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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劳动法大纲免费下载_2022年10月河北00167教材大纲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2-09-28 16:35:39 编辑:自考生网编辑

2022年10月河北劳动法自考大纲在哪里找?河北劳动法自学考试教材大纲版本在河北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就能找到。为了方便考生们复习,自考生网将河北劳动法考试大纲整理如下,不但提供了劳动法大纲的完整内容,还提供了大纲下载版,以方便同学们保存使用。

00167劳动法自考考试大纲(2011版)

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大纲名称教材/推荐用书名称主编出版社版次
劳动法001674劳动法自学考试大纲劳动法郭  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注:1、本目录内的课程学分含实践性环节学分。

点击下载:00167劳动法自考考试大纲

《劳动法》考试大纲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的主要内容是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国际劳动立法概况;劳动法基本原则。通过学习,要求:掌握劳动法的概念、渊源及调整对象;了解劳动法的起源、外国劳动立法概况及我国不同历史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熟悉国际劳工组织及国际劳工立法的形式与内容;熟悉有关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课程内容

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一、劳动法的概念

(一)劳动法的定义

广义上的劳动法,就我国而言,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劳动基本法以及与其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

狭义上的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的法律,即我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l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劳动法上的劳动

劳动法上的劳动,是基于合同义务,劳动者在具有从属性的劳动关系中所从事的职业上有偿的劳动。劳动法上的劳动,具备下列特征:履行法律义务;基于劳动合同关系;有偿性;职业性;从属性。

(三)劳动法的渊源

我国劳动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经我国政府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其他,如国际惯例等。

(四)劳动法的功能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同时也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一)劳动关系

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具有五个主要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者)。(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隶属关系)和横向关系(平等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5)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依据不同的标准,劳动关系可以有多种分类:(1)以用人单位的性质为标准进行分类。(2)以劳动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进行分类。(3)以劳动关系表现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

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从用人单位主体方面涵盖了5种情形。此外,也有未纳入调整范围的劳动关系。

(二)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除劳动关系外,还调整一些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

关系。

第二节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劳动法的起源

现代意义劳动法起源于l9世纪初期的“工厂立法”,是从以英国为首的西欧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开始的,“工厂立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劳动法对劳动者保护的要旨。劳动法产生的则是工人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进行长期斗争的结果。

二、外国劳动立法概况

(一)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

1.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2.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二)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概况

三、中国劳动立法概况

(一)旧中国的劳动立法

(二)革命根据地的劳动立法

(三)新中国的劳动立法

第三节国际劳动立法概况

一、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

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的欧洲。《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做夜工的公约》和《关于使用白磷的公约》两个公约标志着国际劳动立法的正式开始。

二、国际劳工组织

(一)国际劳工组织的产生

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成立。国际劳工组织在1919年至l939年是国际联盟的附设机构;l940年至l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组织存在;1946年至现在,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特点、组织机构

国际劳工组织是一个由各会员国组成的国际性的政府间组织。二国际劳工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不同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三方性原则”钆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机构有国际劳工大会、理事会、国际劳工局。

(三)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的关系

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l944年起又成为该组织的常任理事国。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由***民党政府占据该组织席位。1971年10月联合国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同年ll月16日,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恢复了新中国的席位。1983年以来,截至2010年9月,中国陆续批准了25个国际劳工公约。

三、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与内容

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是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形式。.国际劳工公约是指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有关劳动立法标准的公约,对批准其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国际劳工建议书是指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有关劳动立法标准的建议书,建议书供各国在落实本国批准的劳工公约、制定本国劳动法律时参考。

第四节劳动法基本原则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和执法的行为准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条件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当符合四个条件。

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认依据

首先是宪法。其次,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还应以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对劳动法的基本要求为依据。最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还应以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理论为依据。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二)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三)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原则

(四)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的原则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1.识记:劳动法的概念,包括狭义上的劳动法概念和广义上的劳动法概念;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主要劳动法律通过和实施的时间;劳动法调整对象;劳动关系的概念。

2.领会:劳动法上劳动的特征;劳动法的功能;劳动法的渊源;劳动关系的特征和种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内容。

