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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自考法律、行政管理学、经济学等专业选题、写作注意事项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19-11-18 11:15:38 编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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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自考法律、行政管理学、经济学等专业选题、写作注意事项

河北大学自考法律、行政管理学、经济学等专业选题、写作注意事项:

一、所选论文题目必须在所学学科范围之内,可以自己命题,也可以按本通知中的“十、参考题目”提供的参考题目定题。

二、提交选题2019年12月6日-9日点击“自考登录入口”,“登陆类型”选择“论文选题”,“登陆位置”选择“网上选题”选项,提交论文选题和填写其它信息(建议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若使用其他浏览器,比如360浏览器,则会出现一些莫名的错误)。考生务必准确无误填写提示项目,不能空项。其中“是否拟申请学位”选项请慎重选择“是”或“否”。拟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请点击参阅“自学考试”栏“学位申请”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河北大学主考专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各专业主干课程一览表”。注:未提交论文选题,则无法确定指导教师,影响本次答辩。

三、考生提交选题后,即可着手准备材料、进行论文写作。

考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可参考各种文献资料,但不得抄袭或从网上下载【特别提醒:拟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请做好论文自查工作。根据河北大学学位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自考本科毕业生正式申请学位时,学校将对毕业论文进行检查(通过中国知网数据库进行检测),如论文抄袭字数超过正文20%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望您认真对待。】

四、指导教师查询:2019年12月13日后再次登陆“自考登录入口”,在“登陆位置”选择“查询导师、论文提交”选项,查询指导教师姓名和联系电话(注:如考生缴费、提交选题后至2020年1月5日仍未查询到指导教师,请与河大自考科联系,电话0312-5079382)

五、提交论文初稿

考生于2020年1月5日-15日18:00前登陆“自考登录入口”,在“登陆位置”选择“查询导师、论文提交”选项,在“上传论文初稿”处提交论文初稿。(此时间段未上传论文初稿取消答辩资格)(论文封面和正文放在一个word中,以准考证号命名,并用rar或zip压缩软件压缩后上传)

六、提交论文定稿及打印指导信息:

2020年2月16日-20日,考生再次登陆“自考登录入口”,在“登陆位置”选择“查询导师、论文提交”选项,查询导师指导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于2020年2月21-25日18:00前在“上传论文定稿”处上传修改好的论文定稿。(此时间段未上传论文定稿取消答辩资格)【请考生提前下载或复制导师指导信息,答辩时上交答辩组(如导师在论文初稿中有修改意见,考生可直接在“审批论文”处下载、打印;如导师只在“指导信息”中有修改意见,考生直接复制到word文档打印,连同打印好的论文初稿一起上交;如导师既在论文初稿中有修改意见,又在“指导信息”中有修改意见,考生分别下载或复制打印】

七、答辩时间:

1、法律、行政管理学、学前教育专业:2020年3月14日上午。考生于2020年3月9日-13日在本网站首页查询具体答辩通知。

2、工商企业管理(中小企业管理方向)、经济学、市场营销、公共关系专业:2020年3月14日下午。考生于2020年3月9日-13日在本网站首页查询具体答辩通知。

八、毕业论文封面、格式要求(附件1)

九、毕业论文写作要求、范文举例(附件2)

附件:

毕业论文封面、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范文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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