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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自考考生答辩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19-11-09 08:57:07 编辑:c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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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辩场所及危害类型

继续教育学院自考考生考试或答辩的场所主要是继续教育学院专用教室;学生考试或答辩时,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有三种:一种是发生火灾;另一种是上课地点发现易燃、易爆危险品;其次是上课或答辩时出现意外时相互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

二、防范及教育措施

1、考生考试或答辩时,要熟悉安全通道的位置,安全通道全部打开,并保持通道畅通,并有专人负责巡视。

2、加强考生的安全意识、防范技巧教育,提高考生自救能力,养成公德意识。

3、在考生来校考试或答辩时间内对其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学习安全规则并签字明确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三、事故处理措施及程序

1、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人员应立刻报告有关工作负责人员,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报告要如实,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拖延不报。

2、 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沉着应对,果断决策”,保持秩序,有利于人群疏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及时疏散学生,并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负责人及成员要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同时研究防止事故扩大的方案,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学校。

4、事发后及时查清具体人员情况,确保准确及时,并向有关部门提供情况,配合各个部门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5、学院任何办公室和个人都要积极支持、配合突发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助学单位名称及负责人签字:

参加答辩考生安全教育签字:(助学单位组织每个考生签字,签不下在背面签字)

东北大学自考考生答辩工作安全管理规定由自考生网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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