国家级奖项257项、省级奖项3849项;在六届“互联网+”大赛中,获国家级铜奖3项,省级奖项104项;“挑战杯”系列赛事中获国家级6项,省级奖项119项,学校排名2016-2020年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第26名。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A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蔚园蜂巢”众创空间获得省级备案。《人民日报》官微发布2015全国高校毕业生平均薪酬百强榜,我校位列全国高校第92位。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近三届毕业生对学校满意度总体较好,各项调查结果均高于全国非“211”本科院校平均水平。学校荣获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师资队伍建设得到新提升。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推进“博士化”工程,不断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有效支撑学科建设。实施“双百”“双证”“青蓝”计划,提升教师“双能”素质。获批省高校领军人才团队、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Ⅱ、Ⅲ类引才平台各1个。现有“双能型”教师513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省优秀教师8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国土资源部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1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人,“皖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第五批“特支计划”人才2人,省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省级教学名师25人,另有柔性引进三类以上人才10余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分别获2019年、2020年度省级考核优秀等次。学校高质量完成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金寨县农村宅基地调查和利用技术服务项目”,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彰显。

    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迈上新台阶。深化与滁州市人民政府深度合作、融合发展,滁州市人民政府与学校签订支持滁州学院创建滁州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成功申报教育部应急管理学院,与多个县(市、区)签订合作协议。同时,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康佳集团、全柴集团等大中型企业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切实有效的服务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以来,新增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367项。获批国家专利544项,其中国家发明专利115项,8项发明专利实现技术转让。学校入选2017、2018、2019、2020年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榜。“实景地理环境关键技术与应用”荣获第一届安徽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赛二等奖。科技到账经费持续大幅递增,2020年达到5838万元,总量和增幅均位列安徽省同类高校前列。近三年科技到账经费累计达到1.4亿元。

    开放办学取得新进展。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号召,与美国、英国、韩国、德国、澳大利亚、爱尔兰、捷克、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与泰国易三仓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加强与台湾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方面的深度合作,牵头安徽高校与台湾高校成功举办八届“皖台物联网研讨会”,成为皖台教育交流合作品牌。加强与国内知名应用型高校交流,与省内应用型联盟高校共享资源。与企业共建校企合作班,发挥企业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应有的作用,二级学院校企合作班实现全覆盖。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12348”发展思路,突出内涵发展,深化综合改革,推进质量提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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