3.应用:分析比较狭义和广义的劳动法含义;能够分析并举例说明劳动法的渊源;对实例进行分析,哪些社会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

二、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1.识记: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劳动法。

2.领会:劳动法产生的原因;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劳动立法主要内容及特点;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劳动立法主要内容及特点;当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法特点;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旧中国的劳动立法;新中国的劳动立法。

3.应用:分析说明现代意义劳动法起源于l9世纪初期的“工厂立法”;分析说明我国

现阶段劳动法律体系的建构。

三、国际劳动立法概况

1.识记: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特点、组织机构;我国批准的核心劳动公约;国际核心劳动公约。

2.领会:国际劳动立法思想的产生;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国际劳工组织的产生;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的关系;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

3.应用:分析说明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与内容。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

1.识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2.领会: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3.应用:分析说明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认依据。

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

学习目的与要求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通过学习,要求:掌握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各要素的概念和内容;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及消灭的条件;熟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学会运用本章中的基本原理分析具体劳动法案例。

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概念。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分类

劳动法律关系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典型劳动法律关系和非典型劳动法律关系这种分类方法越来越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的特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

四、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劳动法律关系是由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和劳动法律关系客体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缺一不可。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享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一)劳动者

劳动者的法律含义;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概念;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

(二)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的概念和种类;用人单位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概念;用人单位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

五、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六、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表现为一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

七、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法主体之间为实现一定的劳动过程,依照劳动法规,通过劳动合同而设立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法主体间已经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由于一定的客观情况的出现而引起法律关系中某些要素的变化。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法主体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依法解除或终止,亦即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消灭。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都是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引起的。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

第二节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以下方面: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生活保障权;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合法权益保护权。

第三节劳动者的基本义务

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包括:全面履行劳动义务;不断提高劳动技能;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范;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1.识记: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劳动法律关系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j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2.领会:劳动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点;用人单位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3.应用:举例说明劳动法律苯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_.应用基本原理分析具体案例。

二、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1.识记: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内容。

2.应用:举例说明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应用基本原理分析具体案例。

三、劳动者的基本义务

1.识记: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内容。

2.应用:举例说明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应用基本原理分析具体案例。

第三章就业促进制度

学习目的与要求

就业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劳动法中具有重要地位。通过学习,要求:掌握就业的概念;就业促进的目标;就业促进方针;就业促进的义务主体;就业促进的权利主体;熟悉我国政府就业促进的法定职责;政府就业促进的主要措施。了解劳动就业的立法概况。

课程内容

第一节就业与就业促进

一、劳动就业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劳动就业具有以下特征:就业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定的就业年龄;就业的主体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就业必须是出自就业主体的自愿;就业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就业必须使就业主体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人。

二、就业促进

就业促进是指国家采取的帮助公民实现就业的一系列措施的总称。

(一)就业促进的目标

就业促进的目标是实现充分就业。充分就业是指消灭了周期性失业、市场分割性失业而存在最优的自然失业率和自愿失业的就业状态。充分就业决不是完全消除失业。

(二)就业促进方针

我国《就业促进法》总则第2条进一步确立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就业促进”这一就业促进方针。

第二节就业促进的权利义务主体

一、就业促进的义务主体

(一)政府

就业促进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是就业促进的最主要义务主体。

(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的社会团体

就业促进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的社会团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就业促进的权利主体

就业权利主体不单纯指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包括需要通过建立劳动关系以获得劳动报酬为目的的劳动者和并不需要通过建立劳动关系以获得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为目的非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例如,自主创业者等。

第三节政府就业促进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就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

二、建立就业工作国标责任制度

三、建立较完整的就业促进的政策支持体系

(一)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产业政策

(二)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财政政策

(三)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税收政策

(四)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金融政策

(五)实行统筹就业政策

(六)实行有利于灵活就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

(七)实行失业保险就业促进政策

四、维护公平就业,禁止就业歧视

(一)政府维护公平就业的责任

(二)规范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

(三)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四)保障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五)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六)保障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

(七)保障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八)劳动者受到就业歧视时的法律救济途径

五、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方面的职责

(二)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三)规范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四)建立失业预警制度

