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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笔记串讲:第八章(1)
第一节: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预测题)
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由本人直接承受其法律后果
二、代理的特征:(预测题)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代理进行的主要时民事法律行为。
3、代理人独立进行代理行为。
4、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5、代理人实施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
三、代理的意义和适用范围:
1、代理的意义:
(1)代理扩大了民事主体的活动范围。
(2)代理可以补充某些民事主体资格尚的不足。
2、代理的适用范围:
不论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民事主体,都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但下列行为不适用代理:
(1)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事实行为。(3)违法行为。
*代理人指导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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