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专业资料
微信QQ群
考生网QQ群

群号:517231281

扫码加群
点击二维码加群

考生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zikaosw

课程试听
最新资讯

手机端访问

1、直接输入www.zikaosw.cn
2、扫描左侧二维码

登录 | 注册
登录/注册后,可享受
  • 课程免费试听
  • 试做在线题库
  • 学习提升指导
自考生网
当前位置 自学考试 > 自考政策新闻 > 河北自考政策新闻 > 文章详情

关于调整2021年4月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的公告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0-11-03 11:21:35 编辑:铭
免费试听

《自考视频辅导课程》轻松易懂,助你拿证!点击试听,综合优惠低至69元/科!

为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条件下自学考试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对2021年4月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调整2021年4月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的公告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

2020年12月25日—30日,每天8:00—22:00;

2021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

2.现场注册时间:

2020年12月25日—30日,每天8:30—11:30,14:00—17:30;

2021年1月5日—10日,每天8:30—11:30,14:00—17:3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11日

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2021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点击此处快速查看:2021年河北4月自考考试安排表

相关阅读:2021年河北自考教材

相关阅读:2021年自考考试题库

相关阅读:自考视频课程(精讲)

二、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1)已注册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考生按《2021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4)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上述专业导致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冶金工程(专科)、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机车车辆(专科)、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已公布停考,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4.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已公布停考,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5.从2021年上半年实践性环节课程报名开始,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温馨提示: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参考,考试政策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更多优惠课程课程推荐
资料套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