(五)开展就业和失业调查统计工作

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开展职业培训

(一)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总方针

(二)各级人民政府在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方面的职责

(三)企业在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方面的职责

(四)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在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方面的职责

(五)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七、实施就业援助

(一)就业援助的对象

(二)就业援助的措施

(三)对城市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

(四)对就业压力大的特定地区的扶持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就业与就业促进

1.识记:劳动就业的概念;就业促进方针。

2.领会:就业促进的目标。

3.应用:举例说明劳动就业;举例说明充分就业;结合就业促进方针分析具体案例。

二、就业促进的权利义务主体

1.识记:就业促进的权利、义务主体。

2.领会:就业促进的义务主体;就业促进的权利主体。

3.应用:结合就业促进的义务主体分析具体案例。

三、政府就业促进的主要措施

1.识记:政府就业促进的主要措施。

2.领会:维护公平就业,禁止就业歧视。

3.应用:结合政府就业促进的主要措施分析具体案例。

第四章劳动合同制度

学习目的与要求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劳动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要求:掌握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了解劳动合同的作用,我国劳动合同的立法概况。

课程内容

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特征:主体的特定性;主体地位上的从属性;劳动权利义务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单纯是劳动成果的给付。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

(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

(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有效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劳动合同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

三、我国劳动合同的立法概况

主要是: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劳动同法》,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四、劳动合同的种类

以不同的标准可对劳动合同进行多种分类,其中具有法律意义的分类主要有:

(1)以合同期限为标准的分类,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根据用工形式的不同来分类,劳动合同可分为典型劳动合同与非典型劳动合同。

(3)按照劳动合同的存在形式进行的分类,劳动合同可分为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属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

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的民事合同类型,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效力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订立劳动合同主要应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基本阶段。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全日制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该而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况的处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协议形式。

(四)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先合同义务;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而约定的具体的劳动权利义务的条款。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为两部分,即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

(一)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可备条款

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劳动合同的成立

2.劳动合同的有效(生效)

(二)劳动合同的无效

l.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

2.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

3.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三节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

一、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而形成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的特殊规定。

二、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定。

第四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法律行为。全面履行原则;合法履行原则。

(二)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规则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指的是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的法律行为。协商一致原则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般原则。

第五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与类型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协议解除与法定解除。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1.劳动合同的双方解除(协议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解除)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解除)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的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2.劳动者的义务:结束并移交工作事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法律规定的法律事实产生或出现,从而消灭劳动合同所确立的权利义务。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劳动合同概述

1.识记: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领会:劳动合同的立法概况;劳动合同的种类。

3.应用:举例说明劳动合同的特征。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效力

1.识记: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无效劳动合同概念;劳动合同的内容。

2.领会: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区别。

3.应用: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及其处理。

三、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

1.识记: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2.领会: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定。

3.应用:应用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基本原理分析具体案例。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识记: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

2.领会: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变更。

3。应用:应用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基本原理分析具体案例。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识记: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

2.领会: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3.应用:举例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应用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基本原理分析具体案例。

第五章集体合同制度

学习目的与要求

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通过学习,要求:掌握集体协商的概念,集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联系,集体合同的分类,签订集体合同的原则,集体合同的内容,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我国工会的性质及地位;我国工会的组织原则与职能;我国工会的基本权利义务。了解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集体合同的效力;集体合同的产生与发展;西方国家及国际工会立法;我国工会立法。

课程内容

第一节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概述

一、集体协商的概念

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等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二、集体合同的概念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三、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

主体具有特定性;内容侧重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具有较强的法定性;争议类型具有特殊性;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效能。

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五、集体合同的分类

六、集体合同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集体合同的订立及内容

一、集体合同的订立

(一)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

(二)我国集体合同订立原则

(三)我国集体合同订立程序

1.确定协商代表

2.集体协商、形成草案

3.通过草案

4.集体合同的审查与生效

5.即行生效、公布履行

(四)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1.当事人协商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五)集体合同的效力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

(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劳动安全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7)职业技能培训;(8)劳动合同管理八9)奖惩;(10)裁员;(1 1)集体合同期限;(1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1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1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1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三节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集体合同的履行

