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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自考社会考生实践课程网络报名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0-10-28 09:58:12 编辑:fyt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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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2020年下半年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自考社会考生实践课程网络报名”内容,你们好!2020年下半年社会考生实践课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6日)及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6日)。

特此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一:环境设计(本科)2020年下半年自考实践课程考核实施办法(适用社会考生)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报读广东省自学考试“环境设计专业(本科)”(专业代码:130503)的所有社会考生。

二、考核的意义

实践考核是自学考试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核考生自觉运用专业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

三、考核的科目与内容

1.《立体构成》(课程代码:07122),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2.《设计素描》(课程代码:00694),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3.《设计色彩》(课程代码:00695),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4.《展示设计》(课程代码:00711),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5.《色彩》(课程代码:04315),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6.《素描》(课程代码:04317),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7.《设计表现技法》(课程代码:08513),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8.《艺术设计毕业设计》(课程代码:09240),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四、实践考核的申请

1、申请条件

(1)修完理论课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   《设计原理》(课程代码:09235)且成绩合格,方可申请的实践考核。

(2)《艺术设计毕业设计》这门科目,须通过本专业其他实践课程考核后交材料学院审核方可报考。考试形式为2020年12月5日-12月6日以邮件的形式发送一篇毕业论文或一幅毕业作品至邮箱scnuartzk@126.com。

2、网络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6日截止(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3、考核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5日至2020年12月6日,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具体考试地点将在考前7天在美术学院网页提前公告,请社会考生留意学院网(http://aol.scnu.edu.cn/   )上的有关通知。

4、资格审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各专业要求的笔试科目合格成绩单;

2、 准考证电子扫描件(如无卡片性质的准考证,请提交包含准考证号和考生姓名的官方网页截图电子版);

3、 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合为一页);

4、   附件1《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登记表》电子版,每门科目电脑填写一份表格,并在表格中粘贴电子相片,每份表为一页,每门科目不要超过两页篇幅。每位考生最多报考四门科目,也就是最多递交四份表格。

五、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科目的考核均采取笔试形式。

2.考核成绩评定为为五个等级: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在下一期继续申请参加考核,按重考原则处理。

4.考核成绩将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届时可自行查询。

六、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自考委的规定标准执行,每科(次)37元。报考考试费经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华南师范大学交费系统网址自行缴费(http://hscwxf.scnu.edu.cn)。具体缴费名单将在现场报名截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美术学院网站公告(http://aol.scnu.edu.cn/),请已报名的考生留意网站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5213550;联系人:林老师、曾老师、钟老师

八、注意事项

根据规定,参加我院自考合作助学班的学生,请勿重复参加社会考生的实践考试,以免造成成绩混乱无法上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二: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科)2020年下半年自考实践课程考核实施办法(适用社会考生)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报读广东省自学考试“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专业代码:650102)的所有社会考生。

二、考核的意义

实践考核是自学考试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核考生自觉运用专业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

三、考核的科目与内容

1.《版式设计(一)》(课程代码:01423),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2.《平面构成(一)》(课程代码:10351),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3.《色彩构成(一)》(课程代码:10409),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4.《色彩》(课程代码:04315),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5.《素描》(课程代码:04317),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6.《艺术设计毕业实习》(课程代码:10417)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四、实践考核的申请

1、申请条件

(1)修完理论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   《设计基础》(课程代码:10177)、 《艺术概论》(课程代码:00504)且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实践考核。

(2)《艺术设计毕业实习》这门科目,须通过本专业其他实践课程考核后交材料学院审核方可报考。考试形式为2020年12月5日-12月6日以邮件的形式发送一篇3000字的实习报告至邮箱scnuartzk@126.com。

2、网络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6日截止(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3、考核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5日至2020年12月6日,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具体考试地点将在考前7天在美术学院网页提前公告,请社会考生留意学院网(http://aol.scnu.edu.cn/   )上的有关通知。

4、资格审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各专业要求的笔试科目合格成绩单;

2、 准考证电子扫描件(如无卡片性质的准考证,请提交包含准考证号和考生姓名的官方网页截图电子版);

3、 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合为一页);