集体合同的履行,是指集体合同依法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全面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义务的行为。

二、集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集体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观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增减或修改。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集体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观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

三、集体合同的终止

集体合同的终止,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集体合同所确立的法律关系的消灭。

第四节工会

一、工会及工会立法

(一)西方国家及国际工会立法概述

(二)我国工会立法概述

(三)工会的类型

二、我国工会的性质及地位

(一)工会的性质

(二)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

三、工会的组织原则与职能

(一)我国工会的组织原则

(二)我国工会的职能

四、我国工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

(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

(三)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

(四)提供法律帮助

(五)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六)协助企业促进经济发展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概述

1.识记:集体协商的概念、集体合同的概念。

2.领会: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分类、产生与发展。

3.应用:举例说明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二、集体合同的订立及内容

1.识记:我国集体合同订立原则;集体合同的内容。

2.领会: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集体合同的效力。

3.应用:我国集体合同订立程序;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三、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识记: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概念。

2.领会:集体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集体合同终止的原因。

3.应用:应用基本原理分析具体案例。

四、工会

1.识记:我国工会的性质及地位;工会的组织原则与职能。

2.领会:西方国家及国际工会立法;我国工会立法。

3.应用:结合具体案例掌握工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

学习目的与要求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是对劳动者基本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掌握工作时间的概念、特征,休息休假的概念、种类,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和主要法律规定,了解工作时间法律调整的意义。

课程内容

第一节工作时间制度

一、工作时间的概念与特征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一个昼夜或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工作时间作为一个法律范畴,具有以下特征:(1)它具有较强的法定性。(2)它是履行劳动义务和计发劳动报酚I的依据。(3)它是实际工作时间与有关活动时间的总和。

二、工作时间法律调整的意义

(一)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实现其休息权

(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生产率

(三)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和促进就业

(四)促进企业的现代化管理

三、工作时间立法的起源与发展

四、工作时间立法的主要内容

(一)标准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从事职业劳动的统一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

(二)非标准工作时间

非标准工作时间是指在特殊情形下适用的不同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间。根据目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非标准工作时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缩短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和计件工作时间。

第二节休息休假制度

一、休息时间的概念

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从事工作而自由支配的时间,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的所有休息时间的总和。它包括狭义休息时间和休假。狭义的休息时间仅指劳动者依法获得的一工作日或工作周循环周期的不计付工资报酬的自由支配时间。休假是指劳动者依法获得的具有某种特定意义的计付工资的自由支配时间。

二、休息休假立法的起源与发展

三、休息休假的种类

(一)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

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工作过程中的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

(二)连续两个工作Et之间的休息时间

连续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前一个工作日结束后至后一个工作日开始之间的休息时间。

(三)公休日

公休日,即周休息日,是劳动者工作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

(四)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是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

(五)探亲假

探亲假,是指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与父母或配偶的居住地不在一地,不住在一起,在公休假日不能团聚时享受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带薪假期。

(六)年休假

年休假是指劳动者每年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休假。

(七)婚丧假

婚丧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以及劳动者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

(八)女职工的产假

第三节延长工作时间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

延长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主要规定

(一)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二)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三)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工作时间制度

1.识记:工作时间的概念、特征。

2.领会:标准工作时间、非标准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界定。

3.应用:运用各类工作时间制度分析具体案例。

二、休息休假制度

1.识记:休息休假的概念、种类。

2.领会:各类休息休假的相关制度性规定及适用条件。

3.应用:运用休息休假制度分析具体案例。

三、延长工作时间

1.识记: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

2.领会: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计算标准。

3.应用:分析和计算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章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学习目的与要求

工资也称薪金,是指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获得的,用人单位以法定方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是劳动关系中财产属性的重要表现,是劳动者实现生存权的基本途径。工资集体协商是处理资本与劳动分配关系的重要手段0通过学习,要求:掌握工资的概念、特征,工资基准,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工资自决的关联性;工资形式及构成;最低工资的概念及特点,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适用范围、计算、支付、调整;工资支付保障;工资集体协商。了解劳动者实际工资水平保障。