4、   附件1《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登记表》电子版,每门科目电脑填写一份表格,并在表格中粘贴电子相片,每份表为一页,每门科目不要超过两页篇幅。每位考生最多报考四门科目,也就是最多递交四份表格。

五、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科目的考核均采取笔试形式。

2.考核成绩评定为为五个等级: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在下一期继续申请参加考核,按重考原则处理。

4.考核成绩将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届时可自行查询。

六、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自考委的规定标准执行,每科(次)37元。报考考试费经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华南师范大学交费系统网址自行缴费(http://hscwxf.scnu.edu.cn)。具体缴费名单将在现场报名截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美术学院网站公告(http://aol.scnu.edu.cn/),请已报名的考生留意网站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5213550;联系人:林老师、曾老师、钟老师

八、注意事项

根据规定,参加我院自考合作助学班的学生,请勿重复参加社会考生的实践考试,以免造成成绩混乱无法上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三:环境艺术设计(专科)2020年下半年自考实践课程考核实施办法(适用社会考生)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报读广东省自学考试“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专科)”(专业代码:650111)的所有社会考生。

二、考核的意义

实践考核是自学考试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核考生自觉运用专业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

三、考核的科目与内容

1.《制图基础》(课程代码:03815),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2.《平面构成(一)》(课程代码:10351),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3.《色彩构成(一)》(课程代码:10409),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4.《色彩》(课程代码:04315),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5.《素描》(课程代码:04317)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6.《艺术设计毕业实习》(课程代码: 10417),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四、实践考核的申请

1、申请条件

(1)修完理论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   《设计基础》(课程代码:10177)、 《艺术概论》(课程代码:00504)且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实践考核。

(2)《艺术设计毕业实习》这门科目,须通过本专业其他实践课程考核后交材料学院审核方可报考。考试形式为2020年12月5日-12月6日以邮件的形式发送一篇3000字的实习报告至邮箱scnuartzk@126.com。

2、网络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6日截止(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3、考核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5至2020年12月6日,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具体考试地点将在考前7天在美术学院网页提前公告,请社会考生留意学院网(http://aol.scnu.edu.cn/   )上的有关通知。

4、资格审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各专业要求的笔试科目合格成绩单;

2、 准考证电子扫描件(如无卡片性质的准考证,请提交包含准考证号和考生姓名的官方网页截图电子版);

3、 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合为一页);

4、   附件1《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登记表》电子版,每门科目电脑填写一份表格,并在表格中粘贴电子相片,每份表为一页,每门科目不要超过两页篇幅。每位考生最多报考四门科目,也就是最多递交四份表格。

五、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科目的考核均采取笔试形式。

2.考核成绩评定为为五个等级: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在下一期继续申请参加考核,按重考原则处理。

4.考核成绩将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届时可自行查询。

六、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自考委的规定标准执行,每科(次)37元。报考考试费经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华南师范大学交费系统网址自行缴费(http://hscwxf.scnu.edu.cn)。具体缴费名单将在现场报名截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美术学院网站公告(http://aol.scnu.edu.cn/),请已报名的考生留意网站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5213550;联系人:林老师、曾老师、钟老师

八、注意事项

根据规定,参加我院自考合作助学班的学生,请勿重复参加社会考生的实践考试,以免造成成绩混乱无法上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四:艺术教育专业(本科)2020年下半年自考实践课程考核实施办法(适用社会考生)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报读广东省自学考试“艺术教育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40105)的所有社会考生。

二、考核的意义

实践考核是自学考试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核考生自觉运用专业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

三、考核的科目与内容

1.《版画》(课程代码:07073),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2.《美术设计基础(二)》(课程代码:11411),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3.《商业美术》(课程代码:11412),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4.《环境艺术》(课程代码:11413),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5.《美术教育毕业创作》(课程代码:11414),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6.《毕业论文》(课程代码:06999),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四、实践考核的申请

1、申请条件

(1)修完理论课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   《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 《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 《中国画论》(课程代码:00745)、   《设计学》(课程代码:11330)且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实践考核。