课程内容

第一节工资基准概述

一、工资的概念和特征

工资也称薪金,是指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获得的,用人单位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工资有多种称谓。有的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

工资的特征:工资的产生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的确定依据是劳动法、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和约定;工资的形式及支付方式是法定的;工资体现了国家与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双重属性。

二、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工资囱决的关系

工资基准、工资集体协商、工资自决是确定工资的几种法律途径。三者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性。

三、工资形式及构成

工资形式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形式。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年薪等。

工资构成即指工资总额由几部分相互联系的内容组成。最常见的工资构成单元有: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第二节最低工资制度

一、最低工资的概念及特点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有以下法律特征:最低工资的保障范围是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最低工资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法定标准;最低工资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最低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

(一)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

协调原则;基本生活保障原则;分级管理原则。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

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其他因素。

(三)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

(四)最低工资的确定程序

三、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其适用的主体范围、时间范围和劳动种类范围。

四、最低工资的计算和支付

(一)最低工资的计算

(二)最低工资的支付

五、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第三节工资保障制度

一、劳动者实际工资水平保障

调整好工资和物价之间的关系,是保障实际工资的重要因素。

二、工资支付保障

(一)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

(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规则

(三)欠薪支付保障

1.欠薪索赔优先权。

2.欠薪保障基金。

3.欠薪报告和欠薪预警制度。

另外,工资支付信用等级制度、欠薪加速偿付制度等也是重要的欠薪支付保障措施。

第四节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概念及特点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具有以下特点:工资集体协商是通过法定的程序确定劳动者一方工资水平的方式;工资集体协议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监督;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工资集体协议,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效能。

二、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及其权利义务

(一)代表的产生

(二)首席代表的职责

(三)协商代表的权利义务

三、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一)工资集体协商及工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构成工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二)协商工资应参考的因素

四、工资集体协商程序

(一)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提出

(二)协商的准备与材料提供

(三)协商

(四)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五)工资集体协议成立

五、工资协议的审查和生效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工资基准概述

1.识记:工资的概念。

2.领会:工资的特征;工资形式及构成。

3.应用:分析并举例说明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工资自决的关系。

二、最低工资制度

1.识记:最低工资的概念;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

2.领会:最低工资的特点;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最低工资的计算和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3.应用:分析说明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三、工资保障制度

1.识记: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规则。

2.领会:劳动者实际工资水平保障;欠薪支付保障。

3.应用:进行有关工资保障的具体案例分析。

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1.识记:工资集体协商的概念及特点;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2.领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及其权利义务;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工资协议审查和生效。

3.应用:进行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具体案例分析。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掌握劳动安全卫生基准的概念、特征、作用、主体的权利义务、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劳动安全基准制度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劳动卫生基准制度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女职工特殊保护制度的内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的内容,了解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立法概况。

课程内容

第一节劳动安全卫生基准概述

一、劳动安全卫生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安全卫生,又称职业安全卫生,我国过去称为“劳动保护”,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1)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实施具有强制性。

(2)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

(3)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为主要途径,通过消除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和不卫生的因素,实现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护。

二、劳动安全卫生立法的作用

(一)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二)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

三、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的立法概况

(一)外国及国际劳工组织立法概况

(二)我国劳动安全卫生立法概况

四、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关系,有三方主体,即劳动安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者享有的权利与承担义务各不相同。

(一)劳动安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三)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五、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核心,也是用人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三)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度,是指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时参照或依据的各项指标或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度是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中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法律体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我国现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包括七类。

(四)劳动安全卫生认证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认证制度,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进行之前,依法对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的能力、资格以及其他安全卫生因素进行审查、评价,并确认资格或条件的制度。

我国现行的安全卫生认证,主要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特殊岗位或特

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

(五)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通过立法规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制度。

(六)劳动安全卫生检查与监察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是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本身对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是指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劳动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的制度。

(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节劳动安全基准制度

一、劳动安全基准制度的概念

劳动安全基准制度,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建立的基准制度。

二、劳动安全基准制度的主要内容

劳动安全基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工厂安全技术准则、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准则和矿山安全法律规范三个方面。