(2)《美术教育毕业创作》(课程代码:11414)和《毕业论文》(课程代码:06999)这两门科目,须通过本专业其他实践课程考核后交材料学院审核方可报考。《美术教育毕业创作》(课程代码:11414)的考试形式为2020年12月5日-12月6日以邮件的形式发送一幅毕业作品至邮箱scnuartzk@126.com;《毕业论文》(课程代码:06999)的考试形式为2020年12月5日-12月6日以邮件的形式发送一篇毕业论文至邮箱scnuartzk@126.com。

2、网络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6日截止(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3、考核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5日至2020年12月6日,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具体考试地点将在考前7天在美术学院网页提前公告,请社会考生留意学院网(http://aol.scnu.edu.cn/   )上的有关通知。

4、资格审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各专业要求的笔试科目合格成绩单;

2、 准考证电子扫描件(如无卡片性质的准考证,请提交包含准考证号和考生姓名的官方网页截图电子版);

3、 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合为一页);

4、   附件1《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登记表》电子版,每门科目电脑填写一份表格,并在表格中粘贴电子相片,每份表为一页,每门科目不要超过两页篇幅。每位考生最多报考四门科目,也就是最多递交四份表格。

五、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科目的考核均采取笔试形式。

2.考核成绩评定为为五个等级: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在下一期继续申请参加考核,按重考原则处理。

4.考核成绩将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届时可自行查询。

六、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自考委的规定标准执行,每科(次)37元。报考考试费经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华南师范大学交费系统网址自行缴费(http://hscwxf.scnu.edu.cn)。具体缴费名单将在现场报名截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美术学院网站公告(http://aol.scnu.edu.cn/),请已报名的考生留意网站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5213550;联系人:林老师、曾老师、钟老师

八、注意事项

根据规定,参加我院自考合作助学班的学生,请勿重复参加社会考生的实践考试,以免造成成绩混乱无法上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五:视觉传达设计(本科)2020年下半年自考实践课程考核实施办法(适用社会考生)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报读广东省自学考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专业代码:130502)的所有社会考生。

二、考核的意义

实践考核是自学考试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核考生自觉运用专业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

三、考核的科目与内容

1.《设计素描》(课程代码:00694),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2.《设计色彩》(课程代码:00695),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3.《字体设计》(课程代码:00713),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4.《网页设计》(课程代码:04693),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5.《系列书籍装帧设计》(课程代码:05546),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6.《色彩》(课程代码:04315),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7.《素描》(课程代码:04317),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8.《艺术设计毕业设计》(课程代码:09240),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四、实践考核的申请

1、申请条件

(1)修完理论课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   《设计原理》(课程代码:09235)且成绩合格,方可申请的实践考核。

(2)《艺术设计毕业设计》这门科目,须通过本专业其他实践课程考核后交材料学院审核方可报考。考试形式为2020年12月5日-12月6日以邮件的形式发送一篇毕业论文或一幅毕业作品至邮箱scnuartzk@126.com。

2、网络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6日截止(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3、考核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5日至2020年12月6日,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具体考试地点将在考前7天在美术学院网页提前公告,请社会考生留意学院网(http://aol.scnu.edu.cn/   )上的有关通知。

4、资格审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各专业要求的笔试科目合格成绩单;

2、准考证电子扫描件(如无卡片性质的准考证,请提交包含准考证号和考生姓名的官方网页截图电子版);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合为一页);

4、附件1《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登记表》电子版,每门科目电脑填写一份表格,并在表格中粘贴电子相片,每份表为一页,每门科目不要超过两页篇幅。每位考生最多报考四门科目,也就是最多递交四份表格。

五、考核形式与成绩评定

1.科目的考核均采取笔试形式。

2.考核成绩评定为为五个等级: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在下一期继续申请参加考核,按重考原则处理。

4.考核成绩将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届时可自行查询。

六、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自考委的规定标准执行,每科(次)37元。报考考试费经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华南师范大学交费系统网址自行缴费(http://hscwxf.scnu.edu.cn)。具体缴费名单将在现场报名截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美术学院网站公告(http://aol.scnu.edu.cn/),请已报名的考生留意网站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5213550;联系人:林老师、曾老师、钟老师

八、注意事项

根据规定,参加我院自考合作助学班的学生,请勿重复参加社会考生的实践考试,以免造成成绩混乱无法上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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