第三节劳动卫生基准制度

一、劳动卫生基准制度的概念

劳动卫生基准制度,又称为劳动卫生规程,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卫生基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防止粉尘危害的法律规定

(二)防止职业中毒的法律规定

(三)防止噪声和强光刺激的法律规定

(四)防暑降温和防冻取暖的法律规定

(五)工作场所通风照明的法律规定

(六)个人防护用品和保健的法律规定

(七)职业病防治及处理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一、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的概念

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是指专门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这两个特殊劳动者群体而设立的劳动保护法律制度。

二、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的意义

三、女职工特殊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劳动范围

由于女性的身体结构和生理机能与男性不同,有些工作会给女性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从保护女职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法律规定女职工禁止从事的劳动范围,这不属于对女职工的性别歧视,而是对女职工的保护。

(二)女职工特殊生理期间的保护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的规定

(四)女职工特殊保护权益的救济

(五)侵犯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的法律责任

四、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最低就业年龄

(二)禁止使用童工

(三)未成年工劳动过程中的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l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四)侵犯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的法律责任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劳动安全卫生基准概述

1.识记:劳动安全卫生概念、特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同时”制度;劳动安全卫生

法律关系;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2.领会:劳动安全卫生立法的作用;国外劳动安全卫生立法。

3.应用:分析说明劳动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分析说明用人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基准中的权利和义务;分析说明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基准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安全基准制度

1.识记:劳动安全基准的概念;工厂安全基准的主要内容。

2.领会:工厂安全技术准则;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准则;矿山安全法律规范。

3.应用:运用矿山安全法律规范分析我国近年来出现的重大煤矿安全事故的责任。

三、劳动卫生基准制度

1.识记:劳动卫生基准的概念;劳动卫生基准的主要内容构成;职业病。

2.领会:防止粉尘危害的法律规定;防止职业中毒的法律规定;防止噪声和强光刺激的法律规定;防暑降温和防冻取暖的法律规定;工作场所通风照明的法律规定;个人防护用品和保健的法律规定;职业病防治及处理的法律规定。

3.应用:运用防止粉尘危害、防止职业中毒、防止噪声和强光刺激、防暑降温和防冻取暖、工作场所通风照明、个人防护用品和保健、职业病防治及处理。

四、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1.识记: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的概念;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2.领会: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的意义;女职工劳动禁忌范围;未成年工劳动紧急范围;违法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

3.应用:运用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分析有关案例。

第九章社会保险法

学习目的与要求

社会保险法是保障劳动者及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所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学习本章要掌握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覆盖范围,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社会保险基金制度,社会保险的经办服务,以及我国现行各项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及其主要内容;理解社会保险制度的作用,我国社会保险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了解各项社会保险的立法概况等。

第一节社会保险法概述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和作用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及其历史演进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实施的,对遭遇年老、疾病、失业、生育、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等社会风险的社会成员或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制度于19世纪80年代在德国社会立法中开始得到确立,迄今已有一百二十多年的演进历史,经历了产生、发展、改革与完善的过程。

(二)社会保险制度的作用

1.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2.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

3.对国民收人进行再分配

4.促进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保险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一)社会保险法的概念和性质

社会保险法是调整社会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保险法具有明显的社会法性质。

(二)社会保险法的调整对象和覆盖范围

社会保险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保险关系。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

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我国城乡全体居民。

第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被征地农民按照国务院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第四,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参加我国的社会保险。

(三)社会保险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社会保险法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坚持:

1.社会保险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2.社会保险一体化和社会化相统一的原则

3.保障功能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三、社会保险法律关系

(一)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社会保险法律事实

四、社会保险基金制度

(一)社会保险基金的概念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以法律形式强制征缴的社会保险费和以政府财政补贴的形式集中起来的由专门机构管理并用于支付社会保险金的资金。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与征缴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

(四)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

五、社会保险的经办服务

第二节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一、养老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具有强制性、补偿性、广泛性、社会性等特点。

二、养老保险立法概况

三、我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

(一)基本养老保险

(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三)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四、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

五、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

(一)养老保险待遇给付的条件

(二)养老保险待遇项目

(三)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调整

六、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

第三节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一、医疗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一)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概念

疾病保险,又称“病伤保险”、“健康保险”,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通常把疾病保险中在医疗方面获得的服务和物质帮助称为“医疗保险”。

(二)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的特点

二、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立法概况

三、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改革的任务和原则

(二)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

(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四)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五)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六)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

四、我国《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新规定

第四节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工伤保险的特点

二、工伤保险的立法概况

三、工伤保险制度的作用

四、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五、工伤和职业病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二)职业病的认定

(三)工伤或职业病的认定程序

六、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出

(一)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七、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

(一)工伤医疗期间保险待遇

(二)工伤伤残待遇

(三)工亡保险待遇

第五节失业保险法律制度

一、失业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一)失业保险的概念

失业保险,我国过去称待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间内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失业保险的特点

二、失业保险立法概况

三、我国现行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四、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五、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

六、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国

七、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条件和标准

第六节生育保险法律制度

一、生育保险的概念与意义

(一)生育保险的概念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而暂时中断劳动时,获得生活保障和物质帮

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实行生育保险制度的意义

二、生育保险的立法概况

三、我国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内容

(一)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

(二)生育保险的待遇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社会保险法概述

1.识记: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客体;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

2.领会:社会保险法的性质;社会保险法的原则;社会保险法的作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

3.应用:分析我国现阶段各种社会保险覆盖的范围。

二、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1.识记:养老保险的概念和特点;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概念;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

2.领会:养老保险立法概况;我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与给付。

3.应用:用人单位、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拖欠如何追缴。

三、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1.识记: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概念;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的特点;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医疗保险的缴费办法。

2.领会:医疗保险的改革进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的内容;

3.应用:用一特定生活中的案例说明医疗保险待遇的构成。

四、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1.识记:工伤保险的概念、特点;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工伤和职业病的认定。

2.领会:工伤保险制度的作用;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出;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

标准。

3.应用:用实际案例分析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事故;分析工伤认定的期间和程序。

五、失业保险法律制度

1.识记:失业保险的概念和特点;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丧失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

2.领会:失业保险的历史发展;我国失业保险的发展;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失业登记。

3.应用: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条件和标准。

六、生育保险法律制度

1.识记:生育保险的概念;生育保险的待遇。

2.领会:生育保险制度的意义;我国生育保险的立法状况。

3.应用:分析说明生育保险的待遇构成。

第十章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学习目的与要求

劳动保障监察是建立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劳动法能够正确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学习,要求:理解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原则、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其监察职责与监察事项、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劳动保障监察的形式;掌握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

课程内容

第一节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概述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

劳动保障监察,是指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发生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其他社会组织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执法活动的总称。劳动保障监察具有以下基本属性:法定性、行政性、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与其他组织、个人行使的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有明显的区别。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原则

(一)重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二)合法原则。(三)公开原则。(四)公正原则。(五)-高效、便民原则。=(六)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七)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原则。(八)监察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三、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

(一)劳动保障监察是加强和完善劳动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二)劳动保障监察是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有力保证。(三)劳动保障监察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二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劳动保障嗡察机构。是经法律授权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实行监督的专门机构。

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监察职责与监察事项

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监察职责和监察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

三、劳动保障监察员

劳动保障监察员是执行劳动保障监察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劳动监察员的任职条件、基本职权划分、任命与考核。

第三节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一、劳动保障监察管辖

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是指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间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分工和权限划分。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形式

(一)日常巡视检查。(二)书面材料审查。(三)专项检查。(四)对举报和投诉的查处。(五)应急预案制度。(六)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三、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

(一)受理与立案。(二)调查与检查。(三)案件处理。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概述

1.识记: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劳动保障监察与其他组织、个人行使的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的区别。

2.领会: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原则。

3.应用:通过实例进行分析,说明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

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1.识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概念。

2.领会:劳动监察机构的设置;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主体;劳动监察员的任职条件、基本职权划分、任命与考核。

3.应用:分析说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监察职责与监察事项。

三、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1.识记: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的概念及种类。

2.领会:劳动保障监察的形式。

3.应用:熟练掌握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

第十一章劳动法律责任

学习目的与要求

劳动法律责任是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劳动权充分实现的保证。通过学习,要求:掌握劳动法律责任概念;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形式。

课程内容

第一节劳动法律责任概述

一、劳动法律责任概念

劳动法律责任,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行政机关及其他劳动法主体,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所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二、劳动法律责任形式

违反劳动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第二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二、用人单位违反工时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三、用人单位违反工资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四、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五、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行为及处理

六、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行为及处理

七、用人单位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及处理

八、用人单位严重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的行为及处理

九、用人单位违反我国《集体合同规定》的行为及处理

十、用人单位违反我国《就业促进法》的行为及处理

十一、用人单位违反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行为及处理

十二、用人单位违反我国《工会法》的行为及处理

十三、用人单位违反我国《劳动监察条例》的行为及处理

第三节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一、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及处理

二、劳动者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行为及处理

三、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四、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法律责任

五、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的法律责任

六、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责任

七、劳动者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而建立双重劳动关系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八、劳动者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劳动服务机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劳动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

一、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

二、我国《就业促进法》的规定

三、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四、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及处理

第五节劳动行政部门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我国《劳动法》及其他单行法律、法规对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劳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作了原则性或具体性规定。

一、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二、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我国《促进就业法》的规定

四、我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五、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

六、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七、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劳动法律责任概述

1.识记:劳动法律责任的概念;劳动法律责任形式。

2.领会:劳动法律责任的要素。

3.应用:举例说明劳动法律责任的后果。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1.识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2.应用:结合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分析具体案例。

三、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1.识记: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2.应用:结合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分析具体案例。

四、劳动服务机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1.识记:劳动服务机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2.应用:结合劳动服务机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分析具体案例。

五、劳动行政部门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1.识记:劳动行政部门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2.应用:结合劳动行政部门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分析具体案例。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学习目的与要求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劳动法中的程序法律制度。通过学习,要求:理解劳动争议概念、劳动争议的分类、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及各类机构的性质、设立及组成、职责,熟悉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

课程内容

第一节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生之争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

之间围绕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分类

劳动争议按照争议标的不同,可以分为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劳动争议按照争议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个别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

三、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主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此外,我国《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均有相应的规定,有些规定在受案范围上给予了扩大性的突破。

第二节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处理原则;调解原则;三方原则。

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组成。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二)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三)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四)劳动争议仲裁员

三、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启动诉讼程序,人民法院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司法机构。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

四、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争议各方协调处理,制定仲裁规则,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职权。

第四节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一、协商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协商不是劳动争议处理必经程序。

二、调解程序

这里的调解是专指调解组织的调解,它不涉及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的调解。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必经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

(二)调解

(三)调解协议

三、仲裁程序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前置和必经程序。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开庭和裁决

(四)仲裁程序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四、诉讼程序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与裁决

(三)诉讼程序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第五节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

一、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处理程序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处理程序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1.识记: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的分类。

2.领会: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个别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

3.应用:举例说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1.识记:劳动争议处理原则概念。

2.领会:劳动争议处理原则的内容。

3.应用:应用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分析具体案例。

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1.识记: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概念。

2.领会: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种类。

3.应用:分析具体案例。

四、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1.识记: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种类。

2.领会: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

3.应用: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各个程序之间的衔接关系。

五、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

1.识记: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的类别。

2.领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处理程序;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处理程序。

3.应用:分析具体案例。

《参加2022年10月的河北自考生们,河北《00167劳动法》自学考试大纲是复习的“指南针”,跟着教材大纲走,不会抓不住重点。劳动法自考大纲看似所有章节点都要考核,实际各考核点都有“重要、次重要、一般”或“识记、理解、应用”之分,若复习时间较多,可三者一起抓,若复习时间较少,则多抓“重要和次重要”的内容。

以上提供的河北00167劳动法自考科目的大纲供同学们复习使用,如教材大纲变动,以河北考试院最新公布为准。预祝大家考出好成绩!关注“河北自考大纲”专题,随时查看大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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